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化工炼油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内容摘要:

分采用 MIP 工艺,国内多套装置上应用该工艺,效果良好,对应 HJ/T1252020 标准中的催化裂化装置三项指标,综合能耗、原油加工损失率、 SO2单排量、烟气中粉尘达到一级,石油类含量、烟气中 SO2含量达到二级,含硫污水单排量及石油类含量为三级,该装置的总体清洁生产水平为介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和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之间。 达标排放 ( 1)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产生于工艺装置、储运系统和公用工程设施。 根据各自污染物性质,按“清污分流”、“污污分治”的原则划分为含硫污水、含盐 污水、含油污水等排水系统,根据不同的系统采用不同的治理措施。 含硫污水来自炼油厂各工艺装置 , 采用单系列单塔低压汽提工艺除去 H2S、 NH3等污染物。 处理后净化水部分回用于生产装置,其余部分排至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系列。 含油污水主要来自工艺单元的排水、储运系统排水、装置的初期雨水、原油罐罐顶初期雨水等。 在污水处理场进入含油污水系列,经隔油、浮选后进行生化处理,处理后的水回用于循环水场等。 含盐污水包括污染物浓度较高的电脱盐污水以及压舱水、污泥滤后液和循环水场旁滤罐反洗排水等,在污水处理场采用隔油、混凝、浮选、生 化接触氧化等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含盐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由污水排放口深海排放。 调整前海南石化污水排放与金海纸浆污水排放为同一排放口,调整后改为自行设立污水深海排放排放口,其位置设在金海浆纸厂的排放口南侧 50 米的 14 米等深线处。 本项目不需处理的生产废水属清净废水,本报告书规定排放方式由自行设立的污水排放口深海排放。 清净雨水系统接纳厂前区雨水和装置区未被油品污染的雨水,经监控后排入开发区现有的雨水排海口。 ( 2)废气 本项目废气按其来源和排放方式分燃烧烟气、工艺废 气、火炬气等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 燃烧烟气来自生产装置的加热炉、重沸炉、催化再生烧焦和硫磺回收的尾气处理焚烧炉等各种炉子燃烧产生的烟气,燃烧后排出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 工艺废气主要来自聚丙烯装置乙烯丙烯净化、 MTBE 回收塔、聚丙烯储存风送系统、液化气“双脱”装置的碱渣罐等排出的废气,主要含非甲烷总烃。 火炬排放的烟气,为正常排入的工艺废气及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气体经火炬燃烧后排放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等。 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贮罐的大小呼吸和装卸过程中 的泄漏、各装置阀门、管线、泵等运行跑、冒、滴、漏的逸散到大气中的废气和污水处理场隔油、浮选、生化产生的废气。 为了降低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本项目工艺流程上采取全加氢工艺,使原油中的硫最大限度地以硫化氢的形式从油品中分离出来,对酸性水汽提装置和气体脱硫装置产生的酸性气,设置硫磺回收装置,既可使原油中约 95%左右的硫作为资源得以回收,又避免其以气体的形态进入大气污染环境,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硫磺回收装置采用部分燃烧法二级克劳斯制硫工艺,及 SSR 尾气处理工艺,硫回收率达到 %,回收硫磺后的尾气经焚烧处 理后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加热炉、锅炉等均使用脱硫燃料气、天然气,从根本上减少 SO2和烟尘的排放。 本项目催化进料为经过 ARDS 加氢脱硫后的常压和减压渣油,含硫量约为 %,可使催化烧焦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大幅度下降。 为进一步减少催化剂粉尘排放对大气的影响,在三旋后放空烟气线上设置四旋, 将大部分粉尘从烟气中分离回收,烟气中粉尘量200mg/Nm3。 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连续重整装置再生器烧焦后的放空气经过碱洗、水洗,去除 HCl 和 Cl2,达标排放。 各装置安全阀启跳放出的烃类气体、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和开停工吹扫排出的气体均排入油气回收系统,设置一座 20200m3干式气柜,回收作燃料利用,超压后进入火炬焚烧,火炬的高度为 130m。 硫磺回收装置事故排出的酸性气通过单独的放空管道引至火炬顶部烧掉。 为减少无组织排放量,原油、轻油油罐采用浮顶罐储存,液化气、聚丙烯原料、异构化原料采用球罐,不易挥发的重质油品采用拱顶罐加氮封,以减少烃类气体损失;汽油装车设油气回收装置,回收率可达 8090%;装置中采样均要求采用密闭方式;塔顶不凝气均予以回 收。 污水处理场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减少恶臭影响。 ( 3)固废处理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共计 10487t/a,主要是各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吸附剂、污水处理场产生的活性污泥等。 按国家分类规定,可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其他废物三大类。 对以上的固体废物,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安全处理处置。 危险废物产生量合计为 9793t/a,包括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和污水生化处理产生的活性污泥。 危废中的贵金属的废催化剂,送制造厂回收利用;油泥污泥等可燃性危废,由自建的回转式焚烧炉焚烧;其他危废先送本项目内中转设施暂存,远期送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理场进行处理处置。 一般工业废物产生量为 84t/a,主要由催化裂化原料预处理、航煤加氢精制和柴油加氢各反应器产生的废瓷球等,送洋浦开发区固体废物填埋场安全填埋。 其他固体废物 产生量为 610t/a。 包括 催化裂化原料预处理、空分吸附器和聚丙烯净化器 产生的吸附剂、 硫磺回收和制氢和异构化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和码头垃圾 , 送自建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聚丙烯造粒、包装产生废物 100 t/a,降级销售综合利用。 通过规范化的处理处置,本项目固 废向环境外排量为 0。 ( 4)噪声 本项目新增加氢裂化装置强声源主要是 各种机泵、加热炉、空冷器、压缩机、风机、挤压机、火炬及各种气体放空噪声,声压级为 90~92dBA。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分布在厂址的中间位置。 厂址的北面为金海浆纸厂,东面为海南炼化的预留发展区,西面为海岸线,所以只有南面需按厂界噪声控制。 预测表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1990(Ⅲ类)的要求。 ( 5)环保治理设施(措施)“三同时”检查表 为确保本项目环保治理设施(措施)的落实,列出了本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表。 环保治理设施(措施)“三同时”检查表 类别 序号 治理设施(措施)名称 调整比较 投产时间 调整后规模 调整前 调整后 废水治理 1 含硫污水汽提装置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180m3/h 2 污水处理场含盐污水、含油污水系列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200 m3/h/450 m3/h 3 含油污水和含油雨水提升泵站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8 座 /5 座 4 雨水监控池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有效面积 16600m2 5 污水厂净化废水排海工程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新设污水排放口 废气治理 1 气体硫脱、脱硫醇装置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2 硫磺回收装置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8 万 t/a 3 浮顶储罐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4 油气放空回收及火炬系统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3 系列 5 汽油装车油气回收设备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6 污水处理场废气处理装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7 各装置废气排放筒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固废治理 1 催化裂化装置 催化剂四旋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2 危险固废中转设施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3 污泥脱水和焚烧炉 规定项目 规定项目 装置投产前 1t/h 4 废渣填埋场 规定项目 取消 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通过清洁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和落实三废治理措施,外排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经过核算,调整前后列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如下: 调整后 t/a 调整前 t/a 变化量 t/a CODcr 石油类 氨氮 SO2 烟尘 固体废物外排环境量 0 0 0 本项目运行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和原项目环评报告的总量相比较,虽然原油加工量明显增大,但 SO2排放量减少约 ,烟(粉)尘排放量减少约 ,主要是SO2 和烟(粉)尘的重要排放源催化裂化装置加工量略有减少。 