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体系)劳动保护室内容摘要:

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体系)劳动保护室 - 1 动保护室上级部门:安全环保部下属部门:劳动保护员、劳动保险员部门本职: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实施与管理。 主要职能:(1) 防止与消除伤亡事故,保护职工安全。 (2) 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3) 检查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4) 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和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技术、防火、防爆措施的制定并建立警戒标志。 (5) 实施改进生产、工艺过程,设置防毒设备,改进生产现场的卫生环境,配备防护用品。 (6) 按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内因公致残、致伤及丧失劳动力员工,劳动保险和劳保待遇。 (7) 实施企业劳动保护制度、建立生产行政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管辖范围:(1) 劳动保护、保险所属的办公场所和生产现场。 - 2 -(2) 劳动保护、保险所属办公场所的办公设备、公共设施、办公用品、报表、工作台帐。 (3) 劳动保护、保险所属生产现场设施、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锅炉房和煤气站的各种装备、化工产品、化学物质、气液体管道、可燃气体劳动保护用具。 兼管职能:(1) 加强医疗预防措施对员工慢性病与易发病、职业病的防治。 (2) 安全技术的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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