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舆论是否应该影响司法审判内容摘要:

法学家尹晨核心观点 :NO 司法权的本质就是一种居中裁判性权力 . 从司法内部来说,需要整肃法官队伍,提升法官素质 从外部来说,则要强调行政权的少干预和大众传媒的少干扰 “药案”对于司法有许多值得反思和检讨的地方。 可能会侵蚀了实证法所特有的清晰性与准确性,使司法过程变成了一个无公度性的“民意”较量过程,显然客观上会侵害到法律的权威性与司法的独立性,最后危害到法治本身的价值, 学生代表陈雨萌、徐颜玉: NO 调查问卷  总体而言,受访者的回答可以分成两类:  一种观点认为两者根本不应该有仸何的联系 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舆论执行监督功能,但不可以介入司法审判,司法独立不可侵犯。 理由有以下几点:  1) .舆论可以监督司法审判,也应该监督司法过程。 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应该是民主政治的进步,是司法透明性的一种表现。 如果舆论无法监督司法,那么如果有冤案、假案,又要怎么办。 按照正常司法程序上述。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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