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117—93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内容摘要:

见表。 表 棉纺织车间空气中棉尘允许浓度 center 废棉处理间空气含尘浓度较大,应设滤尘设备,以保证车间空气中含尘浓度不得超过 10 毫克/米 3。 字串 3 开清棉机、梳棉机等产生粉尘较高的设备必须设置滤尘系统以降低车间空气中的含尘浓度。 梳棉车间的附属设备刷盖板机尘土及短绒很多,磨盖板机有铁屑落下,均应采取局部除尘措施。 高速并条机宜有除尘措施。 开清棉机,梳棉机的吸落棉装置采用间歇吸尘系统时,应防止棉尘瞬时浓 度超限。 浆纱车间应设局部送风及局部排风装置,机台设单独排风及排雾装置;调浆间应设局部排风装置。 有窗厂房的纺织车间照度标准见表。 无窗厂房的照度标准应比有窗厂房的照度标准适当提高。 印染 (含棉印染、针织印染、丝绸印染、毛染整、麻染整 ) 印染厂工艺及其它专业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设计应符合《印染工业企业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 安全 印染生产车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原布间、白布间、整理车间等属于丙类;漂炼等湿润作业车间属于丁类。 生产厂房建筑耐火等级宜不低于二级。 存放苯、溶剂汽油、保险粉等易燃、易爆物的危险品库属于甲类火灾危险。 印染车间地面应具有防滑措施。 字串 2 印染车间电气动力配线及管道设计宜架空,当必须设在地沟内时,应设有封闭盖板的暗沟;当电缆或管道穿过盖板时应设防水措施。 起绒机、剪毛机及烧毛机的刷毛箱、进布架等,应设安全吸取绒毛装置,烧毛机燃烧部分应设防烟尘装置。 起毛机、拉毛机等产生绒尘较多的设备,除尘设计时应考虑到打击火花,静电积累的发生及纤杂的过滤、压实和连续排杂等综合因素。 表 棉纺织车间的照度标准 center 烧毛间有明火作业,宜与相邻车间分隔开。 烧毛间和汽油气化室必须 设有防爆措施。 气化器应设有防爆装置。 储油库 (桶 )应与气泵、油泵分别隔离。 汽油气化室内的电气设备、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控制开关箱应装设在室外。 涂层车间、气相整理、立式园筒蒸化、危险品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宜设独立建筑,宜设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侧。 调节涂层工作浆粘度的溶剂有甲苯、醋酸乙醣和汽油,这些溶剂挥发性大且易燃、有毒,车间应有通风设施,配备消防器材,电气设备应设有防爆装置,原料严禁在车间内存放。 卫生 印染车间卫生特征属于三级。 散发有害气体的生产工序:如氯漂、酸洗、亚氯酸钠漂白、重氮化色、树酯整理、漂练调配和染化料调配间等,应设有罩盖及局部排气装置。 车间或室外工人操作地点空气中含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定》。 含汞、镉、砷、六价铅、铝、氯化物、有机磷及毒性大的可溶性工业废物。 存放场所必须设防水、防渗措施。 严禁埋入地下及排入地面水体。 印染车间应通风良好,使有害溶剂浓度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使用天然生漆为材料的制版间,应与主要车间隔离开,宜位于人流稀少,位置较僻静的区域。 经常有人通行的过道,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不应敷设有毒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 车间内工人操作地点温度和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印染厂房宜采用钢筋砼结构,顶棚及主要结构件必须涂耐腐蚀材料,车间不宜设吊顶,应符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的要求。 漂练、染色、印花、整理车间应有足够的自然通风,上设排 气井筒,下有墙脚进风窗,增加车间换气次数。 排气井筒和外墙底脚进风窗应装调节门,寒冷天时防止车间负压,吸人过多冷空气,形成雾气冷凝滴水。 字串 2 热油锅炉、淡碱蒸浓、烧毛设备等宜布置在主车间外的邻近处。 热定型机、烘干机、漂纱机、染色机、预缩机等设备处应设排气装置,车间应采用局部送风,工人操作位置相对固定外,宜设可调节的局部风口。 热定型机宜设在车间的一角或分室独置,并加大排风量保持室内负压。 