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个人,制止“三违”现象,消除隐患;发生事故时,组织紧急救援和保护现场工作,并按规定报告事故,按“四不放过” 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第 43 条 工班长的安全职责: 贯彻企业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 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员工遵章守纪;负责对新 员 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负责搞好生产设备、安全防护和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结合工程特点,根据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要求,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4 组织班组安全检查,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提出建议;检查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制止 违章冒险行为。 发生事故按规定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第 44 条 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在同级行政领导和上级安质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本单位行政领导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负责或参与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检查落实。 做好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工人的二级 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作业指导书中有关安全的措施;并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交底的接收和交底。 参加施工中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考核、评比活动。 每天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及时发现隐患, 制止违章作业。 对违章作业提出纠正意见和要求,必要时签发《 安全监察通知书或指令书》 (见附表一、二) ,遇有严重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处理,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反映安全问题。 负责本单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的监控。 协助领导 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各项安全达标活动。 及时填写安全工作日记、安全综合管理台帐,整理安全管理有关内业资料。 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发生事故时,按程序及时向属地和上级上报事故快报,按时上报电话月报、统计报表及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参与或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 45 条 操作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服从现场行政、技术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和劝告,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有责任劝阻和纠正共同作业者的错误操作。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种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精心操作,及时维护设备, 15 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及应急救援器材。 按要求做好各项记录,落实交接班制度。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及时、如实报告,并保护现场,参与救援和配合调查。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可越级或直接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第 46 条 特殊 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特殊工种作业又称特种作业,它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其中,国家标准局明确指出了十种作业,即: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另外指出符合基本定义的其它作业。 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在履行操作岗位人员职责的情况下,还必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自觉接受专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 提高安全技术,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工种的“ IC”卡、操作证,持证上岗。 了解熟悉本工种所操作的设备、器具、器材性能,并能熟练操作。 正确使用和爱护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工具及安全标志。 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的环节及使用工具的性能,正确保养维护所使用的机具,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安全状态,做到文明生产。 对操作岗位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合理化治理建议;抵制违章指挥。 第 47 条 工厂加工行业的安全职责: 按照开展安全标准车间建设的要求,搞好车间 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 保证加工机具、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改善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 搞好尘毒、辐射等方面的防护,控制噪声,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完善排污、排废措施,保护环境资源。 第 48 条 后勤服务行业的安全职责: 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常识教育,对锅炉压力容器、交通运输 16 工具、生活饮食机具、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其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活、有效。 及时配发防暑降温物品 , 配备保暖、防寒设施。 管理、美化施工生产现场、居住区域的环境,维护施工生产安全;配合行政部 门加强员工管理,预防非因工事故的发生。 保障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医疗卫生、通信联络和交通运输。 第四章 安全教育、检查和监控 第 49 条 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认真贯彻《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制订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加强对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领导、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对新上岗、转岗及采用“四新” 技术 的人员应当先培训后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的类型和对象:单位各层次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安全培训;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培训;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 书 、复审和年度安全培训;单位各层次、各类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年度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复审和年度安全培训;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等。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遵纪守法等);安全基础知识(单位安全生产概况,安全规章制度,施工流程、工艺、施工危险区域及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注意事项,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知识,机械设备、场内运输有关安全知识,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有毒、有害材料及接触的安全防护知识,消防及灭火应用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工种与岗位安全技能(安全技术 规则、规范 ,劳动卫生,安全操作规程等)。 项目部、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按第五章第三节有关规定进行。 第 50 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 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由有关部门组织其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取得“ IC”卡和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无操作证者不得独立操作。 