[建筑土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内容摘要:

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并标注关键控制标高和相关尺寸,如楼层数、楼层标高、屋面或女儿墙标高等;外墙的留洞应有定位标高和相关尺寸。 (3) 平、剖面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 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高度,应在立面图上注明。 (4) 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应在立面图上标注。 (5) 各部分装饰用料(做法名称、色彩、材质等),构造节点详 图 索引。 (6) 图样名称、比例。 剖面图 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剖面。 剖面图宜沿剖切线向左、向上看。 剖面图应标明: (1) 主要的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2) 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 层地(楼)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5 建筑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8 屋架、屋顶、出屋顶烟囱、天窗、挡风板、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洞口、雨水管、水 箱及其他装修等可见的内容,并注明相关空间功能。 (3) 高度尺寸 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层间高度,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高度,总高度,楼层数。 内部尺寸:地坑深度、隔断、门窗、洞口、栏杆、平台、吊顶等。 (4) 标高 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室内外地面、楼面(含地下室)、楼梯、平台、吊顶、地沟、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面特殊构件等的标高。 (5) 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 (6) 图样名称、比例。 管线综合图 大型或复杂工程根据工程性质及需要宜有管线综合图。 (1) 承重墙、柱 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主要 尺寸,房间名称或编号。 (2) 各管线(包括预留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的名称或 编号(管线使用编号时应列出管道名称编号表,表中注明编号、图例和名称),位置,标高(及坡度),穿墙预留孔的大小及定位尺寸。 (3) 注明主要交叉点处上下管线的标高或间距、地面及梁底设计 标高、(或用表格时应注明主要交叉点的编号、上下管线的标高及管径或断面、交叉点及梁底的地面设计标高)。 5 建筑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9 (4) 管线密集的地段宜适当增加平面、剖面及其它必要详图。 详图 (1) 内外墙节点应反映构架、女 儿墙、檐口、窗体、窗台、阳台、 雨棚、台阶、散水、坡道等处断面尺寸、做法构造、预埋件等。 (2) 楼梯详图包括楼梯平面及剖面详图,应反映楼梯围护结构类 型,楼梯间门窗洞尺寸,梯段及休息平台平面及剖面高度尺寸、标高,踏步宽度高度及数量,楼梯栏杆位置和高度及做法或要求,预埋件等。 (3)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坡道等详图包括平面及剖面详图,应 反映电梯围护结构类型,厅门及厅墙(楼板)留洞尺寸,底(机)坑、各楼层、顶层、机房层高度及尺寸,其他预留预埋要求。 (4) 厨房、卫生间应绘出与该用房相关的定位轴线、墙体、门窗 洞、围 护设施尺寸,通风道(孔)预留位置及标高、尺寸,橱柜、灶具、洁具位置及定位尺寸,地漏位置及地面排水方向,选用或参照产品说明或其他要求及说明。 (5) 设备用房应绘出与该用房相关的定位轴线、墙体、门窗洞、 围护设施尺寸,孔洞(沟、槽)位置及标高、尺寸,设备、设备基础定位尺寸,其他大样做法及相关要求和说明。 (6) 汽车坡道包括坡道平面及剖面详图,应反映相关的定位尺 寸,起点、终点、变坡点位置及标高,各段坡长及坡度,曲线段超高坡度,坡道净高,防火卷帘、截水沟、分道牙、车道指示灯等局部放大和构造详图。 (7) 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 、线脚、图案等。 (8) 特殊的或非标准门、窗、幕墙等应有构造详图。 如属另行委 托设计加工者,要绘制立面分格图,对开启面积大小和开启5 建筑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 方式、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预埋件、用料材质、颜色等作出规定。 (9) 其他凡在平、立、剖面或文字说明中无法交待或交待不清的 建筑构配件和建筑构造。 (10) 详图应注明比例。 门窗表及门窗详图 门 窗 表 表 类 别 设计编号 洞口尺寸( mm) 樘数 采用标准图集及编号 或大样号 备 注 宽 高 图集代号 编号 防火门 门 窗 幕墙 防火卷帘 注: 所有门窗(含天窗、百叶窗、幕墙、防火卷帘等)都应编号列入门窗表,并注明相关等级。 采用非标准图集的门窗应绘制门窗立面图及开启方式。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可在表中樘数栏内分列增加“层次、分区”项。 平面、立面、剖 面未表达清楚的门窗窗台高度。 计算书(供内部使用) 根据工程性质特点及需要进行日照、热工、视线、防护、防火、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计算。 计算书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6 结构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1 6 结 构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含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内部归档)。 图纸目录 应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和标准图。 当图纸目录内容少时,可与设计总说明放在同一张图上。 结构设计总说明 每一个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宜编 写统一的结构设计总说明。 如为简单的小型单项工程,则设计总说明中的内容可分别写在基础平面图和各层结构平面图上。 结构设计说明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工程概况 概述建筑规模、层数、结构类型、结构抗侧力体系、基础类型等。 主要设计依据: (1) 本工程结构设计所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标准(包括国标、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和法规。 (2) 本工程所在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注明勘察报告编号、日期,勘察单位名称)。 