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2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核算内容摘要:

17,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成本 103,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 证券承销业务 及其他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证券承销业务概述 一、证券承销的含义 直接发行(私募) 间接发行(公募) 二、承销业务的有关规定  值总额超过人民币 3000万或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万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承销团。 主承销商 副主承销商 分销商 7%以上股份或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的,不得成为该企业的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 ,如向企业允诺在其股票上市后维持其股票价格;不得迎合或鼓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价发行股票。 ,不得为取得股票而以故意囤积或截留、缩短承销期、减少销售网点等行为故意使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有剩余。 第二节 承销的分类与核算 一、全额承购包销 (一)全额承购包销的涵义 谁承担风险。 (二)全额承购包销业务的科目设置和核算  ,确认为一项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结算备付金  利息或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供出售金融资产业务处理。 P=E*P/E E:以过去 3年已实现每股税后利润算术平均数为依据, 根据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盈利预测计算 P/E: 根据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发行人的经营状况、成长性以及股市状态等拟定 发行价格=每股净资产 溢价倍率 (房地产公司或资产现值有重要商业利益的公司) 证券发行价格如何确定。 (市场法) 确定发行底价 ( 路演 ) 投资者认购委托 (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先的原则) 由高价位向低价位排队 由高价位到低价位累计有效认购数量 当累计数量恰好达到或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价格,即为本次发行的价格 发行底价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根据发行人的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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