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办内容摘要:

,填写 “ 驾驶员安全技术资质审核表 ” (附表),审核合格后,与经营者、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与 “ 经济责任制驾驶员聘用审核表 ” 一并报公司安机科审批,安机科一般应在 3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一经同意,车队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9 (三)经济责任责任制车辆临聘驾驶员 经济责任制车辆应特殊情况须短时间聘用驾驶员,经营者必须在 1天前向车 队提交 “ 经济责任制驾驶员临聘审核表 ” (附表)报批; 车队对照条件和要求对临聘驾驶员进行验资审查、跟车鉴定,填写 “ 驾驶员安全技术资质审核表 ” (附表),审核合格后,由公司安机科同意后聘用; 临聘驾驶员聘用期限不得超过 1个月。 (四 )自营公交客车驾驶员的使用管理 公司安机科在驾驶员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岗前教育、三级教育,建立驾驶员管理台帐,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缴纳安全保证金 5000元,外籍(省外)驾驶员 8000元。 责任制车辆驾驶员经营者作为风险担保人。 驾驶员上岗必须由公司核发的上岗证,自营车辆驾驶员各车队凭驾驶员分配调动单,在3日内向公司办公室办理试岗证,公司办公室需在 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妥;驾驶员正式录用或聘用后车队凭 “ 试用期驾驶员鉴定表 ” 复印件、试岗证、照片在 3日内向公司办公室办理上岗证,公司办公室需在 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妥。 各车队新招聘驾驶员,都需委派驾驶经验比较丰富,工作比较认真负责,有一定资质的驾驶员监督指导下熟悉线路、车况、站场,并对驾驶技术进行带教。 要按照新驾驶员四先四后(即先空车、后重车,先白天、后夜间, 先短路、后长路、先平原后山区)的原则,做到定人、定车、定线。 经跟车期满十天后,有本人提出申请,带教驾驶员、安管员、车队长、分管领导签署合格意见,才能单独驾驶。 严格执行驾驶员三、三、四、五操作规程,即;即护车三勤:勤检查、勤维修(护)、勤冲洗(清洗);守则三忌:忌酒后驾车、忌疲劳驾车、忌违章停车;上车四看:看车容、看设施、看负载、看天气;上路五不准:不准抢道、不准斗速、不准盲快、不准侥幸、不准闲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调离驾驶工作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 ⑴ 没有行业部门从业资格证的;⑵ 没有签订安全生 产目标责任制书和缴足安全保证金的; ⑶ 服务质量差受投诉或曝光的; ⑷发现反应迟钝或患有妨碍行车安全疾病的; ⑸ 经常违章、违纪、驾驶作风恶劣的; ⑹ 一年内发生轻微行车事故二次负主全责的,或发生一般事故一次负主全责情节严重的; (7)有其他不适宜再承担驾驶岗位的。 (五)营运驾驶员工作职责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地区、本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法经营。 严格执行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方针,树立强烈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员责任感,积极参加安全技术 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 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 “ 三检 ” 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觉配合车站的安全门检工作,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 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车辆。 10 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行计划,按规定线路、时间正点运行,严格遵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运管和车站管理,安全优质、抵耗地完成运输任务。 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关好车门,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车未停稳严禁上下客,严格遵守站点规范停靠操作规范 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遇有危急病人和伤员,应救死扶伤,权利相助。 