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组织构架内容摘要:

不管任何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全校公选课等),教学管理系统的选课截止之后将不能再退课,考试成绩如实记录,旷考按旷考零分计。 (参加交换生学习期间的课程及学分转换,待学生回校后,按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操作) 教务管理规范 教务管理规范 • 选课管理 未获学校批准免修或免听课的课程,一门课程旷课、请假的课时数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学时 三分之一 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该门课程应当重修。 学生平时欠交作业(包括习题和实验报告)、缺做实验的次数达到或超过总次数的三分之一 ,或作业、实验报告、临床实习等不及格,应当补做、重做,成绩合格后,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各类课程职责归属 一、权责范围 教务处:公选课 岭南学院:专业必修、专业选修 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教学部 体育课:教育学院 思修课:教育学院 二、联系方式 • 专必、专选课咨询:杨 钧 84114201 • 李苗苗 84110051 • 体育课选课咨询:杜老师 02084112539 • 思政类公必课选课咨询:姜老师 02084113981 • 公选课咨询:蔡老师 02039332231 • 大学英语选课咨询:黄老师、宋老师 02084113132 教务管理规范 • 考试管理 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须 提前 向学院 提出书面申请 (因病的要附上学校指定的医院证明),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获得缓考资格,否则作 旷考 论,成绩以 “旷考零分” 记。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系)批准,旷考的课程可以重修、重考,但只有 一次 机会。 教务管理规范 • 试卷复核 课程总评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如确有正当理由,可在该课程考结束后 两个月内向教务员提出书面成绩复核和查卷,逾期不再受理。 复查试卷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复核方有效。 教务管理规范 • 考场纪律 学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考老师有权责令违纪者离开考场,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场纪律的具体规定请见 《 中山大学本科生手册 》 (二零一一年九月版)第 57条。 • 考试作弊处理 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六条规定 :考试作弊不授予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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