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工艺、管网运行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 切换时应按 “先开后关”原则,先导通新流程,后切断原流程。 (四) 操作具有不同压力等级衔接的 流程 时 , 应先 导通低压 ,后导通高压;反之,先切断高压,后切断低压。 第十一条 生产 作业 管理 (一) 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 带压开孔、封堵、 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应建立分级审批制度。 作业单位应制定作业方案和填写动火作业报告,并逐级申报 和审批 ;经审批后应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 紧急事故应在抢修完毕后补办手续。 (二) 燃气设施停气、降压、 带压开孔、封堵、 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必须配置相应的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 、 车辆器材、 维抢修设备和人员 等。 (三) 燃气设施停气、降压、 带压开孔、封堵、 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必须 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并应设安全员。 参加作业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 在作业中应对放散点进行监护。 (四) 燃气设施停气、降压、 带压开孔、封堵、 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 时间 应 避开用气高峰和恶劣天气。 (五) 除紧急事故外, 影响用户用气的 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 和 通气 等生产作业 应提前 24h 以上通知用户 , 不宜在夜间恢复供气。 (六) 燃气设施停气、降压、 带压开孔、封堵、 动火及通16 气等生产作业 的操作应符合《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CJJ51)的各项要求。 第四章 燃气管网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一般规定 (一) 依据《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城镇 燃气 管理 条例 》 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 法规的规定 , 三级单位 应处理好沿线地方关系, 加强安全宣传, 开展好 管网系统 保护工作,确保所属管网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二) 三级单位 应 制定管网系统巡线人员培训、考核和奖罚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三) 三级单位 应按《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 CJJ51) 、《 压力管道安全 技术 监察规程》 ( TSG D000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TSG R0004) 《天然气管道检验规程 》( Q/SY93) 的规定,建立管网系统一般性检 验和全面检验的制度。 (四) 三级单位 应按《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CJJ51)及《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CJJ95)的规定作好阴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监测。 (五) 在同一管网中输送不同种类、不同压力燃气的相连管段之间应进行有效隔断。 (六) 三级单位 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巡线人员 的 数量17 和线路 , 巡线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素质。 管网系统实行日巡检制,巡线人员应每天将巡线情况准确记录并 存档。 (七) 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工程时,应对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八) 对架空敷设的燃气管道应有防碰撞保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并 应定 期对管道外表面进行防腐蚀情况检查和维护。 (九) 三级单位 要收集有关资料,建立燃气管网系统档案,记录 燃气管网系统 的 巡检、 维护、 专项 检查和整改情况。 第十三条 管网系统巡检 (一) 三级单位 管网系统 实行日巡检制, 所属 燃气 管网系统 正常管段每日 沿管 线 巡检 1 次,加密巡检管段每日 沿管 线 巡检2 次 ,人口稠密、施工活动频繁的地段实行加密徒步巡线。 汛期雨后实行加密巡检。 (二) 巡检 周期 :每日巡检一次的管段应在每天 16 时之前完成巡检;每日巡检两次的管段应在 12 时之前完成第一次巡检、16 时之 前 完成第二次巡检。 根据 管 网系统 的发展变化情况, 可适时调整巡检周期。 (三) 管 网系统 巡检内容: 1. 检查燃气管网系统周围是否有违反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管理条例 》和 《 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 有关规定、危及管道安全的违章建筑、违章行为等情况; 2. 管网系统 安全保护距离内有无土壤塌陷、滑坡、下沉、18 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构)筑物等; 3. 