为保护企业和旅客的合法利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 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严格按照公司制定重点复杂路段和雨天、客流高峰时最高行驶速度和班时安全管理、路口、叉口安全操作规定行驶,不准超速行驶。 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地交警部门和车属单位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保证行车记录设备的正常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向车队报告,严禁任意拔插、破坏设备。 1不私自驾驶他人车辆或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1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缴纳安全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安全公里管理制度 驾驶员的安全公里管理工作由安机科、车队负责。 建立驾驶员安全公里记录台帐,按集团公司要求进行上报。 一、营运车驾驶员的安全公里,从公司批准单独驾驶后,按实际里程统计。 二、从外单位调入、聘用的驾驶员,凭其提供的累计安全公里原始凭据和调出单位出具的证明,承认基本安全驾驶年资。 安全公里按安全年资每年折合 3万公里计算。 三、驾驶员肇事后扣除安全年资,每年折合 3万公里(实际行驶超出 3万公里部分予以保留),不足 3万公里按 3万公里扣除。 四、安全年资扣除标准 单位(年) 事故 类别 全责 主责 同责 次责 特大事故 死亡 3 人或重伤 11 人以上;或死亡 1人同时重伤8 人以上;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以上 全部 全部 全部 全部 重大事故 死亡 2 人或重伤 510 人 全部 全部 全部 20 死亡 1 人或重伤 34人 全部 全部 全部 15 经济损失在 6 万元以上 全部 1520 914 58 一般事故 重伤 2 人或轻伤 5人以上,经济损失 46万元 1520 914 58 24 重伤 1 人或轻伤 34人,经济损失 24万元 914 58 24 12 经济损失 24 12 轻微事故 轻伤 12 人 2 1 经济损失 1 五、累计行驶已达 100万公里的驾驶员报集团公司进行表彰奖励。 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需扣除安全公里的,须报集团公司安全机务部审核备案。 六、驾驶员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职,中止聘用的一律扣除原记载的全部安全公里(年资),并不出具原安全公里年资的证明。 11 第二十二条、公交客车安全行驶操作规定 驾驶员必须保持安全速度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情况下,在国道省道道路宽阔,视线良好,在确保安全的 原则下最高时速不准超过 60公里,乡镇道路不准超过 50公里,山区公路不准超过 40公里 /小时,市区道路不准超过 40公里。 一、公交客车通过路口、叉口安全操作规定 (一)、市区的路口、叉口操作规范(市区路段指昌安、辕门、偏门、禹陵环岛内) 在道路交通的所有地段中,可以说交叉路口的情况最为复杂,特别是市区的交叉路口,上、下班高峰时段车辆拥挤,各种车辆汇集,行人密度大是交通事故的多发点,公交客车驾驶员行驶至市区路口时需遵守以下操作规范: ① 在没有方向指示灯的交叉路口右转弯车辆要让相对方向行驶左转弯车辆先行。 ② 经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让行人和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③ 通过路口应减速慢行,避免路口行车事故。 市区路口、叉口行驶速度规定: ① 公交客车通过市区路口直行线路行驶速度不准超过 20 公里 /小时。 ② 公交客车通过市区路口转弯行驶速度不准超过 15 公里 /小时。 ③ 市区环岛地段行驶速度不准超过 20公里 /小时。 (二)、公交客车通过市区以外国道、省道路口、叉口安全操作规范(市区以外地段指昌安、辕门、偏门、禹陵环岛以外地段) 市区以外国道、省道路口、叉口道路比较宽广,行驶中车辆车速较快,该地段路口、 叉口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公交客车行驶在市区以外、国道、省道路口、叉口时需遵守以下操作规范: ① 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② 有交通信号灯路口,右转弯车辆应让相对方向左转弯车辆先行。 ③ 通过路口处应提前减速,做到 “ 一慢二看三通过 ” 市区以外国道、省道路口、叉口行驶速度规定: ① 市区以外的国道省道路口、叉口直线行驶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 40 公里 /小时。 ② 市区以外的国道省道路口、叉口转弯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 25 公里 /小时。 ③ 市区以外国道省道转盘行驶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 20 公里 /小时。 (三)、公交客车通过乡镇道路路口、叉口安全操作规范 乡镇道路路口、叉口摩托车较多,而摩托车驾驶员安全意识较差,公交客车经过该地段要预防摩托车事故,公交客车行驶在乡镇道路的路口、叉口时需遵守以下操作规范: ① 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② 右转弯车辆应让相对方向的左转弯车辆先行。 ③ 通过路口遇摩托车应减速礼让,预防摩托车事故。 ④ 通过路口应提前减速做到 “ 一慢二看三通过 ” ,容许鸣喇叭地段多鸣喇叭。 公交客车通过乡镇道路路口、叉口行驶速度规定: ① 乡镇道路路口、叉 口直线行驶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 30 公里 /小时。 ② 乡镇道路路口、叉口转弯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 20 公里 /小时。 一、 公交客车山区道路安全操作规定 公交客车在山区道路行驶时,最高速度不准超过 40公里 /小时。 公交客车在山区道路弯道行驶必须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转弯速度不准超过 20公里 /小时。 12 公交客车在山区道路下坡时严禁车辆发动机熄火和空档溜坡。 三、公交客车站点停靠安全操作规定 停靠站点行驶速度:车辆距前方停靠站点 100米时车速不准超过 30公里 /小时,距站点50米间距内车速不准 超过 20公里 /小时,距站点 20米间距内车速不准超过 10公里 /小时,进站停车车速不得超过 5公里 /小时。 出站起步必须平稳,车速不准超过 5公里 /小时, 30米内不准超过 20公里 /小时。 公交客车进出站场车速不准超过 5公里,中心场地行驶车速不准超过 10公里 /小时。 公交客车靠站时超车规定:距站点 300米内不准超越正常行驶机动车(包括摩托车),100米内不准超越电瓶车, 30 米内不准超越自行车。 车辆进站停靠:车辆前端 1/3对准站牌或站台前端,车辆停靠车身与站台基本平行,偏差不大于 5℃ ,车厢右侧距站台或人行道 保持在 ,原则上不超过 1米,车辆停靠车身左侧不得压线,遇停靠站点有临时障碍物时或其他车辆,不能靠站时,允许提前靠站,但离障碍物或车辆距离不得大于 5米。 车辆必须依次进站停靠,不得并行或超越靠站,后车停靠车身前端 1/2未进入站台,或车尾在斑马线或路口,须分二次进站停靠上、下客,设站牌候车站第三辆车必须二次停靠上、下客。 公交客车停靠站点,必须有站必(进)靠,不得越站、停靠站点不准超越本公司公交客车(特殊情况除外),车辆进站车未停稳严禁开门上、下客,车门未关严禁起步,严禁不按规定站点随意停靠 上、下客,车内遇特殊乘客有紧急情况必须就近下车的应选择在安全地段靠边停靠下车,严禁在道路叉口、红绿灯停车时或道路居中等危险地段上、下客。 设有港湾式停靠站(微型港湾)停靠时,车辆必须明显进入港湾,设有公交专用车道,车辆必须进入专用车道行驶(接送车除外)。 停靠站点无下客并且该站点无人员等候时,必须按靠站规范操作,市区站点时速不准超过 5公里 /小时,市区以外站点时速不准超过 10公里 /小时。 公交客车停靠进出站场,停靠站点时乘务员必须按乘务员工作规范要求正确使用小红旗和喊话器,做好安全提醒操作规范。 车未停稳乘务员严禁开门上、下客,应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上客完毕关门后方可提示驾驶员起步,同时提醒站点行人、自行车注意避让出站车辆。 1乘务员对驾驶员有未按停靠规范操作要求的,有监督权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屡教不改及时向车队领导反映,共同做好公交客车停靠站点规范操作。 四、公交客车复杂天气安全行车操作规范 (一)雨天行车规定 雨天行车由于路面尘土、油污、轮胎橡胶粉末混合,形似滑剂,使路面滑溜异常;久雨不晴,又会使路肩松软,路面积水;雨中行车视线不清,长时间行车,驾驶员易产生疲劳;雨中行人及骑车者因 戴雨帽,穿雨披听觉受到限制,视野受到影响。 故而雨天行驶中应做到: 雨天行驶速度限速规定在最高时速 50— 60公里 /小时路段,雨天时速为下降 10公里 /小时,在最高时速为 20— 40公里 /小时路段,雨天时速应下降 5公里 /小时。 大雨来临时,应预先检验制动是否跑偏,雨刮器工作是否。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