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立法新规与应对技巧(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了较大的限制,只允许用人单位在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以及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在其他情形下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均为无效条款。 十三、劳动合同的无效及其法律后果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 无效: ( 一 ) 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 乘人之危 ,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二 )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 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 ) 违反法律 、 行政法规 强制性规定 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 , 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确认。 【《 劳动合同法 》 第二十六条 】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劳动合同法 》 第二十七条 】 ※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 , 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 , 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劳动合同法 》 第二十八条 】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 , 给对方造成损害的 ,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 》 第八十六条 】 ※ 对比 《 劳动法 》 的相关规定: 《 劳动法 》 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 ) 违反法律 、 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 二 )采取欺诈 、 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 劳动法 》 第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 , 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 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 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劳动合同法 》 第三十三条 】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 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劳动合同法 》 第三十四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 ,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劳动合同法 》 第三十五条 】 十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 一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 》 第三十六条 】 ( 二 )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二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三 ) 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四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 影响 ,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 ; ( 五 )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六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 ※ 对比 《 劳动法 》 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3) 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本人 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二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三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合同法 》 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法立法新规与应对技巧(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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