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内容摘要:

案及相关文件 15 调整或出台文件政策应与人口计生基本国策兼容,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开展。 文件政策调整或出台前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有关奖励扶助政策和利益导向政策。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10 组织协调本系统单位(部门)参与和配合所在地计生部 门开展人口计生工作,机关及直属、挂靠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租用单位房屋居住或者经营人员,在考核年度内有政策外生育的(含上年度政策外生育未上报的),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下属一级单位在考核年度内有政策外生育的,取消评先资格。 查看文件和档案资料 10 切实履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职责:①规范运用“实时通”系统,企业资质登记、年审时,严把人口计生审核关口,将其法人代表、管理人员、用工人员生育信息和施工工地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规范录入“实时通”系统;②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与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签订计 划生育合同书;③做好施工工地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认真查验婚育证明,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实时通”系统或报计生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孕情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配合计生部门落实管理措施。 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和记录 30 结合单位(系统)实际,创新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查看相关资料 10 年内向市住建局人事科至少报送本单位、本系统人口计生督查和情况总结各一次。 涉及人口计生综治的重要工作举措、重大活动安排等信息及时报送。 查看记录 5 13 附件三: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细则 序 号 内容 分 值 计分标准 扣分标准 自评分 一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30 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 2分),落实到户( 3分); 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建设各项手续完善( 5分); 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全年改造任务( 20分)。 未分解任务扣 2分;未落实市级扶贫点村、新农村点任务扣 2 分;未及时报送任务分解表、花名册扣 1分; 未按要求确定补助对象每户扣 分;未进行危房鉴定每户扣 分;未签订危改协议书每户扣 ; 年度考核时未完成年度目标总任务全扣,在下年度计划申报时不予考虑;半年度考 核时未完成“ 60%开工率”目标扣10分;月度统计表未及时报送每次扣 2分。 二 工程质量、安全 生产情况 10 未受到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 2分); 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4分); 未发生安全事故( 4分)。 凡受到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每次扣; 房屋质量不合要求、基本配置不达标每户扣 分,督导不力每次扣 ; 一般工伤事故每发生一起扣 1 分,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全扣。 三 申报审批 情况 10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评议、 审核、审批、资金补助管理机制健全( 2分); 对象确定公开、公平规范( 3分); 危房改造工作制度健全、工作经费到位、管理规范( 5分)。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评议、审核、审批、资金补助机制不健全扣 1 分,程序不到位发现一起扣 1分; 凡发生违规或被举报经查属实(包括资金补助)每人次扣 ; 危房改造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扣 2 分,工作经费不到位扣 2 分,管理不规范扣 1分,对危房改造对象诉求处置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扣 3分。 四 资金保障 15 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及时 未按 涉农补助资金 “ 一卡 14 拨付到危房改造对象 ( 5分); 危房改造工程配套资金( 5分); 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5分)。 通 ” 发放到户 每户扣 分,未建立签字发放花名册扣 5分; 除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外,要求地方财政配套危房改造工程资金未落实的扣 5分; 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未做到 财政专户 、 集中管理 、 统一使用 每发现一起扣 分,出现重大问题、发生违纪案件全扣。 五 优惠政策 落实情况 5 按国家和省政策文件规定,危改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实( 5分)。 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未落实按比例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六 基础管理 工作情况 30 制定危改实施方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调研( 7分); 危改工作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设施齐备( 8分); 运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及相关材料( 10分); 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示、公布制度并落实( 2分); 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汇编全年危改工作资料( 3分)。 未按要求制定危改实施方案扣 2分;未完成规划编制扣 2分,未完成调研工作任务扣 3分; 机构、编制、经费每项未落实扣 2 分,设施不齐备扣 2分; 未按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及其他要求上报的材料,一次扣 分,出现严重误报一次扣 ; 未按要求公示、公布危改信息每次扣。 未及时总结、汇编全年危改工作资料分别扣 1 分,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宣传每次扣 分。 附件四: 15 2020年市八大民生工程项目指标任务分解表 整治敞开式小区 敞开式小区设施配套 敞开式小区规范管理 武陵区 8 8 鼎城区 2 2 桃源县 2 2 临澧县 2 2 汉寿县 2 2 石门县 2 2 澧 县 2 2 安乡县 2 2 津市市 1 1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2 2 西湖 1 1 西洞庭 1 1 实 事 名 称 地 区 16 附件五: 建筑业管理工作行业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序号 指标控制 考核内容 考 核 标 准 基分 自评分 1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监 督 受 监率100%,且监督到位。 未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未按《工程质量监督导则》,以及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 未及时纠正和查处举报投诉或发现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质量规定的行为 未及时纠正和查处工程建 设责任单位不按规定配备人员(包括配备的人员不到位) 未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规定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责任主体及人员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监管 工程质量监督中,出现其他行政不作为、作为不力或乱作为情况 每发生一起扣 3 分 16 未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规定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开工的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 对工程项目未按《安全生产监督导则》,以及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具体监督 未及时纠正和查处工程建设责任单位不按规定配备人员(包括配备的人员不到位) 1未及时纠 正和查处举报投诉或发现的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行为 1未按规定建立和管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台账 1安全生产监督中,出现其他行政不作为、作为不力或乱作为情况 安全受监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分;出现死亡事故则“一票否决”;机构不健全、持证上岗人数未达到省厅要求的,每缺一人扣 1 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扣 2分。 2 按要求及时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或内容。 未按要求进行录入的,每发现一项扣 1分,在省厅的监督执法考核中被扣分的此项全扣。 5 3 应招投 标工程招投标率 100%,应公开招投标工程公 开 招 投 标率100%。 未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未贯彻落实省厅“两个规定、五个办法”的, 未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或发现的违反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的招标、投标、评标行为 未及时纠正或查处违反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的招投标备案文件 未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责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中,出现其他行政不作为、作为不力或乱作为情况 查招投标档案、招投标监督检查记录、招投标投诉处理档案 每发生一起扣 3 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10 17 序号 指标控制 考核内容 考 核 标 准 基分 自评分 4 工程 报建率100%;国有投资或以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备案率达100%;工程量清单计价率达100%;建筑工程验收备案率100%。 未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合同备案管理、施工许可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未及时纠正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中出现的不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的条款和内容 未及时查处举报投诉的“阴阳合同”责任主体单位 未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对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严格把关,违法违规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未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或发现的无施工 许可 (或临时施工许可 )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 未及时按规定要求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或内容 施工和监理合同备案管理、施工许可管理过程中,出现其他行政不作为、作为不力或乱作为情况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分;每少一次扣。 10 5 勘察现场见证、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 审 查 备 案率100%;按要求及时录入省勘察设计行业信息监管平台 未按有关规定对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包括越级审批) 对超限建筑工程,未进行超限专项审查即办理初步设计审批 不按规定办理施工图审 查备案,如未进行工程勘察现场见证等仍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 对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争;明示或暗示设计企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施工图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擅自修改已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等行为等,未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未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承揽工程等行为,未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或注册执业人员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行为,未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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