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陈四楼煤矿安全“五自”管理体系内容摘要:

在急救过程中矿医院要做好救护记录,在伤员转送医院时,应由医生护送,或由了解情况的工人护送,并向上级医院陈述抢救经过。 在井下发生重大事故时,在集团公司凋度室的指导下,组织专人安置伤员,抢救治疗。 四、各科室职责 安检科负责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及时向矿领导提供事故报告,并统计上报,建立各类事故台帐。 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顶板、“~通三防”、防治水、爆破等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 故追查会议汜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帐。 并于 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检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机电科负责组织对机电运输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帐。 并于 2 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检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调度室负责组织对其他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帐。 并于 2 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检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 别、事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五、事故调查 (一 )成立事故调查组 发生伤亡和非伤亡事故,由矿成立事故调查组。 分管矿领导主持,业务科室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及责任单位参加,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在事故发生当班出班后 4 小时内提交事故初步报告。 轻微伤由责任单位进行追查,并于 1 天内提出事故报告交安检科。 顶板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值班矿领导 安全副矿长 采掘副总工程师 采掘矿长助理 生产科科长 安检科科长 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矿领导 生产科 安检科 劳资科 调度室 等科室相关人员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调查由总工程师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安检科负责组织,记录,并编写事故 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非人身伤害事故,由生产科组织,记录,并编写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 措施。 机电运输事故调查组 组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值班矿领导 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 机电副总工程师 (矿长助理 ) 机电科科长 安检科 科长 成员:其他矿领导 机电科 生产科 调度室 劳资科等科室相关 人员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11 调查由机电副矿 长 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安检科负责组织,记录,并编写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非人身伤害事故,由机电科组织,记录,并编写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 “一通三防”事故调查组 组 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值班矿领导 安全副矿长 通风副总工程师 采掘副总工程师 生产科长 安检科科长 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矿领导 生产科 调度室 劳资科 通风队 监测队等科室相关人员其他相关人员 调查由总工程师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安检科负责组织、记录,并编写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非人身伤害事故,由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风队组织、记录,并编写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 井下 (上 )爆 (破 )炸事故或地面火灾事故调查组 组长:经营副矿长 副组长:值班矿领导 安全副矿长 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相关矿领导 生产科 保卫科 安检科 劳资科 企管科 供应科 监察科 工会 团委等科室相关人员及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调查由经营副矿长主 持,有人身伤害事故安检科负责组织、记录,并编写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非人身伤害事故,井下由生产科、井上由保卫科,负责组织、记录,并编写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 其它生产事故由调度室负责组织,并编写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 有关矿领导、相关科室、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二 )事故调查程序 发生事故后,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调度室通知相应事故调查组组长及成员,事故调查组组长及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分析,并组织追查。 发生轻伤、轻微伤 及一般非伤亡事故,值班矿长安排人员到现场调查分析,并通知相应事故调查组组长组织追查。 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调查组 搜集材料: 由安检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单位、地点、时间、伤害人员、姓名、人数; (2)事故当班班前会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动作或位置; (3)施工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贯彻措施情况; (4)当事人材料。 事故发生后,安检科与责任单位要尽快找被调查者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相关材料 (对证人口述要作记录和考证 ),调查全过程要做好录音。 由劳资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受害人的姓名、 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职务、工龄,本工种工龄、用工形式、技术状况及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由机电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质量,有关设计、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 (2)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等; (3)事故地点 (设备地点 )工作环境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由生产技术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 (主要是采掘、“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 )有: (1)采煤工艺、放顶情况; (2)事故当班瓦斯检查、记录、汇报情况,支柱、支架质量情 况; 12 (3)巷道质量情况 (4)施工工艺及掘进支护等情况; (5)地质、水文地质情况,有关设训资料及技术要求; (6)绘制事故现场图 (标明受伤者及相关人员设备设施位置 )。 政工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经调度室同意对现场进行录像、照相。 由矿医院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前受伤者和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 (2)事故后对受伤害者致伤害程度的箍定及抢救情况。 