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规划内容摘要:

2)、 模板支撑系统 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Ф 48 钢管,无裂缝等; 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作业环境 2 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 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3) 、施工用电 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 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 米、架空线高大于度 4 米; 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 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 60cm; 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4)、“三宝”“四口”防护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2 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设防护门; 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 通道口设置防护棚。 5) 、脚手架搭设 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 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 ,垂直方向每 设一拉撑点; 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剪力撑应每隔 9 米设一道;夹角为 45~60 度; 立杆间距( 24 米高度脚手)不大于 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 2 米; 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6) 、 施工机具 (一) 打桩机施工 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 5 米以内无高压线;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二) 小型施工机具监理监控要点 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 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 5 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7) 、 个人防护 安全帽佩戴正确,系好帽扣; 安全带完好无缺,使用时高挂低用; 绝缘靴、绝缘手套、电焊工脸罩应完好并准确使用。 专业施 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 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巡视检查内容: A、 脚手架的显著位置是否固定有“验收合格牌”; B、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 连墙件。 C、扣件螺栓是否松动(采用扭力扳手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检查); D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并严密); E、不得将模板支架,揽风绳 ,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大型设备吊装作业检查内容: A、审查大型设备吊装方案是否包含下列内容: (1) 吊装作业施工组织体系(负责人、现场吊装指挥、吊机驾驶、起重工等人员的职责及具体人员名单); (2) 所选吊机工况性能表; (3) 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书。 B、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复核下列内容: (1) 实际吊装重量应为设备重量、吊索具、附件等重量之和,是否符合; (2) 根据吊机吊装作业 的回转半径、吊臂长度等参数复核吊机工况表中的起重量是否大于实际吊装重量; (3) 吊机站位的地基是否按方案要求经过处理,其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4) 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平衡量等重要附件是否有强度计算书。 施工机具的巡视检查内容: A、钢筋机械的巡视检查内容: (1) 机械安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2) 设备的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 30mA ); (3) 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及标志。 冷拉作业应有明显的限位指示标记,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与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防止断筋后伤人; (4) 对焊作业应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5) 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牢固、使用的防护罩。 B、电焊机的巡视检查内容: (1) 电焊机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2) 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3) 电焊机应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装防触电保护装置; (4) 一次线的长度一般不超过 5m,一次线外应穿管保护 ; (5) 焊把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 30m,并不准有接头; (6) 电源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 (7) 露天使用的焊机应该设置在地势较高且平整的地方,并有防雨措施。 C、搅拌机的巡视检查内容: (1) 搅拌机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2) 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30mA ); (3) 搅拌机空载或满载运行时检查传动机构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磨损不超过规定,离合器、制动器灵敏可靠; (4) 自落式搅拌机出料时,操作手柄轮应有锁住保护装置; (5) 露天使用的搅拌机应有防雨棚; (6) 搅拌机上料斗应设保险挂钩,当停止作业或维修时,应将料斗挂牢; (7) 各传动部位都应装设防护罩; (8) 固定式搅拌机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式撑架架牢,并垫上木板保持平稳。 D、气瓶的巡视检查内容: (1)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 (2) 不同类的气瓶,瓶与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5m,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 l0m。 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 要求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3) 乙炔瓶在使用或存放时不得平放; (4) 气瓶的存放应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集中存放处,不同类的气瓶存放应保持安全距离或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存放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存放处有安全规定和标志,存放区应配备灭火器材。 班组使用过程中的零散存放,不能存放在住宿区和靠近油料、火源的地方。 (5) 气瓶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防震圈的完好情况,同时为保护瓶阀,应装好防护帽( 瓶帽)。 E、打桩机的巡视检查内容: (1) 打桩机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进场安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2) 打桩机应有超高安全限位装置,且灵敏可靠; (3) 打桩机行走路线的地面应平整压实,场地坡度不大于 1%; (4) 打桩作业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5) 打桩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基坑支护巡视检查内容: 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2m 时,基坑边应有防护措施。 2)坑壁支护应符合设 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其变形应在设计方案规定的范围内,当超过设计规定的范围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3)基坑开挖深度大于 3m 时,应采取降水和明排水措施,当采用坑外降水时,必须有防止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 4)基坑边堆载(包括堆置土方或堆放材料)必须符合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的要求,严禁超堆荷载。 若允许堆置土方则必须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 ,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 ; 5)施工机械在坑边作业应经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的设计方确认,否则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 土方开挖: (1) 所有施工机械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2) 挖土机司机应持证上岗; (3) 当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清理、修坡)配合操作时,人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应停机; (4) 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 (5) 挖土程序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并不得超挖。 7)基坑工程施工的作业环境: (1) 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 (2) 基坑内必须有 2 处上下出入通道; (3) 电器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1攀登与悬空作业巡视检查内容: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1)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4)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5)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6)悬空作业当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巡视检查内容: 1) 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 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一致;(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且使用五芯电缆; 3)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置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中设置漏电保护器); 4)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5)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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