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鲁明20xx年7月17日南通内容摘要:

第二章 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 各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出借和借用资质(资格)、转包、违法分包的法律风险防范 2 承包人在开展对外承包活动中,应该严格按照“游戏规则”办事,在资质(资格)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承包活动; 同时,如果涉及工程的分包,应当按合同约定或征得业主(雇主)同意、合法分包给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主体并加强对分包项目质量、安全、工期、资金等方面的监管。 第二章 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 各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承包人在参与国际投(议)标中,必须审慎、理性地对拟承包的工程进行风险预估和经济测算;在标书中所报出的工程量(项)要仔细核对、反复推敲并结合招标文件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另外,应该吸取中国承包企业在南美承包工程实践中所遭受的“盖帽条款”案例的教训,在承包合同中必须对承包范围予以清晰表述,尽量做到承包范围具体化、特定化。 国际投(议)标中,所报量、项、价的错漏、让利等法律风险防范 3 第二章 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 各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承包人若垫资施工,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垫资款项的数额、性质、方式、利息标准、返还的具体日期等,以避免约定不明而导致工程法律实务中常见的垫资款性质之争。 垫资施工的法律风险 防范 4 第二章 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 各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所地在国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承包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建设,不得压低质量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更不得疏于管理(如转包后只收管理费不承担管理职责);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建立、健全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按法律规定设置专职质量、技术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并定期对其教育、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工程质量法律风险防范 5 第二章 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 各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实务中,规避或预防工程安全法律风险的方式和手段主要有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职工持证上岗、设置专职安全生产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建议承包人采取保险手段分散工程安全法律风险。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购买三责险、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政策性保险。 并可充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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