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讲座内容摘要:

载力验算等。 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 造大样图,注明 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 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 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 投影 图 ,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14 2. 2 审核论证 2. 2. 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下列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 专家组成员; (二)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三)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 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 2. 2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 5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 2. 3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包括 : (一) 方案 是否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条件编制;方案、构造、计算 是否完整、可行; (二) 方案计算书 、 验算依据是否符合 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 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2. 2. 4 施工单位根据专家组的论证 报告,对 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监理 单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对高大模板支撑 15 系统的重点审核内容、检查方法和频率要求。 3 验收管理 3. 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3. 2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结构材料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抽检 和检测 , 并留存记录、资料。 3. 2. 1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 3. 2. 2 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 30%,发现 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 100%的抽检, 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 2. 3 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 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 JGJ130 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 100%检查。 3. 3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16 4 施工管理 4. 1 一般规定 4. 1. 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优先选用技术成熟的定型化、 工具式支撑体系。 4. 1. 2 搭设高大模板支撑架体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其他相关施工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1. 3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 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并履行签字手续。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 4. 1. 4 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 2 搭设管理 4. 2. 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 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垫板。 4. 2. 2 对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其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独立支撑系统,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 4. 2. 3 高大模板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 17 求,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 ,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4. 2. 4 搭设高度 2m 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 作业人员登高措施。 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 2. 5 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4. 3 使用与检查 4. 3. 1 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 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荷载要求。 4. 3. 2 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4. 3. 3 施工过程中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 要求: (一)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夯实; (二)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三) 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四)立柱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五)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可靠; (六)安全网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4. 4 混凝土浇筑 4. 4. 1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确认 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 18 4. 4. 2 框架结构中,柱和梁板的混凝土浇筑顺序 ,应按先浇筑柱混凝土,后浇筑梁 板混凝土的顺序进行。 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失稳倾斜。 4. 4. 3 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4. 5 拆除管理 4. 5. 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 4. 5. 2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 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 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 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 全部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 4. 5. 3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将拆除的杆件 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4. 5. 4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5 监督管理 5. 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 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 19 指导,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 ,发现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5. 2 监理单位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实施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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