报告应包括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建筑场地类别、地基液化等级 ;以及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及技术要求、抗液化措施及要求、6 结构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2 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持力层土层类型及承载力特征值,地下水类型、防水设计水位、抗浮设计水位、地下水有无腐蚀性。 当已有的勘查报告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明确提出补充勘察的要求。 (3) 采用的设计荷载,包括风荷载、雪荷载、楼(屋)面允许使用荷载、特殊部位的最大使用荷载。 (4)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结构专业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应注明批文编号、日期和批准部门)。 (5) 建设单位对设计提出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规定与结构有关的书面特殊要求。 设计177。 ,并注明所采用的高程系统。 图纸中标高以米为单位,尺寸以毫米为单位。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和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建筑场地类别、地基的液化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 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及各部位核爆等效静荷载值。 所选用的结构材料和填充 墙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 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说明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类别、6 结构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3 主筋和箍筋的保护层厚度、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长方法、焊条规格类型;主体结构中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部位,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锚具种类、预留孔道做法、施工制作要求及锚具防腐措施等,并对某些构件或部位的材料提出特殊要求;如为钢结构应说明防火等级、耐火极限、钢材型号、连接材料型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以及构件制作、防锈防腐、焊接质量等级等要求。 对水池、地下室等有抗渗要求的建(构)筑物的混凝 土,说明抗渗等级,需作试漏的提出具体要求,在施工期间存在上浮可能时,应提出防浮措施。 统一绘制下列节点构造等通用详图: 框架、剪力墙、框剪结构节点构造详图如核芯区内配筋、转换层的复杂构件连接节点构造,钢筋接头和锚固。 梁、板、剪力墙上开洞洞边加筋构造,梁、板与柱采用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时的节点施工要求,板的分布筋、梁腰筋的构造,柱、剪力墙与基础、承台的连接构造,过梁、圈梁、填充墙、构造柱与梁、柱、墙的连接锚拉构造等。 说明所采用的通用做法和标准构件图集;如有特殊构件需作结构 性能检验的,应指出检验的方法和要求。 说明施工中应遵循的施工规范和注意事项。 基础平面图 6 结构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4 依据建筑底层或地下室平面图绘出定位轴线和结构需要的插入轴线。 绘出基础及基础梁的位置、编号、尺寸、底标高、构件编号,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绘出放坡示意。 标明结构承重墙、柱的位置与尺寸、编号,当为混凝土结构时,此项可另绘平面图,并注明断面变化关系尺寸。 标明地沟、地坑和已定设备基础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无地下室时 177。 、尺寸、标高。 提出沉降观测要求及测点布置(宜注明测点构造详图可参见的有关规程)。 桩基应绘出桩位平面位置及桩承台的平面尺寸,承台拉梁的平面位置、尺寸、底面标高,说明桩的类型和桩顶标高、入土深度、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成桩的施工要求、试桩要求和基桩的检测要求,注明单桩的竖向承载力特性值,必要时,也应注明单桩水平承载力特性值。 当采用人工复合地基时,应绘出复合地基的处理范围和深度,置换桩的平面布置及其材料和性能要求 、构造详图;注明复合地基的承载能力特征值及压缩模量等有关参数,并按深圳市有关技术规范提出检测要求。 当复合地基另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时,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应明确提出对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性值和变形值的控6 结构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5 制要求。 说明中应包括:本工程 177。 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基础持力层及基础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基底及基槽回填土的处理措施与要求,以及对施工和验收的有关要求等。 若设缝或后浇带时,应注明缝或带的位置和宽度。 基础详图 无筋扩展基础;应绘出平面、剖面、基础圈梁、防潮层位置,并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 扩展基础(即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和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应绘出平、剖面及配筋,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基础垫层等。 桩基应绘出承台梁剖面或承台板平面、剖面、垫层、配筋、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桩构造详图(可另图绘制)及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详图。 筏基、箱基可参照现浇楼面梁、板详图的方法表示,但应绘出承重墙、柱的位置,标明其编号。 当要 求设后浇带时应表示其位置并绘制构造详图。 对箱基和地下室基础,应绘出钢筋混凝土墙的平面、剖面及其配筋,当预留孔洞、预埋件较多或复杂时,可另绘墙的模板图。 桩筏基础、桩箱基础可参照桩基、筏基、箱基的详图方法6 结构 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6 表示。 基础梁可参照现浇楼面梁详图方法表示,表达不清楚时宜附加注释。 附注说明: 基础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抗渗等级、垫层材料、杯口填充材料、钢筋保护层厚度和其他对施工的要求。 注:对形状简单、规则的无筋扩展基础、扩展基础、基础梁和承台板,也可用列表 方法表示。 结构平面图 一般建筑的结构平面图,均应包括各层结构平面图及屋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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