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及引水隧洞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 12)负责对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日常的学习、培训。 ( 13)保管好各种安全活动记录。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永安市溪源水库大坝及引水隧洞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 安全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依据国家、地方第一条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考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作业第二条队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最终结果。 本制度实行“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凡发第三条生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的;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超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即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项目部每季度对被考核部门、作业队安全生产做出优秀、第四条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考核评定;被考核作业队四个季度考核的综合得分做为“安全生产责任书”年 终考核得分。 部门考核结果做为日常安全奖励和年终评先的依据;作业队考核结果做为日常安全奖励和年终评先以及对责任人兑现的依据。 项目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作业第五条队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二章 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标准分为 100 分。 第六条永安市溪源水库大坝及引水隧洞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7 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上的为优秀,责任人获得兑现金额 100%的奖励,80~89 分的为良好,责任人获得兑现金额 80%的奖励, 60~79 分的为合格,责任人获得兑现金额 ,50%的奖励, 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对责任人处以兑 现金额的罚款。 安全生产考核评分表的构成及说明 第七条( 1)考核表格由考核评分汇总表、事故控制考核及惩处表、管理职责考核及惩处表、作业场所、设施、人员考核及惩处表组成。 ( 2)考核时,按照评分表中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分,采用分数扣除法,此表每季度统计一次扣分情况,年终考核按累计扣的总分计(四个季度扣的总分),累计扣分超过 40分即为不合格。 ( 3)表中所列的罚款金额为日常违规罚款,与年终兑现金额无关。 对考核得分相同的作业队,其考核评价排序以施工难度第八条较大,重大危险因素较多者排前。 评比先进 项目部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班组、先进个第九条人评选活动,对被评为先进集体、先进班组及先进个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第十条( 1)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得分 80 分以上; ( 2)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良好或优秀的。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 1)所在部门、作业队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得分 80分以上; 永安市溪源水库大坝及引水隧洞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8 ( 2)班组本年度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轻伤控制在年度指标内。 安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第十二条( 1)所在部门、作业队被考核得分 80 分以上; ( 2)所在班组轻伤事故控制在年度指标内; ( 3)认真贯彻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 ( 4) 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工作敬业,钻研业务; 第三章 考核方式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对部门、作业队安全生第十三条产的考核工作,考核组由设备物资部、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及作业队人员组成。 参加考核人员必须按要求规范考核行为,以确保考第十四条核结果客观、公正。 考核结束,应将考核评价及整改要求及时反馈给被第十五条考核部门、作业队,以不断改进工作,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部门和作业队应在每年一月十日前,将上年度安全第十六条生产工作总结报送项目部 安全环保部,并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班组和个人的推荐材料。 