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参考)保密制度内容摘要: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参考)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 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 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 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 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 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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