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使用管理培训内容摘要:

外的财务支出,不用公务卡结算,按原来处理方式办理。 17 公务卡结算的范围 川财库[ 2020] 23号规定的 18项强制结算项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基本涵盖了所有公用支出,即用发票报销的部分。 18 还能用现金吗。 除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以及只 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外,公务卡强制 结算目录内的所有项目原则上只能通过 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结算,不能使用现金 结算。 19 特殊情况,可使用现金结算 以下情况发生的支出,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可以采取现金结算。  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 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 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 出差发生签证费、快递费、出租车费用等。  经省财政厅批准的其他允许现金结算支出项目。 20 个别商户确实不能刷卡怎么办。 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教职工应优先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确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和对公转账结算的公务支出,报销时,由职工本人书面说明不能刷卡的理由,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现金。 21 还能借款吗。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学校不再向教职工个人办理现金借款。 不具备刷卡环境而又确需进行公务消费时,应由个人先行垫付资金,而后按照财务报销审批程序进行报销。 特殊情况需向教职工个人借款的,须根据《 西华师范大学现金管理办法 》 现金借款的管理规定,经相关部门领导和计财处批准后办理。 22 现金借款的管理规定 应由本校正式教职工办理借款手续,并对所借款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借款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借出、挪用现金。 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的借款,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报账,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 23 现金借款的管理规定  部门预算经费(实习、科研、学科建设经费除 外),每笔最高借款额度 5000元;实习、科研、学 科建设经费及部门预算经费以外的其它经费,每笔 最高借款额度 15000元,原则上不可连续发生多笔 用于同一事项的借款,借款用途必须符合现金使用 范围。 特殊情况下需超额度借款的,由借款人书面 说明理由,经项目负责人、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 导、计财处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办理借款手续。  现金借款应在两个月内办理报销冲账手续。 24 现金借款的管理规定 因工作需要无法按期还款。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