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神朔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内容摘要:

运输段 规定)。 2.引导接车并正线通过时,准许列车司机凭特定引导手信号的显示,以下超过 60km/h 速度进站。 3.准许车站不向司机递交书面行车凭证和调度命令。 但车站仍按规定办理行车手续,并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其通信记录装置须作用良好)将行车凭证号码(路票为电话记录号码、绿色许可证为编号)和调度命令号码通知司机,得到司机复诵正确后,方可显示通过手信号。 列车凭通过 手 信号通过车站。 第 43条 自轮运转机械车组在管内 运行 的规定 1. 自轮运转机械车组在管内作业必须 出具技术状态良好、 “三项设备”性能符合要求 的 证明 , 调度所审核 后 根据运行计划 安排运行。 2. 自轮运转机械车组所属单位于每日 16:00 前将次 日的 运行计划 报调度所 , 施工前 60 分钟 指派胜任人员在车站信号楼负责盯控联系,对 机械作业车组的动态 及时 向车站值班员汇报并录音。 3. 自轮运转 机械车组 司机必须持有铁道部统一颁发的驾驶证。 车站作业前要对司机的驾驶证的人员姓名、有效期进行检查 , 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付命令放行。 4. 自轮运转机械车组 在停留期间自行负责车组的防溜工作 ,车站负责监管。 十一、维修天窗的组织实施 第 44 条 天窗综合利用协调原则如下: 13 ,各作业单位不准同时封锁(占用)区间和站内。 确需同时封锁(占用)区间和站内 时,工务、电务、供电三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提报维修计划。 : ( 1)原则上供电、工务作业单位轨道车不准进入同一区间,供电、工务不安排在同一区间进行作业。 确需在同一区间进行作业时,由施工预备会确定施工安全主体。 ( 2)当日供电(工务)为主体单位时,供电(工务)不准同时封锁同一区间的上下行线,当日的主体单位可优先选择行别。 确需封锁同一区间的上下行线时,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提报维修计划。 ( 3)当日供电(工务)为主体单位时,准许电务在同一区间、同一行别平行作业,在提报维修计划时要注明 “不影响主 体单位作业”。 ( 4)当日电务为主体单位时,可根据作业需要同时占用同一区间,准许工务、供电平行作业,但不准使用轨道车,在提报维修计划时要注明“不影响电务作业”。 在电务不占用的区间(行别),按本款第( 1)项办理。 ( 5)站内维修作业由运输段负责实施,以不影响正线联锁采用平行作业为原则,影响正线联锁时提报维修计划。 : ( 1)供电作业单位在站内使用轨道车作业时,原则上不准同时封锁全站,应分咽喉或者分上下行线进行。 确需封锁全站作业时,供电与工务、电务协商一致后方可提报维修计划。 ( 2)工务 、电务作业单位在站内进行维修作业,原则上双方分咽喉进行。 确需占用全站作业时,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提报维修计划。 ( 3)工务、电务作业单位在站内进行道岔整治维修作业,可由一方提报维修计划,并注明另一方“配合”。 ( 4)当日电务为主体单位时,可根据作业需要同时占用全站进行信号设备检修,准许工务进行股道的维修作业,在提报维修计划时要注明“不影响电务作业”。 ,施工作业优先于维修作业。 ,制定平行作业的安全卡控细化措施。 第 45 条 天窗内安排的维修作 业项目,以接触网检修为主,工、电为辅,协调配合,平行作业,减少干扰,充分利用天窗时间。 如变更天窗起止时间时,列车调度员应提前通知有关车站值班员转告驻站联络员。 14 1.计划安排 运输段 按天窗日历编制周维修计划,主管领导签字,于每周三15:00 前报 运输部 ,批准后实施。 天窗 日 维修作业计划由运输段 在 天窗日前 1 日 17:00 前 填写 《日维修作业计划安排表》报调度所并传达到有关车间。 各专业按 维修天窗单项作业量化标准组织作业。 维修天窗计划内容包括:作业项目、地点、施工负责人、配合单位(部门)、影响范围等。 2. 供电设备检修 的规定 ( 1) 运输段生产调度室 于施工前 1 日 15:00 前将供电专业检修项目的地段、作业内容、影响范围及行车限制条件等内容,上报供电调度员,经供电调度员审核后报调度所施工室,纳入次日(班)计划。 ( 2)供电调度必须审查作业计划,再与列车调度员进行联系,列车调度员根据供电调度员提供的计划与有关车站逐一确认无误后,方可与供电调度员签认,并须把检修作业起止时间填写清楚。 ( 3)检修作业前,供电工区应指派专人在天窗前 60分钟,分别将检修地段、作业内容、影响范围及作业领导人等在车站《行车设备(接触网)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车站值班员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签认。 ( 4)供电工区在登记时应详细记明维修地点: ①在区间维修时应说明站至站区间、上行或下行线。 ②在站内维修地点较多时应分别登记清楚。 