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内容摘要:

寸大小,即施工风门巷道长度不小于 10m ,其巷宽不小于 m,能够满足施工风门的要求,否则,每次罚 总办室 有关人员每人 100元。 由矿总工程师组织, 通风科 、机电科、开掘科、生产技术科、地测科、安检科、总办室、调度室 、 信息化办及 各生产 基层 队 科(队)长及主管 技 术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 “一通三防” 例会,总结本月通风管理工作,确 定下月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通风工程计划,由 通风科 做好会议记录, 不参加 会者罚款 100 元。 通风科 每旬 至少 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填写测风牌板,每次调整通风系统时也要进行测风,并以旬报的形式报有关矿领导及责任科室,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 款 100元。 通风区 要完善井下的反向风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正、反向风门检查,确保所有的风门都能正常关闭,严密不漏风。 需要施工风门时,由 通风科 根据设计向 给出月度通风设施建造与维修计划, 通风区 按 计划 要求,提前编制风门施工技术措施,由 通风 科 审批,报有关领导批准;施工前由 通风科 、 通风区 共同在现场确定风门位置。 风门施工,要及时进行连锁,连锁绳采用规格型号 8 4 5155 26 钢丝绳,不能过紧或过松,保证一道风门打开时, 10 另一道风门正常关闭,若两道风门距离超过 5m时,中间要加上滑轮,两个滑轮的距离不得超过 5m。 通风区 施工风门必须保证符合“三化”要求,即标准化、自动化、联锁化,大小风门要做到自动关闭和连锁,每处的风门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由 通风区 报 通风科 ,由 通风科 组织安检科、企管科、 通风区 、 接管使用单位 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 单一式三份,分别由 通风科 、企管科、 通风区 保管。 通风科 要做好通风设施管理台帐。 各采掘单位要为施工风门创造条件,施工风门地点的轨道必须 按设计铺设。 需要调道时,由 通风科 下达调道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调整轨道,否则,每拖延一个小班,罚责任队 长 100 元; 施工风门时要按设计 进行 ,风门两侧预留电缆孔(孔径为 2 吋 )各 4个, 4 吋 风水管路孔各 1 个,需要过风筒时要预留风筒洞,水沟必须设挡风帘。 风门墙体各种孔洞不用时先堵严抹平,并标上标记。 对井下所有的 通风设施、隔爆设施 实行就近管理的原则,由 通风科 对通风设施管 理责任区域每月进行一次划分,并以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各有关单位。 风门管理一直到该头施工结束,随巷道移交下一个单位。 两风门之间、风门前后各 5m,不准放置矿车、材料、配件、杂物等,发现撞坏风门、打开风门不关 ,按严重“三违”处理,堆放杂物每件罚款 50元。 施工单位若需从通风设施上过电缆或安接管路, 至少 提前一天与 通风科 联系,由 通风科 负责协调有关事宜,凡未经 通风科 同意,私自在通风设施上挖洞过管线,对责任单位队长处罚 300 元,对责任人处罚 100 元。 凡从风门调节风窗上过电缆或安接管路对责任队队长处罚 300元,对责任人处罚 100元。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要采用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方可采用串联通风,但只允许一次串联,且只准“掘串采”或“掘串掘”,不准“采串掘”或“采串采”。 凡发生串联风的巷道,由 通风科 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实施,否则,发现一处不合理串联风,罚责任单位 2020 元。 1因受地压影响,风门变形严重,需扒掉重新构筑时,由 通风科 编制下 月度通风设施建造维修计划 , 通风区 按 计划 要求,重新构筑,巷道断面不符合构筑风门要求时,由 通风科 通知 有关单位,进行扩巷调道。 11 1由 通风 科 做好失修巷道统计,按月做好巷道失修率报表。 1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 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 3%。 若巷道失修率高于规定时, 通风科 要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及时进行维修,否则罚 通风科 通风管理人员 200 元。 每个采区或采面的进回风巷的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80%,对失修巷道由 总工程师 安排进行修复。 1风门、挡风墙、密闭、栅栏等通风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对损坏通风设施的行为, 按严重“三违”处理,并 按原值 的 5倍 对责任单位 进行罚款。 1因生产需要,安装风机、巷道贯通等进行通风系统调整 , 通风科制定调整方案,报通风副总 和总工程师 批准后,由 通风科 、 通风区进行实施。 