管网系统 沿线有无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4. 有无因其他工程施工而造成 燃气管网系统 损坏、管道悬空 、 重载碾压、地面下沉等; 5. 检查 阀 门井盖、 “三桩” 、 小区调压设施 的完好情况,有无丢失、破损及人为移动等现象。 (四) 管网系统 的检漏方法 : 1. 仪器检查:沿燃气管网走向,用便携式 可燃气体 检测仪对阀门井、捡漏井及地下裂缝处逐个查漏 ; 2. 观察植物生长:沿地下管网走向观察树木及植物的枝叶是否有变黄和枯干 ; 3. 一旦 使用仪器检测发现泄漏 ,检查范围要扩大到周围100m 的各类井、沟。 (五) 管网系统巡线人员在巡检时应劳保着装,携带配发的工具、检测仪器和工作证。 配发的工具、检测仪器要确保完好和灵敏。 巡检时,应配备携带的仪器、设备、物资 如下 : 1. 可燃气体检测 仪、 检查液 、含氧量检测仪; 2. 防爆 活动板手 、 钢质 活动板 手; 3. 防爆手电、卷尺,安全警示带、安全带; 4. 燃气管网 走向图 ; 19 5. 开启阀门井盖、放散井盖的工具; 6. 清扫工具。 (六) 在进入阀井前应对阀井进行安全检查, 确认无安全问题后方可下井, 并一人下井一人监护。 (七) 管网系统巡线人员 对于在巡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处理的,应根据有关要求和常识,采取措施立即处理,并于当天将问题和处理情况汇报 三级单位 工艺、管网运行管理 部门,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 及时向 三级单位 工艺、管网运行管理 部门 汇报 ,并在现场进行监护等待处理。 (八) 管网系统巡线人员 对影响燃气管线的各类施工工地要及时发放《 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 、《管 理 条例 》和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等相关法律、法规 资料 , 作好管线 安全保护宣传 工作。 施工工地必须每天由专人到现场监护。 (九) 管网系统巡线人员每天巡线后应填写巡线记录,并应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巡线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天气、巡检开始和结束时间、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三级单位 工艺、管网运行管理 部门相关人员应对记录进行确认并保存,保存周期为 2 年,涉及重大事件的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存档。 (十) 三级单位 应根据巡检工作完成情况、相关知识掌握情况、记录填写 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况等方面对管网系统巡线人员进行定期 (月 度和年度 )和不定期考核 、评比。 考核、评比结果与巡线人员的劳动报酬发放挂钩。 20 第十四条 管网系统 水工保护管理 (一) 三级单位 应建立所辖管线的水工保护工程档案,记录工程基本情况及其维护情况。 (二) 管网系统巡线人员 应掌握责任管段水工保护工程的分布情况和完好情况,在每日巡线过程中进行检查,汛期重点检查。 (三) 对大中型河流管道穿越,每年 汛 期过后检查一次,每 2 — 4年宜进行一次水下作业检查。 检查内容为管道稳管状态、裸露、悬空、移位及受流水冲刷、剥蚀损坏情况等。 检查和施工宜在枯水季节进行。 (四) 对管道跨越,每2 — 5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保养。 (五) 水 工保护工程的立项 由规划计划处负责, 施工管理另见公司工程管理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管网 检查 和阴极保护管理 (一) 燃气管道的泄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次高压管道每年不得少于 1 次; 2. 聚乙烯塑料管或没有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 2 年不得少于 1 次; 3. 铸铁管道和未设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年不得少于 2次; 4. 新通气的管道应在 24h 之内检查 1 次,并应在通气后21 的第一周进行 1 次复查。 (二) 三级单位 应 委托具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对在用管网系统 进行一般性检验和全面检验。 一般性检验 每年不少于一次, 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保护装置检验为主,必要时进 行腐蚀防护系统检查。 全面检验时间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三) 管网系统一般性检验和全面检验 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情况,参照 Q/SY 932020 天然气管道检验规程完成各项检验报告。 管网系统 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 三级单位 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四) 对燃气管道设置的阴极保护系统应定期检测,并应做好记录, 检测周期及检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系统 的 检测每年不少于 2 次; 2. 电绝缘装置检测每年不少于 1 次; 3. 阴极保护电源检测每年不少于 6 次,且间隔时间不超过 3 个月; 4. 阴极保护 电源输出电流、电压检测每日不少于 1 次; 5. 阴极保护极化电位应控制在 —— ;站场绝缘、阴极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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