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识别筛查与转诊管理内容摘要:

产妇动态; • 乡镇妇幼专干与村级进行高危孕产妇信息沟通,指导、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 • 交通不便的地方,村级应成立孕产妇护送小组,负责护送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或救治。 乡级 • 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负责管理本乡(镇)高危孕产妇,开展辖区孕产妇高危筛查、早期识别、做好信息上报与反馈、指导; • 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 • 经核准能够开展助产技术的乡镇卫生院,成立孕产妇抢救小组,严格执行分级就诊制度; • 防治结合型卫生院处理平产; • 中心卫生院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开展剖宫产手术的,原则上可处理高危评分在 5— 10分 的高危产妇。 县级医疗保健机构 • 开展助产技术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原则上可接收高危评分在 10— 15分 的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 • 对评分在 15分 以上的 (> 15分 ) 高危孕产妇应向县级产科急救中心或县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机构转送。 地州转诊机构 • 地州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辖区内地州级以上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转诊机构。 • 接受转诊的医疗保健机构应保证孕产妇急救通道的畅通,简化入院程序与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延误危急重症病人救治。 (四)高危孕产妇管理 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 农村孕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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