第 51条 根据国家、行业的统一安排,结合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有效地开展 “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和“五比”劳动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推动安全教育经常 化、群众化、制度化。 第 52 条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 及时 掌握安全生产状态、 发现 17 和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 纠正 “三 违 ”的重要手段 , 是 宣传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 、 提高各级领导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与责任感 、改进安全管理基础和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经。 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日常安全检查(工前、工中、工后安全检查,各级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或安全员 的每日 安全 巡 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等);定期安全检查(季、月、周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既有线施工安全检查,高空作 业安全检查,施工机械、机具、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危爆物品、消防等专业性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检查,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检查等);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夏季、冬季、雨季、台风、高寒等气候特点安全检查,元旦、春节、清明节、国庆节和中秋节等安全检查)。 各级每年度对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关键项目至少组织两次安全检查,项目经理(指挥)部及基层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按第五章第四节规定执行。 第 53 条 建立施工方案评审和审批及安全评价(评估)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 项方案。 方案制订后要按照过程控制程序文件规定组织评审和批准。 正式施工前要评价(评估)考核安全准备工作是否合格,评价(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设备(工程器材)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 , 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 , 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是否建立 , 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第 54 条 建立 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监控制度。 现场安全生产隐患的 评估和报告 ( 1) 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 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分为四级:特大隐患(Ⅰ级)、重大隐患(Ⅱ级)、较大隐患(Ⅲ级)、一般隐患( IV级)四个级别。 ( 2) 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根据表现类型分为:人员行为型事故隐患、设备物资型事故隐患、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型事故隐患、工程实体质量问题型事故隐患及施工组织不合理与管理缺陷型事故隐患等五种类型。 ( 3) 现场一旦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逐级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由现场项目经理(指挥)部主管领导组织工程技术、试验检测、设备物资、安全质量、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根据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与存在 的部位初步评估确定现 18 场安全生产隐患的级别和类 型。 必要时可以申请上级应急预案技术组专家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评估。 ( 4) 经 评估并确认为 I~II 级安全生产隐患的, 单位必须编写安全生产隐患报告书和相应的专项预案 或 现场处置方案并报集团公司 ,保证安全生产隐患受到绝对控制,必要时报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经 评估并确认为 Ⅲ ~IV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应填写 《 安全生产隐患登记报告单 》 (见附表 三 )和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报工程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项目经理(指挥)部备案,保证安全生产隐患受到严格控制。 对不属于工程承包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向工程建设管理、监理单位写出 书面报告,涉及地方人民政府 的要向相应的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 5) 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含事故隐患类别、事故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及整改目标等内容。 管理与整改 ( 1) 施工现场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为相应的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小组 , 行政主管为第一责任人。 ( 2) 安全生产 隐患管理小组 职责 A、 调查、评价 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级 别 、分布, 随时掌握安全生产隐患的动态变化, 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的现场管理。 B、 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必要时 报上级或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和 应急演练,保持应急救援、救护器材完好有效。 ( 3) 对 I~II 级安全生产隐患, 由上级 单位主管、分管安全的领导、安全总监及各级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督促 责任单位编写安全生产隐患报告书,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专项应 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并 对隐患进行管理和组织整改 ; 责任单位或责任部门负责隐患的具体整改 , 各级工会参与监督、协助管理和整改。 对 Ⅲ ~IV级安全生产隐患, 责任单位主管领导 、分管安全的领导、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组织填写 《 安全生产隐患登记报告单 》 ,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对 隐患进行管理和组织整改 ; 上级安全、工会部门监督和协助责任单位对隐患管理和整改。 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备案部门报告或申请进行现场验收和销号。 ( 4) 对短期内不能彻底整改或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立即整改的 安全生产隐患,责任单位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对隐患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直至隐患影响消除。 19 ( 5)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资金从责任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中列销;特别重大的开支,可以申请专项整改费用。 第 55 条 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四级责任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四级监控制度旨在健全风险管理的压力传导机制、完善责任链和应急预案措施,提高风险预控、管理的综合能力。 建立以现场施工队、班组发现、报告隐患及整改落实,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总监现场分析评价隐患、资源配备、过程监控,工程有限公司与集团公司项目经理(指挥) 部方案(措施)制订、监控验收和集团公司方案(措施)评审、抽查监控为内容的四级不同层次、不同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能的管理体系。 四级监控管理范围 承建风险高、人员集中、设备固有能量大、环境恶劣以及对安全运营要求敏感性强等的工程项目列入责任监控管理范围: ( 1) 中 长 及以上隧道 ,Ⅳ级围岩及以上隧道,膨胀土、黄土隧道,煤层或瓦斯隧道,岩溶发育、高地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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