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宇宫炭素有限公司石墨电极迁扩建技改工程项目内容摘要:

.......................................................................................179 环保管理及监测人员的培训 ...............................................................................................................180 14 结论与建议 .................................................................................................................................................18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81 建议 .......................................................................................................................................................190 1 1 总 则 项目由来 汶川“ 5•12”大地震前,阿坝州 80%的工业企业都集中在汶川县,地震发生后,位于主震区的汶川三江至映秀一线的阿坝州水磨工业集中区遭受重创,阿坝州工业经济损失严重。 为响应国家灾后重建的号召,根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 [2020]22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 策措施的意见》的相关精神, 阿坝州结合本州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工业北移”的战略部署,决定将原位于三江至映秀一线的阿坝州水磨工业集中区搬迁至茂县土地岭东坡的光明、富顺、土门、东兴 4 个乡镇地区进行异地恢复重建。 四川阿坝州汶川县宇宫炭素有限公司也属于规划中的搬迁企业。 该公司始建于 2020 年, 原位于汶川县百花乡宇宫村 , 主要承担焙烧品来料加工(石墨化)的业务。 在这次大地震中, 汶川县 宇宫炭素有限公司办公楼、职工宿舍以及石墨化炉炉体损失殆尽,冶金焦处理系统也被损坏。 地震发生后,公司虽然积极投身于灾后重建工作,恢复了部分设施 的生产能力,但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按照震后阿坝州工业重建规划和布局及 贯彻落实阿坝州委、州政府“工业北上”战略部署, 经 茂县经济商务局 ( 茂经商[ 2020]165 号 )、 阿坝州经济委员会 ( 阿坝州技改备案[ 2020] 11 号 )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阿州经信函 [ 2020] 73 号)同意 备案,汶川县宇宫炭素有限公司 在茂县注册汶川县宇宫炭素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茂县宇宫炭素有限公司”, 迁建地点为茂县工业经济园区团结集中区 ,在现有的生产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新引进的专利技术并增加机加生产线、提高产品规格种类及 品质,建 2 条 30000t/a 直径 600mm 及以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内串石墨化炉生产线,配套石墨电极机械加工自动化生产线。 石墨在电气工业中广泛用来作电极、电刷、碳棒、碳管、水银整流器的正极、石墨垫圈、电话零件、电视机显像管的涂层等等,其中以石墨电极应用最广。 石墨电极是炭素类制品的主要产品之一, 主要以石油焦、针状 2 焦为原料,煤沥青作结合剂,经煅烧、配料、压型、焙烧、石墨化、机加工而制成。 根据允许使用电流密度大小,石墨电极可分为普通功率石墨电极、高功率电极、超高功率电极,广泛应用于在冶金工业中,如炼钢、炼铁中。 此外 ,电解金属镁、铝、钠时,电解槽的阳极也用石墨电极;生产金刚砂的电阻炉的炉头导电材料等,均要使用石墨电极。 石墨电极是电炉炼钢时的主要导体,主要运用于冶炼行业的电弧炉,在电弧炉中以电弧形式释放电能,并消耗电极对炉料进行高温熔化, 电炉炼钢是石墨电极的使用大户。 我国电炉钢产量约占粗钢产量的 18%左右,炼钢用石墨电极占石墨电极总用量的 70%~80%。 电炉炼钢是利用石墨电极向炉内导入电流,利用电极端部和炉料之间引发电弧所产生的高温热源来进行冶炼。 目前国内每吨电炉钢的石墨电极单耗为 ~6kg,我国 2020年电炉钢产 量为 4500万 t,电炉炼钢需用石墨电极 15~20万 t。 根据国务院 2020 年 7 月 20 日颁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今后钢铁行业发展重点是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总量控制,加快淘汰生产工艺落后、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中小型企业,通过破产、兼并、重组、联合等形式,提高产业集中度,建立大型、超大型钢铁企业,打造中国的钢铁航母。 目前国内外的电炉钢向着大容量、大电流、超高功率的方向发展,钢铁行业的这种变化促使了石墨电极市场需求 结构发生根本变化,从品种上看,在国内石墨电极生产总量增长的前提下, 随着电炉炼钢技术的发展和大 型超高功率电炉的逐年增加, 普通功率石墨电极比例将逐年下降,高功率及超高 功率石墨电极产能将大幅度增长。 随着钢铁工业的技术进步,超高功率电炉会不断增加,国内对超高功率电弧炉用大直径高质量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需求量会不断增加, 本项目的主要产品 为 超高功率 石墨电极, 满足 市场的发展和钢铁行业的需求 ,市场前景看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第 253 号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3 ( 2020 年 8 月 15 日修订),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书。 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产能 30kt/a,二期工程产能 30kt/a,本次环评对二期工程一起进行评价。 为此, 茂县宇宫炭素 有限公司 委托四川省 环境保护科学 研究院对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本 项目 环评单位即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工程进行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并根据现场收集资料和有关技术规范及环保局的相关规定,收集分析了本工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在充分研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后,结合该项目的污染特征,编制完成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 书 ,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根据实地 踏勘的结果,本项目已经 基本 建设完成, 因此 本次环评属于补评。 评价目的 和 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制度,其基本目的是贯彻“保护环境”这项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管理方针。 通过评价,查清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 征,分析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弄清影响程度和范围,从而制定避免污染、减少污染的防治对策,为项目实现合理布局、最佳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评价,达到 以下目的: ( 1)通过评价弄清评价区周围环境特征、污染源分 布及工农业生产状况 , 了解拟建项目所处区域的功能区划和当地环保要求;通过现状环境调查和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结合 工业园区用 地规划和功能分区,论述项目选址与区域规划的符合性。 ( 2)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程项目的特点, 分析项目与地方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容性; 通过对拟建工程内容的分析,评价工程建设技术先进性; ( 3)通过分析工艺技术特点 、 工程内容的污染因素,定量和定 性 分析 4 和评价项目建成后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核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 4)评价工作自始至终应遵循针对性、政策性、 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原则,使评价工作真正起到 “ 防患于未然、保护环境的作用 ” ;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在评价工作中贯彻 “ 清洁生产 ” 、 “ 循环经济 ” 、 “ 污染预防 ” 、 “ 污染物达标排放 ” 、 “ 总量控制 ” 、 “ 可持续发展 ” 等原则; ( 5)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制定避免污染、减少污染和防止破坏环境的对策措施,实现 “ 总量控制、达标排放 ” 的要求;根据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评价结果,对工程的工艺方案和所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论证和评述,提出进一步控制污染,减缓和消除不利影响的对策建议; 并 从经济、技术角度论证项 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 ( 6)通过对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结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的要求,最终从环保角度回答工程的可行性、厂址的合理性,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评价的目的,确认评价应坚持以下原则: (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则; ( 2) 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原则; ( 3) 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原则; ( 4) 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原则; ( 5) 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 ( 6) 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改善或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的原则。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5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 (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 ; (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 ( 1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0 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 40 号,; (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253号令; (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 ( 1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20〕15 号); ( 14) 《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第 6 部委,国经贸资源[ 2020] 1015 号文; ( 1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 发 [2020]39号; ( 16)《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0]22 号; ( 17)《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 2020〕 28 号; ( 18)《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20]152 号); ( 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2020 年 2 月14 日,环发 [2020]28 号); ( 20)《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20〕15号); ( 21)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20]22号; ( 22) 省政府 [1996]14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6 ( 23)《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川环发[2020]1 号); ( 24)《 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实施办法 》 , ; ( 25)《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发〔 2020〕 22 号; ( 26)《 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 国发〔 2020〕 21 号 ; ( 27)《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 2020] 20 号。 规范与技术文件 (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93);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 2020); (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 表 水环境》( HJ/- 93); (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 2020);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20); (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 HJ/T19- 1997); ( 7)国务院令第 344 号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 2020 年 1 月 9日); ( 8) 《重大危险源辩识》( GB182182020); ( 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 HJ/T 169- 2020) ; ( 10)国家环保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 GB50851996); ( 1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 3382020) ; ( 12)国家环保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相关文件及资料 ( 1)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经济委员会 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 阿坝州技改备案【 2020】 11 号 ; 7 ( 2)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经济 和信息化 委员会 关于同意汶川县宇宫炭素有限公司灾后迁建技改项目备案延期的函,阿州经信函【 2020】 73 号; ( 3) 阿坝州环境保护局关于 茂县宇宫炭素有限公司灾后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请示的批复,阿州环建函【 202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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