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清项目液压站升降油缸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合同专用条款 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11 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6) 买方名称: 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买方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山前街新山路 252 号 11 8) 卖方名称、地址: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履约保证金形式:( 1)银行保函;( 2)支票;( 3)汇票。 交货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现场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日 货到现场 9 包装、运输要求:货到买方目的地完好无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为准。 11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 .; ; 投标人应负责货物的 制作、 运输、保险、卸货、验收等所有相关服务内容。 13 质保期:货交买方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 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卖方应对由生产制造、加工缺陷 (含材料的潜在缺陷 )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凡由于生产制造及机械加工等原因引起的故障,由卖方无偿处理或更换全新件。 更换的 备件或材料 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再延长 12 个月。 对于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证 期已过,由于其产品本身的制造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卖方免费负责。 卖方在接到买方故障信息 后 24小时内做出答复,并在 72 小时内到 现场给予解决。 在售后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做到故障不排除,不撤离现场,直至顾客满意。 15 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生效后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作为预付款。 提货时交付 40%; 全部货物运达交货现场, 安装调试合格后交付 20%。 买方留合同总额的 10 %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 货到 18 个月或安装调试完成 12 个月 ,产品无质量问题,双方结清质保金。 中钢集团吉林 机电设备 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12 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略) 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13 第六章 合同格式 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14 合同格式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 (买方名称) (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 (卖方名称) (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 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即 (货物和服务的名称) 而公开招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 (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 (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理解,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合同专用条款 2) 合同通用条款 3) 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附件 3— 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附件 4—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 5— 预付款保函(格式) 附件 6— 支付保函(格式) 4) 中标通知书 5) 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 3. 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4. 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买方代表姓名 买方代表签字 买 方 名 称 买 方 公 章 卖方代表姓名 卖方代表签字 卖 方 名 称 卖 方 公 章 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15 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16 总 则 1. 本技术规格部分若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不一致之处,以 技术规格条文为准。 2.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 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技术规格以及其他条件不清楚的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向招标人寻求书面澄清。 3. 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产品。 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17 例如 : 附录 1 卖方不得将本技术条件中的任何内容泄漏给第三方。 附录 2 依据标准和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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