如上行正线或下行正线系指车站一端进站信号机至另一端逆向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之间的线路;道系指道两端出站信号机(警冲标)之间的一段线路;咽喉区应记明从某处所至某处所并指出径路(如信号机至信号机、号道岔至号道岔)。 ( 5)站内维修具体时间和地段,由车站值班员根据作业间隔合理安排进行。 使用检修作业车时凭调车信号的显示和车站值班员的口头指示进行 , 调车信号不能开放时进路加锁。 、电务 设备 检修 的 规定 ( 1)对行车设备的日常检修,原则上安排在天窗时间内进行。 ( 2)在站内检修行车设备联系登记办法 ①在站内利用列车间隔进行线路、道岔、信联闭设备检修作业时,不论其是否影响使用,必须事先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②登记内容包括:日期、时间、设备名称及编号、检修项目、影响范围、检修所需时间,车站值班员根据列车运行情况及站内调车机作业情况进行签认,在必要时与列车调度员联系。 未经签认不得进行检修作业。 15 ③登记工作由检修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 在行车室内值班,保持现场和值班员之间的联系,将列车运行、调车作业情况和检修作业进度及时向对方通报。 检修完毕试验良好后,检修联系人应及时登记消点,双方签字后,恢复正常使用。 ④登记检修的设备需要使用时,车站值班员提前通知检修人员,经检修人员同意,并将设备恢复正常状态,双方签字后,方准使用,使用后还需检修时,须重新登记签认。 ⑤工务、电务部门在非到发线检修行车设备时,由车站值班员签认即可作业;在到发线检修行车设备不超过 10 分钟时,车站值班员征得列车调度员的口头同意后签认即可作业;检修设备超过 10 分钟时车站值班 员应请求调度命令后方可作业(天窗点内可按 30 分钟掌握)。 ( 3)在自闭区间更换钢轨绝缘、信号设备检修联系登记办法 ①更换钢轨绝缘:由引起该项工作主方(电务和工务)向工作地点所属的车站联系登记要点,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记清工作内容、时间等,配合方(工务和电务)同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写清配合工作内容。 该项工作完毕后,由主方负责消点,配合方签认。 ②信号设备检修:电务维修人员在自动闭塞区间进行必要的电务设备检修时,应向信号报警设备所在站的车站值班员办理联系登记、要点手续。 各电务工队应将区间信号 点的分界情况书面通知各有关车站,须用电话联系要点时,电务维修人员在出发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先进行登记,并经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方可用电话联系要点。 并将联系作业人员姓名、作业内容、影响范围、作业时间通知各有关车站。 ( 4) 对于换轨、更换辙岔、更换电动转辙机等遮断线路、影响信联闭设备使用的作业项目,均按施工计划提报,并须提前与配合单位协调,经各方签认、确定方案后再行提报。 第 46 条 维修天窗内安排的作业项目,其条件是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 对在施 工天窗中进行的维修作业,应按天窗维修作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销记。 1.两个及以上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站内或区间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并由车站根据作业项目,指定维修主体单位(原则上重点病害处理、施工优于正常维修。 电化区段,以供电为主;非电化区段 ,以工务为主)。 各单位必须服从车站的指挥,按时完成维修 16 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2.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维修主体单位负责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两个作业车间隔,不得小于 860m);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 防护。 3.各作业单位应切实加强综合天窗作业前、中、后的联系和防护工作;对封锁线路、接触网停电、移动作业车等关键环节的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防护。 在电化区段进行设备维修作业时,工务、电务、供电、工程等单位必须分别确认列车调度员发布的天窗修命令和供电调度员发布停电的调度命令后方可进行。 第 47 条 到发线、调车线、装卸车线、专用线的天窗维修作业计划由运输段负责编制 周计划 ,报运输部审批后,调度所安排实施。 维修作业时,由维修单位提前 60 分钟在车站进行登记,车站值班员根据登记内容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根据天窗 时段,在天窗开始前 20 分钟向有关车站下达准许天窗时间内进行维修作业的调度命令,不再发布针对每个具体作业项目的调度命令。 ,交维修单位驻站人员。 遇有两个及以上单位在同一区间作业时,车站值班员要予以提示。 