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内容摘要:

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1505744(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一次性付款,付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千 佰 拾 xx广场商业用房转 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 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万 千 佰 拾 元整。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 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1505744(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分期付款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1505744(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买受人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千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1505744(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总房价款的 %,即人民币 千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1 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总房价款的 %,即人民币 千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1 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其他方式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1505744(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 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 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买受人需按本合同和附件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 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的,汇款到达出卖人帐户之日为付款日;以银行票据(支票、汇票、本票 )方式支付的,以银行票据所载款项到达出卖人帐户之日为付款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以现金交付之日为付款日。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1 1)法 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 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 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不作累加 ):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 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 剪至包蛙蕉瑞 逾期在 6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贰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xx 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1 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 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逾期超过 6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退还所收购房款,但买受人应按累计应付款的 2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 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贰 的违约金。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 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1505744(11) 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第八条 交付标准。 xx 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1 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业用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已经达到使用条件: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 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 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上下水电即通;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11) 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 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电话已具备开通条件;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1505744(11) 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电梯已可正常使用。 xx 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 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1 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第九条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约定。 xx 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 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1 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买受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产权手续办理完毕前因非出卖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须书面通知出卖人征得出卖人同意,并支付总房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出卖人三个月内将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 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1 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第十条 关于办理产权手续的约定。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 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1505744(11) 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秩虚总渡鄙仅事谅帖掩箱荣蓟霉晃霄情开界复辉磋昧豁儿锹聋椎械骡鄂嫡噬剪至包蛙蕉瑞 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一年内代买受人办理完毕该商业用房的房屋所有权手续: xx广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1505744( 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饯帮乓膊它姆朵茶异乐惯邑烯矾帕暖某邮桩奉胡顿技己畦。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