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过夜港及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内容摘要:
平均 (mg/m3) 标准值 (mg/m3) 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 度限值的百分比( %) 超标率 (%) SO2 % 0 NO2 % 0 PM10 % 0 根据表 的监测评价结果可知, PM SO NO2 日均浓度值占标准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均小于 1,超标率均为 0,表明 PM SO NO2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长江为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 长江 忠县 段水域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20) III 类水域标准。 评价利用忠县环境监测站 2020 年 45 月 忠 县苏家长江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数据来进行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从监测至今,项目所在忠县过夜港及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14 区域水污染物排放状况无大的变化,且引用监测数据时效有效,因此评价利用该监测数据可以较好的反映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的水质状况。 监测断面:长江苏家断面 监测因子 : pH、 COD、 BOD NH3N、石油类、 TP、粪 大肠菌群 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见表。 表 水质监测结果统计表 指标 pH BOD5 COD 石油类 NH3N TP 粪大肠菌群 标准值 6~ 9 ≤4 ≤20 ≤ ≤ ≤ ≤10000 监测值 49007900 最差 Si值 超标率 % 0 0 0 0 0 0 0 注:表中 “监测值 ”和 “标准值 ”中的 pH 无单位,粪大肠菌群单位为个 /L,其余单位为 mg/L,标准指数 Si无单位 , L 代表低于最低检测限值 从表 可以看出,各项评价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 1, 均未超标,其中 COD 低于检 测限 , 各项监测因子 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20) Ⅲ 类水域水质要求。 、 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拟建地为居住、商业混杂区,地块东面为 滨江路,属城市主干道。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 [2020]39 号)和《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环发 [2020]78 号)可知,本项目区域执行 2 类和 4a 类 标准。 ( 1)监测点位 项目共设置 2 个噪声监测点位,详见表 和附图 5。 表 噪声监测布点情况 序号 监测点位置 备注 1 地块中部 背景值, 2 类标准 2 项目地块 东 侧边界外 1m 处,靠 滨江路一侧 交通噪声, 4a 类标准 忠县过夜港及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15 ( 2)监测项目 连续等效 A 声级 ( 3)监测时间与频率 2020 年 6 月 1112 日 连续两天,昼、夜各 1 次。 ( 4)评价方法 采用与《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20)直接比较的方法。 ( 5)监测及评价结果 见表。 表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 dB( A) 监测点 昼间 夜间 备注 监测值 标准值 最大 超标值 监测值 标准值 最大 超标值 1 ~ 60 / ~ 50 / 一般区域 2 ~ 70 / ~ 55 / 主干道 根据监测点布置可知, 1 监测点 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20) 2 类标准限值 , 2监测点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20) 4a 类标准限值。 根据分析可知,该项目 区域 内 声环境质量良好。 、 主要环境敏感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拟 建项目 位于 忠县忠州镇 滨江路 , 地 处长江左岸,靠近客运码头。 项目影响区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 等 敏感区域。 经过 现场踏勘, 项目周边分布有 住宅小区、医院、码头及城市主干道等。 本项目环境敏感点主要为 住宅小区、医院 等。 表 项目外环境关系一览表 序号 外环境设施 方位 距离( m) 备注 1 滨江路 东 4 主干道 , 路基宽24m, 沥青混凝土路面,已 通车,设计车速 40km/h 2 大桥 支 路 南 4 支路 ,建成 忠县过夜港及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16 3 大美长江三峡游轮股 份有限公司 售票大厅 东南 35 投入运营 码头 东南 130 4 长航旅游客运公司 售票大厅 东北 85 投入运营 码头 东北 140 表 与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敏感点 编号 名称 位置(方位、距离 ① 特征 环境要素 备注 1 滨江路 22附 16 号居民 南、 20m 4 栋商住楼, 1 楼临街分布餐饮及零售,2~11F 为住宅,居住人口约 112 户 358 人 环境空气 声环境 已入住 2 在建小区 西、 19m 2 栋,每栋均 32F 在建 3 水岸绿洲 小区 西、 50m 高层 住宅小区 已入住 4 皇城港湾 小区 西北、 90m 高层 住宅小区 已入住 5 滨洲上城 小区 北、 20m 高层 住宅小区 已入住 6 同怡医院 北、 25m 医疗、预防、保健、疗养为一体 的 综合性医院 ,床位 90 张 已运营 7 长江 东 、 50m 最终纳污水体 , Ⅲ 类水域 地表水 至南向 北 流 注: ① 表示敏感点与地块边界最近距离 、 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 不改变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二级标准要求。 声环境: 不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施工期和服务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轻,不引起噪声扰民。 