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指定分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容摘要:

、项目监理部总监 、 项目公司总经理 、甲方地区工程中心 确认签名及签署日期并经各方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不符合该 要求的甲方人员确认签名亦为无效签证 (4) 工程签证单须是甲方发出的附带编号的三联签证单中的 丙 方持有联原件,签证单上须有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人员的确认签名及签署日期。 (5) 工程签证单须是按月已确认的有效工程签证单,即每月 20号前丙 方将上月的 15日起至当月的 14日止发生的全部有效工程签证单及签证结算报送甲方,甲方在收到工程签证单 10 日内予以审核确认,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工程签证单费用纳入工程进度款,实行完工签证单资料 的月清。 丙 方逾期报送或未报送或甲方经审核不予确认的工程签证单不作为结算依据。 变更及工程签证的计价 甲方要求的工程 变更 及工程签证 的 计价 按 本合同 第五条 约定 执行。 其他约定 若工程自开工至工程完工期间发生的变更及工程签证累计结算金额未超过 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3%,则该部分金额在最终结算时将不予以确认,该笔费用由 丙方 承担,已支付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将在支付竣工结算款时予以扣回。 第 9 页 共 39 页 第八条 工 程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合同经三方盖章、签字后,丙方 30天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工程履约保函。 若丙方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工程履约保函,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所涉及的有关经济、法律等责任均由丙方承担。 甲、丙双方约定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按 如下 □ (1)、□ (2) 缴纳: (1) 现金方式 丙方可以以支票、转 账 、电汇等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 少于合同 暂定总 价款的 2%。 (2) 履约保函方式 丙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金额不少 于合同 暂定总 价款 的 10%,保函格式须为无条件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须确保履约保函提交之日起至 乙方取得由甲方、监理、乙方、设计共同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 28天内有效。 履约保证金退还 (1) 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取利息。 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分阶段退还: ①、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100%并丙方退场后 30天内,退返 50%工程履约保证金; ②、 乙方取得由甲方颁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后 30天内,退还剩余工程履约保证金。 如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对工程履约保证金作相应处理: ①、签订合同后,丙方不按甲方要求时间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②、丙方违反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扣罚相应的违约金、罚款、赔偿金。 (2) 履约保函的退返 丙方以履约保函方式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 甲方于 向乙方 颁发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证明文件 后 45天内退返;若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直 接向保函开具单位提取履约保证金,而无须征得丙方的具体意见。 第九条 质量与检验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合格 , 且需满足 “ 附件七 《制作安装技术要求》 ” 及甲方设计的使用要求,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 “ 附件七 《制作安装技术要求》 ” 及甲方设计要求 为依据 ,同时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检查和返工 (1) 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乙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乙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乙方、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 10 页 共 39 页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 丙方应在乙方、监理指定的期限内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返工的费用由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否则,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二十条约定执行。 (3) 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充分了解施工节点周边的情况,以免破坏已隐蔽的其他工程;否则,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乙方、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 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丙方在乙方、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 乙方、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 48 小时。 乙方、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或不进行验收,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乙方、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 (3) 经乙方、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 24 小时后,乙方、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乙方、监理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 对于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乙方、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后 (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并且甲方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关键工序主要包括:。 (5) 大面积 施工前, 丙方 必须先做施工样板, 乙方 、监理 验收 合格后才能施工。 (6) 丙方在工厂制作时应通知乙方、监理,乙方、监理将不定期到工厂检查加工的质量。 (7) 洞口交接(包括大小、洞口尺寸、偏差)凡乙方移交并经丙方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交接手续后,所有的责任及验收责任 均由丙方承担。 (8) 现场安装完毕应通知乙方、监理检查验收,作好隐蔽记录,并在现场作记号。 (9) 为维修方便,丙方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向乙方、监理提交隐蔽工程大样详图,如有管线则需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实体结构上标注。 (10)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乙方、监理确认,乙方、监理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丙方做施工样板,样板经乙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11) 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 复。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如该隐蔽工程在关键线路上并影响总工期则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竣工验收 (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 15 天向乙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乙方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丙方、监理初步验收。 