凡具有敞口液面并产 生大量蒸汽或异味的设备,除采取自然通风措施外,宜尽量集中排列或相对集中布置在排气井下,应采取罩起来,拔出去的措施,以免冬季车间内雾气迷漫造成水滴,夏季亦可减少车间热量。 对于高温高压不能罩盖的设备可尽量布置在排气井下便于排除热量。 染整车间建筑上宜采用单层锯齿加排雾井或单层气楼厂房,以减少冬季室内积雾和滴水,如设在多层厂房内,则应有排气井等排雾防腐设施。 印染主厂房设计锯齿厂房时,在北方地区,为减少冬季室内结雾或滴水,可考虑锯齿朝南的方 位,在南方高温地区宜选用锯齿朝北的方位;利用侧向天然采光的厂房,应避免西晒。 染整厂房应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要求如下: a. 主楼方向宜与夏季主导风向垂直,且宽度不宜过大。 字串 9 b. 主厂房迎风面前后不设或少设附房,且避免附房遮挡,如必须设附房时,附房高度不宜超过主厂房气楼或锯齿窗面高度。 c. 如采用成片布置的大型厂房四周必须设辅房时,可在其间设置数条天井以利通风换气。 印染厂噪声源主要是空压机、送风机、引风机和高压高速排气等处 产生,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隔声、消声、隔振、阻尼及综合控制的措施,使之达到噪声标准。 印染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的照度标准见表 (适用于有窗厂房 )。 表 印染车间照度标准表 毛纺 毛纺织厂工艺及其它专业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设计应符合《毛纺 织工业企业工艺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 安全 毛纺织厂生产车间火灾危险性:干车间属于丙类,湿车间属于丁类。 生产厂房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选毛车间和原料仓库宜设自动喷淋消防灭火装置。 打土间应与选毛及洗毛间分开设置。 和毛油调制室地坪应有防滑措施。 卫生 毛纺织厂车间卫生特征属于三级。 选毛及洗毛车间的卫生特征属于一级。 应设置浴室、存衣室和盥洗室 ,并符合有关标准。 毛纺织厂各车间空气中粉尘允许浓度见表。 表 毛纺织车间空气中粉尘允许浓度 center 蒸刷机、剪毛机、钢丝起毛机、起剪联合机在设备处应设局部除尘装置;选毛 (打土 )、洗毛机打土处应设除尘装置,炭化机除杂部分应设除 尘系统。 宜采用真空抄针、真空吸尘技术。 应对炭化车间的酸雾进行处理。 以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应对修焊针室的铅烟进行处理,使空气中铅烟含量低于 毫克/米 3。 揩油剂工作台应设排气装置。 选毛车间应对原毛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防止工人感染布鲁氏杆菌病、炭疽病和其它过敏性疾病。 采用钴 60 辐射法对羊毛进行消毒时,辐射室必须有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贮存、运输、装卸 、监督和管理的设计方案必须按《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执行,并经主管卫生部门批准。 字串 4 放射源应存放在专用源库。 其源库设计位置严禁选用人口密集地区,必须解决工作场所的屏蔽设计和外辐射的防护问题,应设防火、防水、防盗设施,室内应装设排风和机械吊装设施。 离源库 5 米处应设围墙。 洗毛车间采用洗毛废水处理闭路循环系统时,应合理设置大、小循环,控制循环使用时间 (一般不超过三、四天 ),控制洗液含菌量。 选毛工作台除尘吸风口宜正面设置水平吸尘, 并合理确定风速和风量,以防止工人关节炎病的多发。 洗毛车间应设通风排湿措施,宜采用屋面设排气井 (或气楼 )南向锯齿窗的建筑形式。 毛纺织厂对选毛、洗毛、炭化车间照明要求见表。 表 对选毛、洗毛、炭化车间照明要求 center 毛纺织厂对制条车间照明要求见表 毛纺织厂对制条车间照明要求 center 毛纺织厂对精纺车间照度要求见表 表 毛纺织厂对精纱车间照度要求 字串 7 center center 毛纺织厂对粗纺车间照度要求见表 表 毛纺织厂对 粗纺车间照度要求 center 毛纺织厂染整车间职业安全卫生的设计要求,可参照印染厂相应的规定内容进行。 针织 针织厂工艺及其它专业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设计应符合《针织工业企业工艺技术规定》的要求。 安全 针织厂生产车间火 灾危险性属于丙类,生产厂房建筑耐火等级应有不低于二级。 