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城镇义务兵优待金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报告内容摘要:

支出 万元 用于发放2020 年闵行区 非上海生源在校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差额补助 ,其中 40%的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 2. 绩效指标 本项目设定了 2 项产出类指标、 4 项效果类指标。 其中: ⑴ 产出类指标: 义务兵优待金覆盖率、义务兵优待 金人均增长率。 ⑵ 效果类指标: 年度征兵工作计划完成率、大学生兵员占总体兵员比率、立功受奖人数比率(三等功及以上) 、非上海生源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占上海生源大学生义务兵的比率。 (三 ) 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本项目 2020年度预算已获 上海市财政局和闵行区财政局 批准 , 总额 1386万 6 元。 其中子项目 1预算总额 1350万元,预计受益人数 450人;子项目 2预算总额 36万元,预计受益人数 6人。 预算资金市财政承担 40%,区财政承担 60%。 根据规定,市财政局在 10月底前,将市级财政承担的子项目 1部分核拨至各区民政局。 子项目 2由 区财政申报全额预算,待向优抚对象实际拨付后再向市财政申请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 40%部分。 (四 ) 项目总体目标、绩效目标和资金使用安排的目标调整情况 及原因 子项目 1预算安排 1350万元,预计执行 ,调整原因主要在于人数差异,编报子项目 1的预算时间早于确定年度征兵人数时间,因此预算人数往往略多于实际征兵人数,由此产生差异。 子项目 2预算安排 36万元,预计执行 , 2020年拟发放的补助 是 2020年和 2020年的 合计 金额, 2020年度发放标准 26000元, 2020年度预计发放标准29588元,两年合计 55588元 /人,预算按 60000元 /人编报,由此产生差异。 根据 《上海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管理办法》(沪府办 ﹝ 2020﹞ 18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资金在每年年底前发放, 以往年份均 在 12月下旬发放。 二、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 ) 项目组织情况 本项目由闵行 区 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以 及各镇 、 街道 、 社 会 事 务 办 事处 负责具体实施。 由 闵行 区武装部对每年应征入伍的人员进行统计,然后报告闵行 区 民政局。 闵行 区 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申报的补助人数进行审核, 确定该项目的年度预算。 在该优待金发放时由闵行 区 民政局向区财政局申请用款 , 区财政局通过审核,进行优待金拨付,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闵行 区 民政局组织各镇、街道和工业区做好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相关实施工作,并协调各镇、街道和工业区组织优待金发放的宣传、解释工作 ,项目中期以及 项目结束 后 ,由闵行 区 民政局 组织、配合 相关人员 对优待金项目进行绩效跟踪管理与 绩效评价工作。 7 (二 ) 项目管理情况 闵行区 2020年 城镇义务兵优待金 项目 在 闵行区委、区政府 的正确领导下,在区 人大的监督支持下, 民政局优抚 部门和 各镇(街道)、工业区认真 贯彻落实。 该项目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严格按照 《上海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管理办法》(沪府办 ﹝ 2020﹞ 18号) 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发【 2020】 24号) 有关文件精神和标准执行。 本项目系闵行区民政局 2020 年度 的 重点工作。 为确保项目实施, 闵行 区 民政局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全套完整的申报审批拨付流程,以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此外,闵行 区 民政局定期组织检查,掌握项目进度,实施实效跟踪 与 质量跟踪,各项工作狠抓落实。 (三 ) 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 目标差异的情况说明 2020 年上半年,按照《上海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管理办法》(沪府办( 2020) 18 号) 规定 ,闵行区征兵办已将 本 区年度征兵人数情况 以 书面 形式 通报闵行 区 民政局,闵行区各街道、镇 也 已将本区享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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