监理 应在 初步验收 后 5 天内提第 11 页 共 39 页 出整改意见,丙方按意见整改。 (2) 乙方 达到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之后,由监理组织 甲方、乙方、设计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规定的程序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如果工程未能 通过竣工验收, 若 其中包含需丙方进行整改的部分, 丙方 应根据验收结果对工程进行整改或修复。 乙方组织对竣工验收结果全部整改或修复完毕后 , 通知监理重新确认一个日期组织验收, 该日期在本款中称为“重新报验申请日期”,以此类推,直至重新验收通过。 但是规定,这样的重新验收的次数最多一次, 如果重新验收仍然未能通过,则自重新验收未能通过之日起至最终的验收通过之间的时间均应理解为 总承包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延误,乙方应按照总承包合同 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和误期损害赔偿金。 其中由于丙方原因造成重新验收未能通过 ,由乙方向丙方追究相应的 责任。 同时,甲方有权另外联系其他施工单位进场对 丙方未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进行整改或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另加 15%的甲方管理费后 由丙 方承担。 如因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丙方应予赔偿。 (3) 如果工程通过了完工验收或重新验收,则甲方应在上述验收通过之日后 7天内向乙方颁发由甲方、监理、乙方和设计人四方共同签署的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 文件 上应写明完工验收合格的日期。 (4) 乙方提供完成的竣工验收资料,乙方取得由甲方、监理、乙方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为指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移交 (1) 根据工程 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丙方应向下一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 (2) 丙方合同范围内工程通过乙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丙方将工程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直至工程竣工并整体移交给甲方。 (3) 丙方应在 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 通过乙方及监理 验收 合格 后 10 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将收取每平方米每天 6 元的租金,并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丙方承担。 (4) 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乙方验收通过后,视为工 程 向乙方 移交完毕; 乙方只有在工程整体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由甲方、监理、乙方和设计人四方共同签署的完工验收证书之后才能将工程整体移交给甲方,甲方不接受乙方 单独 将丙方完成工程 向甲方 进行移交。 (5) 工程在未移交 乙方 之前 ,丙方负责维护。 移交给乙方之后 乙方 未移交给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维护。 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 工程 完工 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 ,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 第十条 竣工结算 乙方 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取得完工验收证书 并 将工程整体 移交 给甲方之后 ,丙方向乙方提供齐备完善的竣工验收资料 并报 监理、甲方确认。 丙方应在 15 个日历天内 向甲方 报送工程竣工结算书及所依据的所有结算资料, 在甲方审核过程中如需丙方配合核对的,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与甲方核对。 丙方必须保证结算资料的完备性及准确性,如有结算依据不充分或不清晰 ,视为丙方放弃此部分结第 12 页 共 39 页 算权利 , 甲方有权不接受丙方的后补资料。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的保修事项按本合同“ 附件 八 《工程质量保修书》 ”。 第十二条 三方的人员 甲方 (1) 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 /女士,甲方以书面形式指定甲方驻工地总代表,并说明授权的工作和权利范围,甲方的所 有文件经甲方工地总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 项目经理部公章 后方有效。 (2) 甲方委托 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 /女士,甲方以书面形式指定工程监理,并说明授权的工作和权利范围,监理按国家监理法规进行工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及合同、信息管理,但付款、投资审批、签证变更、停工令等还需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 乙方 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 /女士,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指定乙方驻工地总代表,并说明授权的工作和权利范围,乙方的所有文件经乙方工地总代 表签署并加盖乙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 丙方 (1) 本工程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 先生 /女士 ,丙方项目经理即为丙方驻工地总代表,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指定丙方驻工地总代表,并说明授权的工作和权利范围,代表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 (2) 丙方须于开工前 14 日历天内向甲方、监理、乙方提供项目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名单、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3) 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 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变更,必须 提前 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 500 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呈甲方的书面形式指定的项目经理不符,则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4) 如甲方有要求,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 4 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人次。 (5) 以下甲 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 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项目,否则每人次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同时,丙方应在 48 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第 13 页 共 39 页 ② 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③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④ 违反乙方或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⑤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⑥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⑦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第十三条 三方义务 甲方、监理义务 (1) 进场手续 甲方应提前 7 天通知乙方要进场的丙方名称。 (2) 用水 甲方委托监理参与乙方、丙方现场确认临时用水设备的完整性,并。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