第四节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局部通风机管理 局部通风机(包括风机启动开关)必须安装在风门以外的进风巷道内,距掘进巷道回风口的距离要大于 10米,距风门距离大于 5 米,由 通风科 和 通风区 按照有关规定指定位置,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安装,风机要吊挂或垫高,吸风口微倾斜向下,以便风筒与风机连接平缓过渡,降低风阻,离地高度大于 米,机架选用 40mm 以上的角铁加工,风机吊挂时要采用规格型号 84 5155 26 钢丝绳, 至少 要吊挂三点且固定要牢 固(靠巷帮),高压部位严密不漏风;运输及安装风机过程中不准碰撞接线盒。 风机安装位置不正确,罚 通风科 通风管理人员 、 通风区 队长 各 200元,其他问题罚施工队 200 元。 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现 与 采 煤工作面 分开,由机电科拿出设计方案,施工单位按机电科的设计方案进行接电,煤巷必须达到“两闭锁”,岩巷实现“风电闭锁”,由机电科每月检查一次风电闭锁的使用情况,监测中心每周对瓦斯电闭锁情况和开停传感器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否则,一项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公司以上部门查出问题按矿有关规定 加倍 处罚。 局部通风机应完好, 吸风口应有风罩和整流器, 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要有消音器 (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 ),高压部位应有衬垫且严密不漏风,否则,不准入井。 井下各掘进 头 确因检修等特殊情况需要停风停电时 ,必须做到有计划停风。 根据检修需要 ,停风 30min 以下的由施工区队制定停风计划 (盖上区队 12 公章 ),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另报矿调度室、 通风区 、安检科,由调度室组织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安检员、调度员、瓦检工必须在现场监督,设备检修完毕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并按措施要求恢复通风;恢复通风前及恢复通风后都有要向调度室汇报。 由调度室下达复 电、恢复通风的命令;停风30min 以上的,由施工区队编制工作面停送风措施,经审批后报 通风科 、安检科、 通风区 、调度室各一份,由调度室按照审批意见协调实施。 计划停风的区队,必须提前 2 天通知调度室,提前 1 天办完手续,不准当天停风当天办手续。 确因特殊情况需当天停风、当天办手续时,必须经总工或值班矿领导签字方可实施,否则不准停风。 如果停风确需继续延长时间,必须提前10min 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请示值班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继续停风,否则,按 重大 事故隐患追究责任。 局部通风机不按计划人为停风,不按程序恢复通风,擅自随意停 风和恢复通风的,由安检科组织追查、处罚;风机由于供电系统故障造成的无计划停电、停风,由调度室通知机电科指导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及时按程序恢复通风,并由机电科组织追查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次对责任 区 队罚 款1000 元,对责任人罚 款 200 元。 将处理结果在次日调度会上通报,在 通风科备案。 供给局部通风机的矿井全风压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保证不发生循环风。 若检查发现一次循环风,对 通风科 、 通风区 各 罚 款 1000元。 局部通风机由 使用 单位管理,任何人都不准随意停开风机,并实行挂牌管理。 每台局部通风机安 装好后由施工单位向机电科申请,由机电科于次日组织 通风科 、安检科、调度室、 通风区 、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不具备验收条件(验收人员到现场后 2 个小时仍不能验收)就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一次罚申请单位 300元。 局部通风机验收合格后,由 通风区 及时悬挂“局部通风管理牌”,该牌挂在风筒一侧明显的位置,风机前 3m内不准放置材料、设备等杂物(吊挂风机除外),否则罚责任 单位 500元。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由当班跟班 队长 (跟班 队长 不在现场 时由班长负责) 组织 撤出该头所有人员至新鲜风流巷道,并在停风巷道口安设警戒,禁止人员进入,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检工和当班班长佩带自救器进入停风的巷道内检查瓦斯,两人一前一后,保持 10 米 13 的距离,边走边检查有害气体浓度,发现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呼吸困难,必须及时返回。 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和二氧化碳 最高 浓度不超过 %,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米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 %,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3%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时,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总工程师口授安全措施, 通风区 按照措施控制风 量 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时,必须由 通风区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救护 队进行排放。 