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伦理课题」之案例与研析内容摘要:

察扣留他議員證,藐視議會,明天他要質詢警察局」。 –開議前,警察局局長帶著交通隊隊長向議員說明原委,但不為該議員接受;質詢中,該議員並「要求局長要對交通隊長調職並降其官位,否則要刪預算」。 會後交通隊長對議員道歉,議員不但不接受,更堅持其要求,並當眾責備交通隊長;交通隊長憤而撕掉斑馬臂章,並稱「 我隊長可以不幹,但你不能降我的官 」。 「交通稽查取締」之倫理案例--「追車與否」 •案例 3: 2少女躲警撞死 目擊者:警見死不救- TVBS –發生時間: 99年 2月 27日 13時 30分許 –發生地點:高雄縣阿蓮鄉峰南 70之 1號前 –發生過程:高雄縣警湖內分局田寮分駐所員警黃○○與蔡○○於上記時段 , 於田寮鄉國道 3號匝道口執行路檢勤務,發現兩名青少女 (均 16歲 )共乘一部重機車,均 未戴安全帽 ,遂欲予以攔查 ;但 重機車攔檢不停並加速逃逸,當時警備隊巡邏車正好行駛於重機車後方,發現此景後乃尾隨重機車 , 至前方路口遇紅燈停等,田寮所機巡警力由後趕上 ,時警備隊汽巡警網向機巡警組告知,拒檢重機車往左方向(大南天土地公祠 )逃逸,兩名機巡員警遂尾隨伺機攔查,途中幾度失去蹤跡 ; 尾隨約 2公里時 , 放棄追攔而原路折返。 –爭議情節 : 在員警放棄追攔折返之時,於折返地點前方約50M之路口 ( 鄉間小路 建國路與台 28省道交會路口 ) ,重機車因闖紅燈而遭陳○○自小貨車由左攔腰撞擊,兩名少女當場死亡。 (肇事地點前方約 70M處的監視器有錄到兩機車車頭間距); ( 重機車左側車身嚴重撞損,現場遺留自小貨胎痕長 ,重機車刮痕長 ) –案情結果 : 「警察見死不救、執法過當」加以撻閥, ,前往致歉上香;分局以關懷弱勢名義對外 (警友會 )募款,捐贈每人 (死者 )一百萬元慰問金。 討論事項 1--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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