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非营利组织的社会事业化内容摘要:

方案,以推動非營利組織的社會事業化。 二○○五年以後迄今 • 二○○五年十月,內政部發布施行「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 如此一來,非營利組織可藉由 優先採購 方式,增加其銷售管道。 • 喜瑪拉雅基金會於二○○六年成立「 社會事業中心 」,主要是希望協助更多企業及非營利組織將傳統社會公益,重新定位為「社會事業」行動,開辦具有市場競爭力、財務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事業,以社會企業家精神協助解決臺灣及國際社會發展問題,為有限的公益資源創造更多的社會乘數效應。 第三節 非營利組織社會事業化的發展類型 • 非營利組織推動社會事業化,大致上會依非營利組織的個別特性或優劣勢來做選擇,故會發展出不同的型態與策略。 • 在本節中,乃針對非營利組織社會事業化的發展類型進行說明,分別從理論與實務來做一分類與敘述。 理論上之分類 • 庇護型 • 開放市場型 • 特許權型 • 以方案為基礎型 • 合作社型 庇護型 • 係指地方或聯邦政府給予非營利組織 保證契約 ,使非營利組織可藉此找到市場的立足點,但卻不意味此種保護契約會降低服務的品質。 開放市場型 • 係指非營利組織在取得合約上並沒有任何的優先權利,而是完全進入市場 與企業競爭。 • 例如非營利組織開設的洗車中心、烘焙屋及洗衣坊等,在未受到特別保護的情況下,均需與民營業者共同競爭。 特許權型 • 係指非營利組織藉由得到國家或企業的 經營特許或專賣權 以發展自身的事業。 以方案為基礎型 • 係指非營利組織直接由 社會服務機構所委託 的方案中衍生社會事業活動。 • 如政府將其設立的庇護工場委託身心障礙社會福利團體經營即是一例。 合作社型 • 係指一種由員工 共同持有股份 ,卻又同時可以領取 工作薪資 的事業經營方式。 實務上之分類 • 照顧產業的經營模式 • 觀光文化產業經營模式 • 勞務服務的經營模式 • 庇護產銷的經營模式 照顧產業的經營模式 • 乃為減輕國民因失能所產生之身體及日常生活障礙,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以專業化、企業化方式,提供 身體和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之一種產業。 觀光文化產業經營模式 • 即連結現有的地上人文、地下土產,打造「 文化產業,產業文化 」的經營方式,實踐自立自主的夢想,發展出屬於地方特色的產業,而這文化傳承與經濟生機兼顧的場域,是所有面向的支持體。 • 例如:布農基金會。 勞務服務的經營模式 • 透過組織中案主的資源加以訓練後,提供勞務性服務。 • 如臺北市原住民勞動合作社,以承包大樓或社區、政府的清潔打蠟工作,或伊甸基金會承包委員會的「電話服務中心」,透過身心障礙者接線的方式過濾一些電話再予以轉接。 庇護產銷的經營模式 • 非營利組織設立庇護工廠或發展庇護性代工,透過 庇護性產業 建立,生產相關福利產品,促進政府、企業產業合作,提供就業安置,並與職訓機制結合。 • 例如喜憨兒基金會的喜憨兒烘焙屋、伊甸基金會各類庇護工廠、陽光基金會洗車中心等。 社會事業活動的實際手法 • 向受益人收費 • 販賣商品 • 庇護工廠 • 以資源回收的方式賺取費用 • 向第三者收費 • 直接經營事業 • 運用組織的聲譽收取贈款 • 辦理與任務相關的各種方案 向受益人收費 • 非營利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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