针织拉毛起绒工序应设滤尘装置,设计时应考虑产生打击火花和静电积累等因素,所选用的滤尘设备应有纤杂压实和连续排杂等措施。 卫生 针织厂车间卫生特征属于 3 级。 2 针织厂各车间含尘浓度允许标准为: a.经编车间:小于或等于 2mg/ m3。 b. 纬编车间:小于或等于 3mg/ m3。 铸针间要求如下: a. 熔铅炉上应有密封罩,并设局部排气装置,使室 内空气中含铅烟量小于。 b. 宜位于厂区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侧,且远离人流密集的区域。 c. 条件不允许时,可设在楼上。 亚氯酸钠漂白机宜单独设立于一个车间内,条件不允许时可靠近车间外墙。 该车间应设事故排风装置。 针织厂各车间照度见表 表 针织各车间的照度标准 center 针织厂印染、整理车间职业安全卫生的设计要求,可参照印染厂相应的规定内容执行。 针织厂成衣车间职业安全卫生的设计要求,可参照服装厂相应的规定内容执行。 丝绸 丝绸厂工艺及其它专业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设计应符合《丝绸工业企业工艺技术规定》的要求。 安全 丝绸厂各车间火灾危险类别:丝织、原料、成品仓库属于丙类;煮茧、缫车间等湿润作业车 间属于丁类;存放蛹油、苯、漂剂、汽油等易燃、易爆物的危险品库属于甲类。 生产厂房建筑耐火等级宜不低于二级。 字串 9 卫生 丝绸厂车间卫生特征属于三级。 煮茧、缫丝车间应设通风换气装置。 为改善工作条件,浸泡间、浆丝间及漂染、印花车间需加强通风换气,夏季车间换气次数可参照表。 表 丝绸厂车间换气次数表 center 缫丝厂加工下脚的副产品车间以及污水处理站均有异常气味,应远离生活区,宜设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侧。 煮茧、缫丝等高温高湿车间宜采用单层锯齿加排雾塔或单层气楼厂房,以减少冬季室内积雾和滴水。 如设在多层厂房内侧时应有排气井设施。 丝织厂在浆丝间、浸泡间为湿热车间、宜与丝造车间分开设立,如不能分设时,需设置排湿热设施。 煮茧、缫丝车间的屋面设计应考虑防止内表面结露措施,当结露不可避免时,应加强表面防护并采取防止凝结水下滴措施。 丝绸厂各车间照度见表 . 表 丝绸厂各车间照度标准 center 丝绸厂印染、整理车间职业安全卫生的设计要求,可参照印染 厂相应的规范内容执行。 字串 7 服装 (含针织服装 ) 服装厂工艺及其它专业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设计应符合《服装工业企业工艺设计技术规范》的要求。 安全 服装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丙类,生产厂房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服装高层厂房及其原成品仓库应按现行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及“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生产羽绒服装的工厂,充毛车间应设置滤尘设备,并应回收。 滤尘室设计应有防爆和 泄爆措施,宜设自动消防设施。 进厂原料应有消毒措施。 防止皮肤过敏。 卫生 服装生产卫生特征属于四级,一般不在厂房车间内设置浴室。 服装厂生产车间女工较多,生产、生活、妇幼生活用房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蒸汽熨烫流水线宜单独设主车间,与原配套的抽湿机、空压机宜设置在生产附房内。 粘合机宜单独布置或单独设置车间。 羽绒制品的称绒间应与其它车间隔开,不能与其它车间直接开门,操作人 员应有一定的防绒措施。 在充毛间经常出入的门上方,宜设置空气幕,以防羽绒外逸。 炼胶车间应通风良好并有降温措施,使车间有害气体浓度控制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放样、裁剪、缝纫、检验、打包、充毛等车间宜采用空气调节,熨烫间应进行局部通风,并考虑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雨衣上胶的炼胶间,应设有局部通风装置,达到劳动保护要求。 服装厂各工序照度见表。 表 服装厂各工序的照度标准 center 服装厂车间空气含尘浓度允许标准为小于或等于 3mg/m3。 亚麻 亚麻纺织厂工艺及其它专业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设计应符合《亚麻纺织工业企业工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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