六、事故分析追查 l、事故发生后,经医院及相关部门初步箍定属重伤或二绒以上非人身伤害事故的,由对应的谰查缦进行事故分析追查。 按照“四 不放过”的原则,对照有关制度,把事故的原因、责任、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于 24小时内提交矿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轻伤事故由安检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追查,于 24 小时内提交事故报告,并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矿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执行。 经矿党政联席会批准的事故报告,由对应调查组负责下发事故通报。 七、事故责任追究及责任者处理 (一 )事故的责任追究 事故责任分类 事故责任分类是根据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责任的类别。 通常情况下有如下几类: 直接责任,指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对事故发生起决定性作用。 间接责任,指与事故之间有间接联系,是造成事故的条件,起重要作用但不起决定性作用。 直接领导责任,指领导错误而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主要领导责任,指领导过于疏忽而导致事故发生。 领导责任,对安全管理不严致使下属出现事故。 事故责任者处理原则 根据事故责任者、事故类别及严重程度差异,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对责任者 进行处理。 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主要有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对 于是党员的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党纪处分。 (1)陈四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程序流程图 (附后 )。 (2)陈 四楼煤矿事故责任者行政处罚、处分细则 (附后 )。 (3)重大人身未遂枣故按严莺情节比照一级或二级非伤亡事故处理,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比照三级非伤亡事故处理。 (4)对事故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责任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处罚 (1)出现事故后现场负责人不积极履行汇报、抢救 (抢险 )义务的,罚款 2020—— 4000 元并停工培训: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罚现场负责人 2020— 4000 元;故意制造假象,影响或阻碍事故调查的,罚现场负责人 2020—— 8000 元,并追究其行政责任;故意隐瞒工伤 (事故 )或放任事态发展导 致事故扩大的,单位负责人不及时汇报事故情况的,或不按程序汇报、治疗的,延误治疗时机或造成其他纠纷的,罚单位负责人、书记、跟班人员各 10000 元,并追究行政责任。 (2)相关业务科室或单位负责人接到调度室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原则上必须在 30 分钟内到矿。 凡因通讯不畅造成联系不到本人的,轻者罚款 500 元,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3)矿相关部门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室通知后不按照规定及时履行职责的,对当事人罚款 500 元,部门负责人罚款 300 元。 导致事故扩大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部门负责 人行政责任。 13 (4)事故调查过程中,不如实反映事故真相或提供虚假信息者,罚款 1000 一 4000 元。 (5)事故追查分析、报告、统舌 f 不符合规定的,刑业务主管部门责任人罚款 300 元,部门负责人捌款200 元。 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行政责任。 (6)工伤人员治疗结束后必须将自己工伤治疗期间的病历交矿医院妥善保管。 否则罚工伤人员 500 元。 (7)不经劳资科同意,擅自安排工伤人员上班的,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各 1000 元。 八、事故报告及统计 对事故分析追查完毕,经党政联席会批准的事故报告,由与公司业务相对应的科室于 24小时内以文件形式向公司相应部室报告,报告要附有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伤病人员登记表、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现场照片、医院对伤害人员伤害程度签定、物证、人证材料、直接、间接损失材料等。 安检科根据事故报告建立工伤事故台帐和非伤亡事故台 l 怅,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根据业务范围分别建立非伤亡事故台帐。 安检科建立的非伤亡事故台帐要包括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等三个科室所有非伤亡事故台帐的内容。 九、其它 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者,医疗终结需由医院出据痊愈证明,出院后需 到矿培训办接受岗前培 训,培训合格能适应工作的方可上岗作业。 十、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陈四楼煤矿 安全“五自”管理体系矿井自主材料之四 陈四楼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本质安全型矿井,牢固树立“安全光荣、违章可耻”理念,规范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和处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违”的定义 凡生产作业时间内、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均为“三违”行为。 二、“三违”的分类 “三违”划分为四类:即轻微“三违”、一般“三违”、严重“三违”、重大“三违”。 轻微“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尽管不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伤害或损害,但可能造成轻微的伤害或损害。 一般“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一定伤害或损害。 严重“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且违章人作为前已知道或应该知道。 三、“三违”管理的基本原则 l、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重点治理典 型违章; 区队主动管理,矿监督考核; 四、“三违”管理流程 l、汇报:查出“三违”后,检查人必须当面向违章人员解释清楚违章的事实及后果,同时 30 分钟内电话向井口信息站汇报 (在地面查出可当面汇报 )“三违”人员的姓名、单位、违章地点、违章事实。 登记:信息站人员根据检查人员汇报内容,登记在“陈四楼煤矿‘三违’登记台帐”上。 “三违”核对:检查人员升井后或工作结束卮到井口信息站对登记内容进行签字核对确认。 下发通知单:安检科值班人员根据《“三违”类型 的认定细则》确定“三违”类型,并在 6 小时之内给“三违”人员所在单位下发“‘三违’通知单”。 14 “三违”申诉:若“三违”嫌疑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构不成“三违”,应在接到“三违”通知单后,向矿工会提出申诉,由工会组织与安检科共同复议落实,“三违”申诉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 “三违”处理:根据本文第五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档:矿安榆科建立“三违”人员档案。 五、“三违”人员处理 l、安检科查出“三违”人员的处理 ①轻微“三违”:建档、警告和罚款 100 元,不记 入考核; ②一般“三违”:建档、帮教、罚款 200 元,交“三违”诚信保证金 500 元; ③严重“三违”:建档、帮教、罚款 500 元,交“三违”诚信保证金 1000 元,记入考核,到矿培训科“三违”学习班学习 7 天,同时对跟班队长和班长分别罚款 1000 元、 500 元,并将队陡、支部书记和“三违”人员的合影曝光一周; ④重大“三违”: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并罚款 1000 元,触犯法律者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对跟班队长、班长和单位负责人分别罚款 2020 元、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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