附:安全生产考核评分奖惩表 永安市溪源水库大坝及引水隧洞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9 水电一局 溪源水库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评分奖惩汇总表 施工单位名称: 考评时间: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 得分 1 事故控制考核 2 管理职责考核 3 作业场所、设施、人员考核 事故控制考核及惩处表 序号 考核项目 基本要求 扣分原则 第一责任 人处罚 部门、厂队副职及当班班(组)长 违章责任人处罚 扣分 1 生产性死亡 努力杜绝生产性死亡事故 每死亡一人扣 10 分 对责任人处以 3000 元罚款 处以 2020 元罚款 处以 2500元罚款 2 生产性重伤 努力减少重伤事故 每发生 1 人次扣 5 分 对责任人处以 2500 元罚款 处以 1500 元罚款 处以 2020元罚款 3 机械事故、火灾事故、 交通事故 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负主 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一般事故每起扣 3 分,重大事故每起扣 6 分 一般事故对责任人处以 1000罚款,重大为3000 元罚款 一般事故处以500 罚款,重大为 2020 元罚款 一般事故处以 800罚款,重大为 2500元罚款 4 生产性轻伤 轻伤率控制在安全管理目标内 发生一起扣 2 分 对责任人处以 500 元罚款 处以 300 元罚款 处以 200 元罚款 5 扣分总计 永安市溪源水库大坝及引水隧洞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 管理职责考核及惩处表 序号 考核项目 基本要求 扣分原则 第一责任 人处罚 部门、厂队副职及当班班(组)长 相关管理人员处罚(主要指相关安全员、调度人员) 扣分 1 贯彻上级要求 能够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和项目部安全管 理的规定及有关会议精神 不能认真传达贯彻,没有有关记录,每发生一次扣2 分 对责任人处以200 元罚款 处以 100 元罚款 为第一责任人处罚的50%~80% 2 重视项目部安全活动 参加项目部各项安全会议、活动、检查 不参加,每发生一次扣 1分 对责任人处以 100 元罚款 处以 50 元罚款 为第一责任人处罚的50%~80% 3 监督和检查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安全员跟班现场巡视,危险作业专人监护,落实整改有验收、形成记录 没有进行监督检查,无据可查,每发生一次扣 2分 对责任人处以100 元罚款 处以 50 元罚款 为第一责任人处罚的50%~80% 4 安全班前会、周例会 每天召开班前会,班前会记录应齐全、具 体,不断完善。 组织召开每周安全例会 未按要求进行,每次扣 1分 对责任人处以 100 元罚款 处以 50 元罚款 为第一责任人处罚的50%~80% 5 新进场员工 及时报安全部备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配合项目部做好入场教育(队级、班组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未按要求进行,每人次扣 分 对责任人处以每人次 100 元罚款 处以每人次 50元罚款 为第一责任人处罚的50%~80% 6 现场作业管理 及时处理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不得违章 指挥,高危作业须设专人监护 未及时处理现场危险因素,盲目指挥、违章指挥,每次扣 3 分 对责任人处以500 元罚款(出现事故按事故考核处理) 处以 200 元罚款 为第一责任人处罚的50%~80% 永安市溪源水库大坝及引水隧洞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 7 其他 遵守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程 违反一条扣 1 分,扣分与上面条款重复的不扣分 8 扣分总计 作业场所、设施、人员考核及惩处表 序号 考核项目 基本要求 扣分原则 第一责任 人处罚 部门、厂队副职及当班班(组)长 相关人员处罚 扣分 1 安全标识、标志 宣传标语、施工标段任务牌、提示、警告、限制等标识规范、齐全。 清楚,颜色、图形符合标准 标识不全,重要通道、部位未设置标志,发现一次扣 分 对责任人处以100 元罚款 处以 50 元罚款 对责任安全员处以 50元罚款 2 现场作业人员 进入现场须佩戴安全帽 不戴安全帽每人次扣 对责任人处以 200 元罚款 处以 100 元罚款 对违章责任人处以 100元罚款 3 安全帽必须按要求佩戴,帽带扣好 不按要求佩戴每人次扣 分 对责任人处以 100 元罚款 处以 50 元罚款 对违章责任人处以 50元罚款 4 不得存在 3 次以上同样的违章行为 屡教不改,存在 3 次以上违章者,每人次扣分 2分 对责任人处以 500 元罚款 处以 300 元罚款 对违章责任人处以 300元罚款 5 现场作业人员 不得存在其他违章行为,包括习惯性违章,安监人员纠正时,不得辱骂安监人员 未按要求执行,每人次扣分 1~5 分(集体性违章为5 分) 对责任人处以100~800 元罚款(集体性违章为 800 元) 处以 50~500元罚款(集体性违章为 800 元) 违章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处罚的50%~100% 永安市溪源水库大坝及引水隧洞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2 6 井口、洞口、预留口、 临空临边处 设置围栏、盖板 未设置,每处扣 2 分 对责任人处以 200 元罚款 处以 100 元罚款 对责任安全员处以 100元罚款 7 施工现场 材料、工具按要求整齐摆放,做到环境整 洁,同时须工完场清 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 1分 对责任人处以 100 元罚款 处以 50 元罚款 8 爆破作业 火工材料及时退库 不及时退库,每次扣 2分 对责任人处以 500 元罚款 处以 300 元罚款 9 领用、退库等台账记录齐全,及时签字 台账、签字不全,每次扣 分 对责任人处以 200 元罚款 处以 100 元罚款 台账记录人、签字人处以 50元罚款 10 火工材料存放规范,标示清楚 不按要求执行,每次扣 1分 对责任人处以 300 元罚款 处以 200 元罚款 火工材料管理员处以100 元罚款 11 对哑炮及时进行处理 不及时处理,每处扣 对责任人处以 500 元罚款 处以 300 元罚款 相关责任人处以 200 元罚款 12 打钻前对危石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不清理干净,每次扣 1分 对责任人处以 200 元罚款 处以 100 元罚款 13 爆破作业 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管理制度,不得存在边 打钻边装药现象 不按要求执行,每次扣 1分 对责任人处以 300 元罚款 处以 200 元罚款 永安市溪源水库大坝及引水隧洞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3 14 装药时不得吸烟及相关违规行为 不按要求执行,每人次扣 1 分 对责任人处以 300 元罚款 处以 200 元罚款 对违章责任人处以 100元罚款 15 严格控制药量,做好爆破作业的安全警戒 工作 不按要求执行,每人次扣 2 分 对责任人处以 500 元罚款 处以 300 元罚款 相关责任人处以 200 元罚款 16 严格遵守火工材料管理制度,防止火工材 料流失 丢失一次,每次扣 5 分 对责任人处以 5000 元罚款 处以 3000 元罚款 相关责任人处以 1000元罚款 17 出现事故按事故考核处理 18 消防安全 易燃、易爆物品按要求存放,防护到位 不按要求做存放、防护, 每次扣 1 分 对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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