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罐区贮罐表面预处理、刷油、防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容摘要:

15 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完成里程碑工期或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二条 :工期考 核。 由甲方依据对乙方施工工期、质量考核办法,细化到工程网络工期计划中,根据乙方实际履行合同工期和施工质量的考核结算给乙方相应工程款。 四、 质量与检验 第一三条 :检查的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 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一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 24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扬包括乙方自检记 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 24 小时后,甲方代表无故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 24 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一六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 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不予顺延。 第一七条 :不合格品 /要求信息 16 不合格品是指乙方在施工和服务的过程中违背合同的技术要求。 不合格品的处臵分为: 认可接收:存在的不合格没有不利影响,仍能满足设计功能要求,采取的处理方法。 修复:通过修复,可恢复事项的功能可靠性与安全性,只是该事项将仍不能满足原设计要求。 代用:根 据甲方要求,进行代换后能完全满足要求。 乙方在发现不合格品 5 个工作日内将所有不合格品的报告提交甲方,甲方将书面确定对不合格品评价。 不合格品申请必须具备有效的技术资料支持,便于甲方评价。 必要时,乙方应将技术文件附在不合格品申请后。 甲方批准的不合格品申请(即认可接收)及附件应作为质量验证资料包中的条目。 乙方提出的处理意见是否接受由甲方确定,并且应由甲方授权人员签字。 甲方接受不合格品申请并不解除乙方的合同文件规定的责任。 第一八条 :验收依据 EPC 合同中规定的 DEP, SP EPC 合同中规定的国际、国家标 准、规范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甲乙双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和经会签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如果在合同签订后,所依据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程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布了新的标准、规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建议,经甲方认可后可以遵守新规范、标准。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届时由乙方根据甲方在质量验收计划所设定的点由乙方在验收 24 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 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 24 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 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 五、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一九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 结算工程量以实物工作量并参考施工图纸和甲方的签证为准。 本合同结算价格按协议书中的约定计算。 图纸外工程量必须经过甲方现场确认。 第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 方每月将上月已完工程量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核。 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 2 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一条 :工程款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 柒拾万元 整,乙方向甲方开据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 签署合同后,乙方不能按期到达现场或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的当月进度情况,按当月完成结算值的 75%付进度款(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七天内付出)。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延期付款。 六、 机具、材料供应 第二二条 :甲方提供喷砂房内的部分运输及起重设备。 第二三条 :乙方供应机械、材料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报 BSF 认可。 在材料设备到货 24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 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责任范围的材料采购必需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执行,乙方必需派遣足够的合格的采购工作人员确保按计划完成采购工作。 如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 EPC 主合同的规定而导致 BSF 拒收或要求更换时,乙方必需立即自费进行更换并不得影响项目进度的需要。 18 乙供机械必须通过甲方及 PMC 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乙方的材料、机械进场必须按照甲方的动员计划进行。 第二四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 用的材料,由采购方自行组织试验或测试。 不具备试验或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试验或测试,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试验或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若甲供材料经检验不合格,需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五条 :甲方对乙方机械管理要求 乙方机械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固定的联系方式。 乙方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件。 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如汽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吊车以及其它机械等必须符合 BSF 的规定并被认为是专门用于该工程的设施。 如乙方设备未通过进厂前由 BSF 组织的检查,乙方必需立即自费调运或购臵符合要求的乙方设备并不得延误项目的整体进度。 经检查合格进厂的乙方设备,在没有得到甲方代表许可前,乙方不得将上述任何设备运出现场。 有关机械、设备需符合以下要求: 各部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使用的燃油、润滑脂(油)、液压油必须符合使用规定。 驾驶室内必须干净、清洁,各种仪表运行正常,开关灵敏有效, 左右反光镜视线良好。 蓄电池紧固牢靠,电气线路捆绑牢固,各种灯光指示灵敏、有效。 发动机、变速箱运转正常,无异常响声,废气排放要符合规定要求,无漏油现象,变速箱内各齿轮配合间隙要正确,变速灵活,水泵运转正常,散热器散热良好,各种管子接头要连接牢固,无漏水现象。 离合器分离要彻底,方向机转向灵活,拉杆及球头连接要牢固,传动轴螺丝要连接牢固,无松动现象。 刹车制动要灵敏,无刹偏现象,刹车管路要连接牢固,无漏油、漏气现象。 弹簧钢板无断裂, U 型固定螺栓要紧固,大梁及车箱符合出厂要求,无断、裂现 象,配合安全有效的灭火器。 各轮胎充气要均匀,轮毂及钢圈符合出厂要求,轮胎螺栓要坚固、可靠,无松动现象。 起吊限位、重量显示器、角度指示要准确灵敏。 各油泵、阀运转正常,无异常响声。 滑轮、锚具及各部位穿销要牢固、可靠。 履带上、下层滚轮调节要符合规定要求,无漏油现象。 平衡杆、液压杆、铲刀、推动臂要连接牢固,无断裂现象。 各润滑油面必须符合出厂规定要求。 19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乙方的障碍物,存放或处臵好甲方和乙方的设备或剩余材料。 乙方应根据 BSF 的规定从现场清除所有废物、垃圾或 者不再需要的临时性工程。 项目完工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从有关的现场区域和工程点清除和移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性工程。 乙方在离开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时,应使该工程区域整洁安全并使甲方代表满意,但乙方可以在现场保留他为完成合同尚余义务所需的乙方设备、材料和临时性工程。 如果在项目完工后,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清除和移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性工程,则甲方可以卖掉或处臵这些物品。 甲方有权从处臵这些物品的收入中扣除足够的金额来满足处臵这些物品和清理现场所需的费用,剩余的部分应 支付给乙方。 如果处臵的收入不能抵消甲方为此发生的费用,不足的部分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乙方应负责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 授权人员应限于乙方的雇员、其分包商的雇员以及甲方或甲方代表授权的人员。 乙方的作业范围仅限于现场和其它甲方代表同意的附加工作区内。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限制其雇员和设备在现场和附加工作区内,严禁侵犯邻近地域。 配备足够的现场保安,确保施工范围内设备、财产的安全。 七、 设计变更 第二六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七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 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 CSPC、 BSF)批准。 八、 竣工结算 第二八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 7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第二九条 :竣工结算。 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竣工后,按合同约定的 固定单价或综合费用系数做出结算资料(包括经甲方施工负责人确认的工程量表)并提交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 75 日内给予审核完毕,并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修改报甲方重新审核完毕后 20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总价的 95%(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七天内支付),留 5%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甲方在 20 天内即无息支付保修金。 第三○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分单项验收的工程 ,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 7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满 2 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留的保修金,但乙方仍然承担保修期内的责任,对于属于乙方范围内的保修内容,乙方必须自费承担。 九、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一条 :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 双方协议不成,异议方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生 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二条 :违约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