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湖北省铁路建设项目物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内容摘要:

认 注 :投标确认时间 ” 应不少于 24小时。 行 政监督部门 名 称: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武北村 324 号附 8 电 话: 02751152020 传 真: 02751152020 邮政编码: 430062 名 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8 号 电 话: 02787238106 传 真: 02787838717 邮政编码: 430071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多包件申请 申请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包件中的 个包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 查后参加相应包件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包件。 „„ „„ „„ 6 申请人须知正文 1.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 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内容、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本次招标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不允许拆包投标。 本次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 “ 项目建设概况 ”。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的生产供应能力。 ( 1)营业范围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2)许可和认证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3)生产能力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4)财务能力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5)质量 保证能力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6)供货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7)履约信用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8)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 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不得改变;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 同一包件中参加资格预审。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5)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6)被责令停业的; ( 7)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 9)两个及以上申请人在同一包件存在: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招标物资,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申请; ( 10)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利益冲突: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申请。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文件 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在“申请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3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8 澄清通知发出的同时 ,“省电子交易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申请人登录平台查看。 申请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并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购买资格 预审文件的申请人。 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截止时间不足 3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修改通知发出的同时,“省电子交易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申请人登录平台查看。 申请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包括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日前提出。 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完成。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第。 3.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资格预审申请函;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3)制造商资格声明; ( 4)代理商资格声明; ( 5)制造商授权书; ( 6)联合体协议书; ( 7)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8) 许可和认证 材料; ( 9)生产能力证明; 9 ( 10)近年财务状况表; ( 11)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 12)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 ( 13)履约信用证明; ( 1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情况表 ; ( 15)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 ( 16)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章第 项规定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 4)、 ( 5)目所指的代理商资格声明和制造商授权书;本章第 项规定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且申请人为代理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 3)目所指的制造商资格声明;本章第 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 6)目所指的联合 体协议书。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章第 项 规定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或允许外购的,本章第 项至第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或外购方相关情况。 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应填写和提供 “ 制造商资格声明 ”。 申请人为投标物资代理商的,应填写和提供 “ 代理商资格声明 ” 及 “ 制造商授权书 ”。 “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应附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 许可和认证 材料 ” 应附 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生产能力证明 ” 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 近年财务状况表 ” 应附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 应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安全运行证明(如要求) 等材料的复印件。 “ 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 ”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新型物资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 10 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 履约信用证明 ” 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情况 ” 应附中标 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 ”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章 项规定的其他材料。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使用“省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申请人在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 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会员诚信库中没有的“复印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申请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缀名为 .HBSSF)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缀名为 . NHBSSF)。 申请人将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复制到一张 U盘中, U盘表面粘贴“标签贴”,并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申请人名称等信息填写在“标签贴”上。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 ”中的帮助文档。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 U盘备份)各一份。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 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 第 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省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 1)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U 盘备份)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 11 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 2)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U盘备份)的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 2)“ (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 物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字样; 3)申请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 话。 ( 3)未按本章第 ( 1)、( 2)目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1)网上递交: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申请人应充 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招标人(“省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2)现场递交: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U盘备份),按照本章第 ,递交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收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 根据本章第 ,除本章第 ,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采 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的补救方案;未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 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使用编制生成资格预审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完成对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工作。 招标人对未成功解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导 入其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U 盘备份)作为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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