各单位作业完毕,确认设备良好后,方可向车站值班员办理消点手续,车站值班员逐个确认作业单位全部消点后,方可报告列车调度员。 间 ,维修单位应提前 10 分钟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原因并进行登记,车站值班员重新向列车调度员请求命令,列车调度员接到报告 后对延长的时间必须按规定重新发布调度命令。 在区间的维修作业,未 全部 消点前,车站值班员不得承认对方站的预告或办理闭塞。 间放行路用列车、轨道车时,必须按规定单独发布调度命令。 第 48 条 遇节假日、暑运、春运和军、特运等情况,根据有关命令、指示取消天窗或无天窗时间时,车站正线、到发线、装卸车线、专用线急需进行维修作业不能放在下个天窗时,由维修单位在运统46(检查)上登记,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在征得列车调度员同意后,由车站值班员根据列车调度员准许时 间签认后进行安排。 第 49 条 车站的行车设备 不办理接发列车(含到达场、出发场不办理接发列车一端)时,维修作业由车站负责安排进行。 具体检修作业, 由车站值班员征得列车调度员同意后, 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登记后,车站签认给点。 第 50条 机务段、装卸专用线内有关行车设备的维修作业,在不 17 影响机车出入库、装卸车及取送作业的前提下,由机务 段 、运输段负责安排进行。 第 51条 铁路 10KV 电力 线 路检修应保证信号电源不间断供电 ,需要停电倒闸作业,运输段生产调度(供电调度)应将倒闸计划上报供电 调度 员 , 经供电调度员审核后 安排 实施。 遇 有供电线 路 故障停电以及临时处理设备隐患需要立即短时停电倒闸作业,运输段段生产调度(供电调度)应及时与 供电调度员及 列车调度员联系,由调度所安排。 第 52 条 Tims 系统进行检修、调试需停用 , 影响系统正常使用时,须 纳入 维修 计划。 公司 Tims 中心设备 维 修作业影响 Tims 使用时, 维护 单位 于作业前 1 日在调度所登记。 车站 Tims 设备因 维 修 作业影响使用时 , 维护单位 于作业前 60 分钟在车站运统 46上登记。 经调度所审核同意并给点后,方可进行作业。 作业 完毕后,应及时办理销点手续。 第 53 条 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 : 1. 日常在道床坡脚(限界)以外,进行整修栅栏、油刷线桥标志等不影响路基(道床)稳定,不侵入限界,不影响线桥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 2. 在道床坡脚(限界)以内,不影响路基、道床稳定,仅限使用可随时带下道的小型液压起道机、小型液压起拨道机,进行均匀道碴、个别松开扣件垫片、调整轨距、紧固螺丝以及使用道尺、弦线、探伤仪、轨道检查仪检查线路等不影响线桥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可以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 不在车站登记,但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在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 3. 工务天窗外其他作业项目见附件。 4. 不影响电务设备 机械强度、电气特性,进行道岔缺口检查、道岔转换试验、轨道电路电压测试、主副灯丝转换试验、各部螺栓检查紧固等不影响电务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后由车站值班员掌握安排。 其他不影响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天窗作业项目以外 的 作业项目不登记,但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在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 5. 电务日常发现影响设备使用且在 10 分钟内能处理的设备问题,按规定登记后由车站值班员安排。 6. 供电在不侵入限界、保证安全距离、不影响行车的条件下,可进行天窗作业项目以外的油刷、安装、更换标志(牌),基 坑开挖浇注基础、基础帽清理,支柱固化处理、培土、防撞加固、防腐处理、标划红线,限界门调整安装,树木修剪等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 18 7. 在铁路线路上方进行上跨结构物的补石接缝、油漆、电焊等高空作业,不在车站登记,但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在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 十二、 综合 修 的组织实施 第 54 条 综合 修是 利用施工天窗调配施工机械、人员、路料,完成线路行车设备大中修、技术改造及维护维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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