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电炉取暖,使用的汽油、胶水必须另有房间单独存放,并保持油筒严密,禁止烟火;粘补风筒时,根据破口大小,擦净、晾干后,进行合理粘补,并检查风筒吊挂环是否齐全,缺少时须补齐粘牢。 因风筒脱节、挤压、撕裂、断开等原因造成风路受阻,必须及时恢复,造成工作地点无风或风量不足时,瓦检员、班组长(安全员)必须立即将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全部撤到有足够新鲜风流的巷道中,然后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 六、矿 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 133 条规定每年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并按规定编制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在每年的 7 月至 8 月进行,因停产或生产不正常等原因需要提前或推迟鉴定时,在 6 月至 10 月进行,并在鉴定报告中说明提前或推迟的原因。 鉴定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 1)成立瓦斯等级鉴定机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瓦检员、测风员等为成员。 必 要时,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 ( 2)对参与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及各自要求。 ( 3)调校好鉴定仪表,如:中速风表、秒表、干湿温度计、瓦斯鉴定器、空盒气压计等。 准备好皮尺记录本、记录牌等工具。 鉴定内容和测点选择。 矿井为单一水平、单一采区、单一工作面生产,一般只在矿井总回风测风站测定瓦斯及二氧化碳涌出量即可。 个别采区或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或涌出异常时,需对该采区或工作面进行测定。 玉溪市东方煤业公司华盖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7 测定内容:风速、风流内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气压及断面尺寸。 测定次数:全月每旬一 天,每天三班,每班三次,每次测三组数据取其平均值进行计算。 一般每天在 9 点、 12 点、 15 点、 17 点、 20 点、 23点及凌晨 1 点、 4 点、 7 点禁止测定。 鉴定资料整理。 每旬测定的基础数据及时填入规定的表格内,认真统计鉴定矿井当月的实际生产天数、生产量,并填入表格。 按瓦斯绝对涌出量、相对涌出量的计算公式计算出结果填入表格。 查阅矿井所采煤层的自然发火期、自然发火等级,煤尘爆炸指数及上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情况等填入相应的表格内。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1)鉴定报告,简述矿井概况、鉴定组织机构、鉴定方 法、鉴定结果分析说明等。 ( 2)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图表。 ① 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 ② 矿井瓦斯鉴定人员情况表; ③ 瓦斯等级鉴定计量器具汇总表; ④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实测原始记录表; ⑤ 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基础数据表; ⑥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报告表; ⑦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 涌出量鉴定结果汇总表。 第十二节 爆破材料管理制度 一、储存 爆破材料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不得乱扔乱放,设置必备的专用消防器材、通讯系统、报警系统等。 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储存,各种爆破材料应专库储存,当条件限制时,按国家有关同库储存的规定储存。 储存爆破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堆放一层爆破材料箱。 库管员要加强爆破材料的日常管理,必须经常核对数量,不符合时玉溪市东方煤业公司华盖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8 要立即汇报,查实清楚。 库管员必须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温度应保持在 10℃至25℃ 之间,湿度应在 60%以下;同时还应经常检查消防设施、防雷设施是否完好可靠,房前房后杂草必须铲除。 二、运输 运输爆破材料,必须严格遵守运输管理规定。 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过检查,并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 运输车辆车厢不得将围栏加高,并必须插有标有“危险品”字样的黄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品”的信号灯,装有爆破材料的车辆,严禁在车库内逗留。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运输,运输时要专人专车,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跟随;不准同时运送其他物品。 运送途中要防潮、防冲击、防挤压,不得在人多的地 方停留,同时,应避开电气设备。 从地面炸药库向井下运送炸药时,采用人工搬运。 炸药不得在井口工业广场房屋内存放,炸药运送到井下后,应立即装箱上锁;运送途中不得中途逗留或在其他巷道里存放。 人工搬运爆破材料时,必须做到炸药、雷管、发爆器分开装运。 三、领退 库房要建立炸药、雷管领发、消耗、退回、使用分类台帐,台帐上不得出现涂改、错误,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库管员在发放炸药、雷管前,必须对各班使用的雷管、炸药分别用不同颜色做好标记。 禁止发放含水量超过 %、硬化不能用手揉松的销酸铵类炸 药和非煤矿专用电雷管。 发放炸药、雷管,必须由库管员亲自拿出,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库房,炸药、雷管应当面点清,领(退)、发双方签字认可。 库房发放数量与各班领取使用的炸药、雷管数量应相符,发现数量有误,必须及时查清;若有遗失,必须立即向矿领导和生产安全部报告,及时调查清楚,对当事人根据情节追究责任。 各班使用的雷管、炸药,由管理人员填签领料单后,库管员方能按单发放。 井下所领用的炸药、雷管不得乱堆乱放,必须分别装入耐压和抗冲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不得转借他人,严禁中途停留。 四、使用 玉溪市东方煤业公司华盖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9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坚持“四自、十不放”原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破材料。 爆破材料新产品,需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产品安全标志后,方可在井下使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 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 2 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随意用手拉脚线或硬扯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理顺好,拉住前端的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 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放炮合格证后才能担任。 炸药、雷管的领取、保管、装药、布哨、联线、起爆、瞎炮处理等作业,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进行,不准他人代替。 五、测试 认真检测雷管的导电性能,检测参数必须符合使用安全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严禁发放使用。 电雷管测试只能用专门的测试仪检测,严禁用发爆器放电检测;同时,定期校验测试仪的各项性能参数及防爆性能。 