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内容摘要:

集体利益 , 是指由全体成员所组成的利益集团在政治 、 经济 、 文化等方面利益的总和 , 是所有成员的根本利益 、 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集合。 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是在集体中生活的每个人在政治 、 经济 、文化及精神等方面的一切正当利益的总和。 二者是 辩证统一 、 良性互动 、 共生共荣 的关系。 (三)集体利益优先与自觉的个人利益牺牲 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 , 如何处理。 集体利益具有优先性。 集体与个人充分协商 , 统筹兼顾 , 使二者利益都能得到维护 , 使损失降到最低;在利益冲突无法两全时 , 个人要自觉地顾全大局 , 服从集体利益 , 必要时牺牲个人利益。 (四)集体对个人的道德责任 集体对于个人的道德责任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保障和增进个人的自由 , 使集体成为每个成员自己的集体。 发展集体事业 , 保障和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 造就健康的社会道德氛围 , 使每个人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第三节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 一 、 人道主义与人权 人道主义作为一种完整的 、 系统的道德理论体系 ,产生于 13—16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时期。 人权是人道主义的核心和基础。 17—18世纪 ,新型资产阶级为反对封建神权 、 等级特权而提出 “人权 ”。 一、人道主义与。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