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内容摘要:

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二)研究开发费范围 序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 〔 2020〕 194号)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 〔 2020〕 116号)和财税 [2020]70号 异同 1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两者完全一致 2 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等人工费用以及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房屋 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房屋和未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二、政策解读 —— 研究开发费的含义及范围 序号 194号文件 116号文件 不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4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专门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未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专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为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等 6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 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研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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