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二册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内容摘要:

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1)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 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如下:1) 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2)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3)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 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如下: 1) 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 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4) 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 教育内容如下:1) 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 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4) 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1) 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 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3) 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 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2) 节假日前后;3) 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 工作对象改变;5) 工种变换;6) 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7) 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 新进入现场等。 (4) 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 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人规范化。 (5) 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1) 施工现场(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 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 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 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 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 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 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6) 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 上岗交底。 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 上岗检查。 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施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因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2) 检查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现在临时劳务工多,发生伤亡事故主要的多在临时劳务工之中,因此在三级安全教育上应把临时劳务工作为新入厂工人对待。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工区、班组对新入厂工人的三级教育考核记录。 (3) 检查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教育要有具体内容,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人手一册,除此以外,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 经教育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复审。 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也应有安全教育内容。 主要检查每个工人包括特殊工种工人是否人手一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的安全教育资料。 (4) 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各工种工人及特殊工种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主要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的记录;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应有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的记录。 (5) 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 该条是考核各工种工人掌握《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也是施工单位对各工种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检验。 按《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到施工现场(车间)进行随机抽查各工种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问答,各工种工人宜抽2人以上进行问答。 (6) 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行文规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施工单位应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员去培训。 施工单位内部也要规定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主要检查施工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的记录。 (7) 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 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具体由县级、地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 建筑企业应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企业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提高专职安全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 按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核查专职安全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及考核是否合格,未进行安全培训的或考核不合格的,是否仍在岗工作等。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二、 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三、 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四、 施工现场每个职工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五、 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六、 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 七、 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有必要时上报公司安全科。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一、为确保安全施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各工地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使职工除了解应注意的事项外,还要充分熟悉自己的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二、上班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对当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记录在案。 三、由工地技术人员作相应的施工技术交底,并把必要的数据规范地向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 四、班组长在班前向职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让职工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和发挥建筑工人“三宝”,发动职工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和实施。 五、上级有关单位对工地的检查情况均应按实记录。 六、记录要齐全、详细、认真并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一、 总则: 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 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管理目标:(1) 伤亡事故管理目标: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1‰(2) 安全管理达标: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3) 文明施工目标: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 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 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 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 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 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 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 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 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习。 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 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 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 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 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 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 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 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 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 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 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 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 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 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 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 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 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 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 并做好记录。 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 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制度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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