烟气排放量略增是各加热炉燃料量的增加。 由于含油污水处理后得到回用,因此废水外排量也仅略 有增加,引起污染物 CODCr、石油类和氨氮相应的少量增加。 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具体落实,需建设单位向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申报,取得批准。 区域环境质量级别不改变 本项目优化调整后因污染源强变化较小,故环境影响预测以 2020 年海南炼化续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测结果为基础,进行比例分析。 ( 1)大气影响预测 预测表明,在主导风向和 E 类稳定度时,最大浓度落地点污染物一次浓度(叠加本底) SO2为 ,占相应标准限值的比例为 %; NOX为 ,占相应标准限值的比例为 %; PM10为 ,占相应标准限值的比例为 %; 日均最大浓度(叠加本底) SO2为 ,占相应标准限值的比例为 %;NOX为 ,占相应标准限值的比例为 %; PM10为 ,占相应标准限值的比例为 %; 分析预测表明,本项目因污染物 NOX排放增量很小, SO2和烟(粉)尘排放减少,对大气环境影响仍可维持二级标准水平。 非甲烷总烃一次浓度(叠加本底)和日均最大浓度(叠加本底)分别为 和 ,占厂界标准值的 %和 %,分析预测小风条件下本项目因无组织排放量上升而导致厂界浓度接近标准限值。 9 个关心点(自然村) SO NOX、 PM非甲烷类总烃均可维持二类标准水平。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600m,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居住。 ( 2)海域环境影响预测 调整前报告书对设在神尖角以南 900m, 14m 等深线处金海纸浆厂排放口的预测结果为: CODMn 的本底值为 , CODMn 增量叠加本底浓度为 ;石油类的本底值为 mg/L,增量叠加本底浓度为。 CODMn、石油类满足二类海水水质标准限值。 调整后项目 CODMn 和石油类排放与调整前比较,增量分别为 %和 %,鉴于本项目自设的排污口与金海纸浆排污口相距 50m,两者之间水利条件和水交换能力没有差别,按比例分析预测,评价区海域仍可保持二类海水水质不变。 在正常排放状况下,对海洋生态和渔业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 3)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废产生量增加 2242t/a,固废种类不变,包括危险废物、工业废物。 其处理处置主要包括回收、综合利用、填埋和 焚烧等几种措施,其中危险废物送海南省危险废物中心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送洋浦区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对油泥等固体废物本项目自建焚烧炉。 通过以上措施使产生的固体废物达到综合利用、减容、减量和无害化。 处理处置的方法可行,处理处置中采取了环境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 ( 4)厂界噪声影响预测 调整前项目报告书评价结果表明, 拟建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环境噪声在昼间、夜间均符合( GB1234890)的 III 类标准。 厂区周围自然村庄产生的噪声,在昼间、夜间均符合( GB309693)的Ⅱ类标 准,对居民区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调整后噪声源无重大变化,预测厂界及厂区周围自然村噪声环境均可达标。 环境风险管理 ( 1)遵照国家环保局( 90)环管字 057 号《关于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价的通知》和环发( 2020) 152 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风险的通知》精神,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20)》方法,按一级评价等级,对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 2)本项周围保护目标有: A.居民区 S 方向 ~ 3km 为 干冲区, 18861 人; NE 方向为新都区, 6403 人; 新英湾海滨居住区, 8508 人。 按新规划( 2020 年版)开发区工业用地的居民将搬迁到东部新英湾海滨居住区; B.围敏感目标干冲小学( 1748 人)、干冲二小( 2038 人)、夏兰小学( 578 人)、干冲医院( 60 人); C.项目近岸海域有新英湾水质保护区、白蝶贝保护区、幼鱼幼虾保护区; D.项目北侧为森林公园等。 ( 3)本项目所涉及原辅料及产品中,存在易燃易爆危险性物质和毒性物质, 按照GB182182020《重大危险源识别》规定,列入重大危险源 的是原油、汽油、石脑油、LPG、乙烯、丙烯、苯、硫化 氢、氨、氢气、 CO、氯等。 本工程包括 15 套装置及其相应的配套和辅助设施。 根据各装置重要生产设备,物料及数量、工艺参数等因素和物料危险性的分析,识别出生产运行子系统加氢精制裂化和硫回收等是重点功能单元,主要危险性装置。 原油罐区、汽油罐区为主要危险区。 其主要危险特征为火灾爆炸。 码头系统的引桥输油管线、船岸衔接(包括输油臂)及船舶三部分存在引起溢油事故的潜在危险性。 搁浅、碰撞是溢油事故的重要事故。 本工程 事故主要分为火灾、爆炸和毒物泄漏等类型,这些事故可能发生在生。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