生态环境: 尽量减轻水土流失,建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 忠县过夜港及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17 评价使用标准 表 5 分类 大气 水 噪声 环境质量现状 各项污染因子 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 评价因子中均 满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20) Ⅲ 类 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 较好 声环 境质量现状昼夜均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20) 相应 区域要求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20) Ⅲ 类 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20)2 类 和 4a 类 污染物 排放标准 《重庆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50/4182020)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2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2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 89781996)三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20)一级 B标准 施工期: 《建筑施工场界 环境 噪声 排放标准 》(GB125232020);服务期: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20) 2 类 和4 类 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 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中 的 PM NO SO2 浓度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修订单中的二级标准。 浓度限值见表。 表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单位: mg/Nm3 标准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PM10 年平均 日平均 SO2 年平均 日平均 小时平均 NO2 年平均 日平均 小时平均 、水环境 本项目 东侧 约 50m 为 长江 ;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 (渝府发 [2020]4 号 ), 本 项目 涉 及的 长江评价河段水环境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20)中 Ⅲ 类标准要求, 标准值具体见表。 忠县过夜港及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18 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Ⅲ 类) 指标 pH COD BOD5 NH3N 石油类 TP 粪大肠 菌群 Ⅲ 类水域标准值 6~9 ≤20 ≤4 ≤ ≤ ≤ ≤10000 备注: pH 无量纲,粪大肠菌群单位为:个 /L;其他单位为 mg/L 、声环境 项目拟建地为居住、商业混杂区,地块 东 面 为 城市 主 干道 , 拟建项目 临路建筑以高于三层建筑为 主。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 [2020]39 号)和《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环发 [2020]78 号)可知,本项目区域执行 2 类 和 4a 类 标准。 表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等效声级 昼间 夜间 备注 2 dB( A) 60 50 一般区域 4a dB( A) 70 55 东 侧 第一排建筑物面向 滨江路 一侧的区域 、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根据《重庆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50/4182020),项目拟建地属 于该标准中的其他区域,一般废气仍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因此项目拟建地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 二级标 准,排放限值见表 ; 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20),排放限值见表; 服务期 餐饮 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 最低去除效率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20),见 表 , 饮食业单位规模划分见表。 表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 准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SO2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忠县过夜港及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19 (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氮氧化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表 锅炉 废气排放标准 单位 mg/m3 污染物项目 燃气锅炉限值 颗粒物 20 SO2 50 NOX 200 表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 60 75 85 表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 1,< 3 ≥3,< 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 ≥,< ≥,< 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 总投影面积 (m2) ≥,< ≥,< ≥ 、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值,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最后进入 州屏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20)一级 B标后排入长江 , 排放限值见表。 表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 mg/L 标准名称 COD SS BOD5 NH3N TP 动植物油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级 ≤500 ≤400 ≤300 45① / ≤10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20)一级 B 标准 ≤60 ≤20 ≤20 ≤8( 15)② ≤1 ≤3 注: ① 数据来源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432020) ②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 12℃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 ≤12℃ 时的控制指标。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忠县过夜港及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20 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20),具体见表。 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22337—2020) ,其中 地块 东 侧面向道路一侧场界执行 4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 2类标准 ,。忠县过夜港及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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