违反以上规定一次对责任人罚 款 500 元。 每次局部通风机改变位置,由施工单位编制挪风机(恢复通风)技术措施和通风系统改变补充技术措施;挪移风机前,必须提前在指定位置安装好一 台新风机,并接好电源,不准停风 . 1《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写局部通风设计,内容包括:开工地点、全风压通风条件、进回风路线、风筒通风长度及风量计算、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设备选型要求 ,并附局部通风系统图。 井下安装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和《掘进作业规程》中选型一致,否则,对施工队队长处罚 200 元后并限期更换。 1临时停工、停掘的巷道不得停风,否则施工单位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长期停工、停掘的巷道必须进行密闭,密闭时巷道口必须进行三断(断电源、断道、断管路),不按规定进行密闭造成盲巷, 对 通风区 罚款 5000 元。 1对通风距离达到 800m 以上的巷道,原则上选择大功率( 2 15kw 或2 22kw)型号的风机,但要选用与之相匹配的风筒(选用∮ 600mm 或∮ 800mm的风筒),大功率对旋式局部通风机的通风距离在 400m 以下时开启一级,通风距离在 400m 以上时可发开启二级; 选用 2 22kw 的旋式局部通风机及开启双级需 通风科 下书面通知,不经 通风科 批准违反规定罚责任人 100 元。 1严禁使用 3 台以上(含 3 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1 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 1 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2 个作业的工作面供风。 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 “双风机、双电源” 自动倒台 , 供电方案有机电科提供, 风机自动倒台试验每 班 由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机电科负责每月 至少 进行一次风电闭锁试验检查。 14 1风 机在使用过程中由使用单位进行维护、检查,保证质量,不允许高压部位漏风(手掌距离 风筒 100mm 无感觉)、不允许 用黄油或树脂药品涂在高压部位,发现一次罚包机人 200 元。 1正常情况不允许串联通风,特殊情况下进行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经过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机前 3~ 5 米,必须安设瓦斯断电装置,当瓦斯浓度达到 %时,立即自动切断被串联工作面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供电。 二、风筒的管理 施工单位 应保证各掘进迎头二节旧风筒(另备二节 5 米破风筒),以防爆破崩坏风筒或出风口 风量过大吹起煤尘;发现爆破掐风筒一次,罚施工单位 300 元。 《掘进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规定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煤 巷不大于5 米, 半煤岩巷不大于 10m,岩巷不大于 15m,早班由 通风区 负责延接,中、夜班由施工队的跟班队长或班长负责延接,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超过规定,对 当班班长罚款 100元 ,在上级检查中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对责任人的处罚。 风筒工和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对风筒是否脱节 , 风机、风筒是否损坏 , 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符合《掘进作业规程》的规定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通风区 在最短的时间内进 行处理,否则,对有关责任人处罚 100 元。 风筒的消耗量按如下进行控制:岩巷工作面不超过 35%,煤巷炮掘工作面不超过 20%,煤巷综掘工作面不超过 10%。 备用风筒不 小 于 2 天的使用量,在工作面码放整齐,不得影响行人和运输,发现备用风筒由于车轧等人为损坏的,每节除按原值赔偿外, 对 责任单位 加罚 200元。 掘进头的风筒由 施工区 队负责安装、拆除;凡发现一处风筒被挖洞、刮破或扒开,每处罚责任 区 队 200元;风筒破坏严重,刮破口达 100mm 以上对责任队处罚 300元 /处,刮破口达 100mm 以下对责任队处罚 100 元 /处;掘进巷道施工结束 5 天内施工单位回收或转移所有风筒, 回收交 通风区 ,转移有 通风区 办理手续, 否则,每拖延一天对施工队处罚 20元 /节; 施工区 队在三天内撤除风筒吊挂木楔,否则,对责任 区队 罚 款 500 元。 施工队要积极与 通风区 配合管理好风筒,不准有挤压和损坏风筒等现象。 风筒吊挂由施工队(岩巷头)提前在腰线以上 高处 (根据现场条件 15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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