电雷管检测工作,必须在设有安全设施的专用房间内进行。 电雷管(包括退入库房电雷管)领发前,必须用电雷管检 测仪逐个进行全电阻检查,检查后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炸药在领发前必须认真按规定检查,禁止发放含水量超过 %、 硬化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六、销毁 由于管理、贮存条件或贮存时间等原因,出现爆破材料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变质,必须及时对其进行销毁。 库管员无权销毁失效或不合格的炸药、雷管,其数量及来源必须有清楚的记录;只有经矿领导批准并在生产安全部门的监督下才能进行销毁。 销毁场地必须在专用空场内进行,销毁前备齐安全设施。 对要销毁的爆破材料名称、数量,在 销毁前应进行最后一次核对。 不准采用水爆炸法销毁雷管,应采用地面爆炸;一次销毁数量不准超过 2020 发;销毁时先将脚线剪下,将雷管放入包装盒内埋入土中。 不准玉溪市东方煤业公司华盖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 销毁无任何包装物的雷管。 销毁后应清理现场,搜集崩散的雷管,重新进行销毁。 销毁炸药时,宜采用溶解法,将药卷扎孔破坏后放入水中,经一定时间后将不溶物另行处理。 性质不同的炸药及其制品不准混在一起销毁。 贮存期内的炸药、雷管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发现变质或不合格的炸药、雷管,发现及时报告生产安全部门。 第十三节 “一炮三检”和“三人 连锁”放炮制度 一、“一炮三检”制度 瓦检工在作业点打眼前要认真检查打眼地点附近的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超过 1%时不准打眼,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待瓦斯浓度降至 1%以下时,才准打眼。 装药前认真检查炮眼附近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 1%以下时,才准装药。 放炮前认真检查放炮地点及附近 20m 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超过 1%时,不准放炮。 放炮后瓦检工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通风、瓦斯等情况,瓦斯浓度超过 1%时,应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瓦斯浓度降到 1%以下方可进行作业。 认真 做好检查记录工作,及时、如实填写检查数据,检查结果要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并由当班 队长签字认可。 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玉溪市东方煤业公司华盖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 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检查放炮区域顶板及支架情况,确认安全后,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 瓦斯检查员接到放炮命令牌后,认真检查放炮区域的瓦斯、煤尘情况,确认符合放炮规定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 放炮员接到放炮牌后,认真核实警戒情况,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 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过程中 ,班组长、瓦斯检查员、放炮员都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放炮结束后,班组长、瓦斯检查员、放炮员必须对放炮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十四节 设备管理、使用及维护制度 一、设备管理 经常教育全体职工爱护设备,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各种设备都要有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实行包机负责制;不能实行包机制的设备应由专职维护工负责维护保养。 设备管理,由矿机电部门设专人分管全矿机电设备,负责对在籍设备进行管理,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对新到的设备必须进行开箱验收,检查新到 设备的配套情况、技术性能和备品、配件、图纸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填写验收报告;设备出库交付使用后,图纸和技术资料应由机电部门统一保管,安装修理时,由安装队向机电部门借阅。 新设备使用前,由机电部门组织人员学习技术资料,编制完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后,才能投入运行。 对闲置、停用、备用设备,应检修好,妥善保管,不得挪用零部件。 机电设备发生丢失、损坏,应分析原因,调查处理。 严禁乱拉乱拆配套设备上的零部件、配件。 各种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帐、卡管理。 二、设备使用 玉溪市东方煤业公司华盖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2 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使用 和操作,集中操作或远距控制的设备及不需专人操作的设备,由专职的维护工进行检修维护。 主要机电设备应有专职的机电维修工,负责日常的维修和检查工作,并实行“分片分件包干”巡回检查制。 设备司机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是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清洁整齐;二是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设备发生故障,应积极进行检修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三是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司机交接班内容:设备司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 接班;交接班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交班人必须将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如实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工具、备品、配件必须交点清楚。 设备维护工职责: ( 1)熟悉设备的性能,按规定的路线、内容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 2)根据司机汇报和自己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 3)严格执行维修操作程序和制度,如因调整或检修需要更改操作程序,必须经领导批准。 ( 4)负责领取本班维护保养所需的配件、材料。 使用中和库存的电器设备,应经常维护和检查,做到螺丝齐全紧固,防爆面清洁光滑无锈蚀, 未接线的喇叭口有挡板,以保持原有的防爆性能;电缆必须悬挂整齐,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所有机电设备的转动外露部分,如联轴器、传动链、齿轮等必须安设防护装置。 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 因超负荷运转而造成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建立事故记录簿,及时对机电设备事故进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 三、管理职责划分 统一由机电部门管理,负责进行维护、检查、检修。 建立健全线路的图纸资料 ,资产明细帐册,检查、检修、巡查等记录资料,并按规程定期巡视检查、检修,做到线路 畅通安全输电。 玉溪市东方煤业公司华盖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3 每年雷雨季节前,负责对避雷器进行耐压试验,对地面各接线地点(电话线路除外)进行一次防雷、保护接地电阻的测定,并做好测试记录。 井下接地电阻的测定每年至少一次,全矿变压器油的化验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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