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内容摘要: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取消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 第二条 凡符合技术交易业务免征营业税条 件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包 括 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 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均适用本 办法。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取消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 第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和 《 科学技术部 关于印发 〈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 的通知 》 (国科发 政字 〔 2020〕 253号)规定: “技术转让” 合同,是 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 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 合同 包括 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技术开 发”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 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包括 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 合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取消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第四条 纳税人应持北京市科技行政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等资料,到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手续。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取消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 第五条 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备查申请时,认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有误的,可以要求原技术合同登记机构重新认定。 主管税务机关对重新认定的技术合同仍认为认定有误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对纳税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申请不予办理备查手续。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取消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第六条 纳税人取得 《 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 备查通知书 》 后,方可享受技术交易免征 营业税优惠政策。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取消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第八条 纳税人签订技术合同后,填写 《 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请表 》 ,按 《 技 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请资料清单 》 所列内容,携带有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 理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手续。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取消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第九条 资料清单中列举的资料,除 《 技术 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请表 》 、 《 技术合同 术性收入核定表 》 和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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