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试行内容摘要:
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八)区林业局 ,组织、指导和督促直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植树造林 、森林管护、林区建设、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区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设施,指导监督乡(镇)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和做好扑救的 各项准备工作 ,制定全区森林防火预案,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搞好林区公园、旅游景点景区的森林防火管理,督促业主落实森林防火措施。 ,组织、协调直属林业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林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全区森林防火事故调查处理。 (九)区水务局 责所管辖 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河道采沙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涉河、涉水建设工程防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水电建设工程和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协调所管辖的水利工程设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等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案,对山洪地质灾害进行预警预报。 (十)昌江国土分局 (山洪灾害除外)防治规划和防治方案,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督管理。 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和转让审批工作,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勘查,依法依规监督检查非法采矿和矿山(矿井)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负责发现盗(偷)采矿资源行为并报告公安机关。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安全部分的审查意见作为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之一;配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做好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区科技局 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织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使其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研开发的力量。 (十二)区教育体育局 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体育事业单位、公共体育场所、社会体育活动,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并负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 责任制。 导、协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校建工程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组织、协调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区卫生局 、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非医疗性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医疗卫生系统安全事故和重大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法履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职业健康方面的相关工作。 (十四)区文化广播电视出版局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所属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开展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调查处理工作。 ,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落实区政府及其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宣传任务。 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十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 有效实施产业安全的建设项目,限制和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产业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 “三同时”工作作为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之一,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电措施;组织、协调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监督检查电力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检查, 对重要用电单位供用电实施安全监管, 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工伤预防宣传教育 费用。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工作。 、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用工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待遇,积极开展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仲裁工作。 7.负责指导督促区社保局 做好抵交的原区改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通讯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宣传培训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审核工业、通讯业安全生产技改项目,参与审核工业行业和重点大型企业发展规划,提出审查意见。 、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 产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管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十八)区财政局 责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管理,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费用,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完善公共安全设施和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提取安全费用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表彰有关工作。 (十九)区环境保护局 ,督促检查生产、销售、使用、储存放射源的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依法查处放射性物质生产、储存、转让、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环境安全违法行为。 、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 (二十)区商务局 、大型市场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 、监督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责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二十一)区工业园区办 、土石方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制定和实施园区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组织、参与、协调园区企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二)昌江粮食分局 负责粮食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粮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加强储粮化学药剂和设备安全管理,开 展安全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二十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坚持“先证后照”的原则,负责对申请从事非煤矿山开采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以及经营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的,依法在核准登记前严格坚持前置审批制度,并监督、指导全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落实上述规定。 、取缔无照从事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参与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从事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 督、指导全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配合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工作。 对有关安全监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十四)区旅游局 、检查、监督全区旅游景区、宾馆、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范措施的落实。 ,组织、协调或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五)区监察局 情况实施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责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实施效能监察。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六)区司法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公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督促指导律师、公。昌江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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