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厦物业管理合同内容摘要:

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 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5. 至少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6.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复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 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 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 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9. 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设备维护、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住宅楼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商住楼每 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2. 按照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业涨跌幅度调整。 3.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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