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参考格式内容摘要:

年 月 日 十二、相关证明、说明材料 与本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相关的文件、证书、图片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十三、附件:分解任务可 行 性报告 请按第三部分“开发目标和实施内容”中的分解任务名称和顺序分别填写。 标题格式为:“附件 序号 : 分解任务 名称 可行性研究报告 ” 26 附件 序号 : 分解任务 名称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写提纲 ( 承担单位名称 ) 一、开发目标和实施内容 说明分解任务实施后达到的目标和实施具体内容。 二、技术方案 说明分解任务实施的技术方案(路线)、知识产权获得方式,及对技术成熟度和先进性进评价。 三、实施地点和基础条件 说明分解任务实施的具体地点和项目带动区域(可用图示);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和开展本项任务的基础条件保障等。 四、分解任务实施组织和进度安排 说明本任务实施组织领导、技术联盟、产学研联合等运行机制,按月度安排的实施进度计划。 五、分 解任务考核指标 说明任务实施完成后的预期成果和具体考核指标、分年度实施考核指标。 六、分解任务经费预算 说明任务经费预算总额、来源渠道(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地方财政资助、申请中央财政补贴等)和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方式等;按照实施内容、年度分解的经费支出安排;对申报表中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任务的相关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对后补助项目为支持依据)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价 说明分解任务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产生的经济效益仅指分解任务承担单位自身的新增经济 效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财税增收等都是社会效益。 27 附加工作总结一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 5 篇 第一篇 一、指导 思想 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 行政 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计划 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 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 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 14人。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 工作计划 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 2020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 3500个工作日,其中:综合执法工作日为 2020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 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 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 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 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报告 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 整改 等为 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危险 化学 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 28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原则上组织 1次安全执法检查。 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 160家。 其中:安全监督 管理 科 28 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27家;监察大队 59 家。 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 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 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 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 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 19 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 工作 方案 ,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 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 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 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 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 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 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 制度。 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 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 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 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 (大队 )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第二篇 一、 工作目标 29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 建设 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 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 电子 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 申报 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 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 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 注意 总结 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 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 4月 15日 5月 15日)。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 5月 16日 10月 31日)。 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30 (三)总结阶段( 11月 1日 11月 10日)。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 工作,并于 11月 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统筹推进。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督查考核。 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 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 2020〕 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 2020年 4月 15日~ 7月 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 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31 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 落实;安全生产 教育 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 执法队伍联合行动。 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计划阶段( 4月 15日 — 4月 2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 4月 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4月 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 4月 26日 — 7月 1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 7月 16日 — 7月 25日) 7月 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 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年度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 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32 (三)廉洁自律。 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 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 设计 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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