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20xx年修订稿内容摘要:

0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 ( 2020 年 7 月 30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44 号公布) ( 2020 年 9 月 14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 ( 2020 年 1 月 29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公布) ( 2020 年 4 月 2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8 号公布) ( 2020 年 5 月 31 日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令第 49 号公布) ( 2020 年 10 月 13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51 号公布) 类别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施行日期 政府规章 1. 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省政府 2. 河南省车用乙醇汽油管理办法 省政府 3. 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省政府 施行 (二)通用法律、法规、规章目录 类别 序号 名 称 制定机关 施行日期 法律 1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4 年 5 月 12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20年 4 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7 年 11 月 21 日 第一次修正 第二次修正 修正 政府规章 河南省人民政府 修订 三、依法应当实施的执法行为 (一)行政许可 (共 13 项) 企业核准登记 (含私营企业登记) 法律 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九十三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 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 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条: “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 13 并说明理由。 ”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 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 第十四条第一款:“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三条: “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 登记: (一 )登记申请书;(二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 )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 )住所使用证明;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 ( 7)《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必 须持有关证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 ” ( 8)《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依据: (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 名称报送批准。 ” (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企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开业登记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 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批准之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 外商投资企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以及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 开业证明。 ”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一款:“ 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准登记 法律依据: 《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外国企业及其他经 14 济组织,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报告经批准机关批准后,须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 ” 第十七条:“外国企业及其他外国经济组织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派驻常驻代表的,亦 按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 第十八条:“华侨、港澳同胞经营的公司、企业申请在国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参照本办法办理登记,领取华侨、港澳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 第十九条:“在国外的中外合资企业,经批准在国内设立代表机构的,也参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 外国(地区)企业在豫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登记 法律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 237 项 审批部门: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管理局 ( 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及国务院授权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外国企业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未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外国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广告经营许可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六条:“从事广告经营的,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技 术人员、制作设备, 并依法办理公司或者广告经营登记,方可从事广告活动。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办理,并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 ” ( 2)《广告管理条例》 第六条:“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 (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 烟草广告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 238 项 : 审批部门:工商总局 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 印刷品(含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 239 项 : 审批部门:工商总局 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 15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的决定》 第 242 项 : 审批部门: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 241 项 : 审批部门: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户外广告登记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 243 项 : 审批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商品交易市场名称核准 法律依据: 《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一 条:“市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市场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享 有专用权。 ” 审批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食品流通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 (二)行政处罚 [共 247 项 ] 公司及分公司监管 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的 处罚种 类: 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 1)《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 5%以 上 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 4)《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予以处罚。 ”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 16 处罚种类: 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 1)《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 5%以上 15%以下的罚款。 ” ( 3)《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 条例》第七十条予以处罚。 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限期办理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罚。 公司成立两年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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