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处理一般原则和方法:原则上均等分割。采取实物分内容摘要:

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三)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分割: 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我国 《 个人独资企业法 》 等有关。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