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培训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内容摘要:

】 (建筑业) B 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 年 5 月份主要发生以下业务: 主业务 1: 2020 年 5 月 1 日承接 M 装修项目, 5 月 20 日 M 装修项目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 111 万元。 主业务 2: 2020 年 4 月 1 日承接 Q 工程项目(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 为 4 月 20 日 ), B 公司将 Q 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 5 月 25 日 B 公司支付给乙公司 工程分包款 50 万元 并取得发票, 5 月 30 日 Q 工程项目完工,发包方按合同支付给 B 公司 工程价款256 万元。 其他业务 : 2020 年 5 月期间,转售了一部机器设备并开具 10 万元销售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购买材料、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 160 万元,其中 60 万元用亍 M 项目及其他, 100万元用亍 Q 项目。 19 1.主业务 1: M 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如下: 销项税额= 111247。 (1+ 11%)11%= 11 万元 2.主业务 2: Q 项目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4 月 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 简易计税方法 ,并且 适用差额征税 政策。 该业务销项税额如下: 销项税额=( 256- 50)247。 (1+ 3%)3%= 6 万元 3.其他业务 : 转售设备销项税额= 1017%= 万元 购买材料、机械等进项税额= 6017%= 万元 100 万元的材料、机械等 用亍 Q 项目(简易计税项目) ,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丌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汇总情况: B 公司本月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11+ - = 万元 B 公司本月 简易计税办法 应纳税额= 6 万元 最后填报的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 主表第 11栏 “销项税额 ”“一般项目”“本月数”为 11+ = ,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 主表第 19 栏“ 应纳税额 ”“一般项目”“本月数”为- =。 (一)增值税申报 20 主业务1属于修缮服务 ,填写“ 040400 装饰服务”;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应填写 11%,“营业税税率”栏应填写 3%。 主业务 2属于 工程服务 ,填写“ 040100 工程服务”;该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应填写 3%,“营业税税率”栏应填写 3%。 其中第 7 栏按采用测算法计算过程为:11247。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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