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变电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15 六、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除项目部和施工班组的日常性检查外,每月由项目部组织对施工班组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有针对性的进行不定期专业性检查。 每 次安全大检查前应制订并下发检查方案,检查结束后由专职安全员攥写检查总结报项目部有关领导,必要时报公司安监部。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专职安全员填写“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送达受检单位限期处理,“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由受检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按时上报“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回执)”请求复查,并达到复查验收合格。 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计划报项目部备案。 每次安全检查应及时记录和总结安全检查情况,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 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16 七、 安全技术措施 ㈠、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㈡、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审查,由总工批准,交底后执行。 ㈢、重大的其中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写,报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 交底后执行。 ㈣、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针对工程的设计特点,在施工上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处,从技术上采取 措施加以防范。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基础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害,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安全基础措施必须符合工程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㈤、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㈥、对无 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㈦、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在跨越公路、河流及输电线路时搭设跨越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跨越 66kV 输电线路时按上述第三条规定执行。 17 八、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经常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每道工序施工前,应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组塔工序开始前,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每个工程开工前组织一次 有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等参加的安全教育活动,并考试,考试合格后放可上岗。 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分包队伍人员)必须经过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安全教育率达 100%,并填写安全教育卡。 对施工现场临时录用的当地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监护制度,并作好安全监护工作。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手及接触易燃易爆等物品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经有关部门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并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18 九、 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对外包单位进安全资质行审查,对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录用。 开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对老、弱、残者,童工决不录用,遵守公司《劳务分包单位管理标准》中对人员年龄的规定,在项目部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外包单位必须和项目部签定《安全管理备忘录》后,方可进 入施工现场。 开工前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项目部制定的《作业指导书》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单位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 开工前必须向项目部交纳 30%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19 十、 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 管理 选购的机械和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安全规程规定需要实验的工器具、设备要进行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对抱杆、滑车、双钩紧线器、链条葫芦、手搬葫芦、机动绞磨、地锚、卸扣、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器、连接网套、卡线器、大绳(棕绳、麻绳)、小绳、刚绳套,在每天使用前均要进行外观检查,组塔工序每基塔填写检查记录,架线工序每天填写检查记录,要在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使用,在检查中不合格品要做标识。 个人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扳手的要自行妥善保管,因故毁坏不能使用时要及时更换,安全带、安全帽要有“三证”。 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有专人对机械及工器具进行维修和管理。 应该报废的一定要及时报废不留隐患,工具设备短缺时,要按工程需要及时补齐。 物资供应部门和各施工队要建立领取、回收、报废等台帐,并及时做好记录。 20 十一、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储存爆炸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并设专人看管,不准任意堆放。 严禁任何人员私用、私藏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 发生爆破物品被盗或丢失,必须保护好现场,以备 公安机关调查。 物品库房必须设灭火器等防火器材。 爆炸物品严禁与易燃易爆品存放在一起。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并设专人管理。 当天剩余的爆炸用品必须点清数量,及时交还库房管理人员。 炸药和雷管必须由爆破员在白天领用,并且必须分别携带,装在专用箱内,严禁装在衣袋里。 严禁用自行车或摩托车运送炸药和雷管。 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如外委爆破必须签定委托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1 十二、 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制度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作业票统一由施工队技术员填写, 如班组无技术员,必须由项目部派专人填写;经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审查签发后执行,由项目部安全部门及时审核,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定期进行批示。 填报人与签发人不得为同一人。 签发人与工作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安全施工作业票原则上每天填写一份,如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参加人员及施工方法不变可连续使用,但最多不超过 5 天。 安全施工作业票上应写清施工内容、人员分工情况和安全施工措施,标明主要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确定责任人。 每天站班会上,工作负责人应向所有参加人员宣读,将各项内容表达清楚,不了解工作票内容者不得 参加现场施工。 填写和使用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部门一本用完后应将作业票存根及对应作业票粘贴后交回项目部,换取空白作业票继续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和涂抹,保持作业票的严肃性和连贯性。 22 十三、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抓好交通安全工作,日常工作由项目部运输队长负责。 项目部要定期对车辆状况和运输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严格执行“三检制”即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检查制度,平常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及时修理出现的问题,作到“人 不合格不上车,车不合格不上路”。 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超载行驶,不准强行超车,弯道或冰雪泥泞道路不准超车,行车要做到“礼让三先”。 严禁无驾驶证(准驾证)开车,严禁项目领导驾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开车,疲劳开车,严禁领导干部迫使司机违章开车,严禁客货混载。 对危险道路桥梁及公铁道口,车辆不可盲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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