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内容摘要:

人的软件版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 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 50年的 12月 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 50年的 12月 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版权,保护期为 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 50年的 12月 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 50年内未发表的,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不再保护。 14 计算机软件版权的精神权利与财产权利 软件版权人的人身权包括 ( 1) 发表权 :软件版权人专有的、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 禁止其他人擅自发表他人的软件 • 由未发表作品而派生出的演绎作品,原作品的版权人享有是否发表的权利。 • 对于合作开发的软件,软件版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软件的发表与否由合作开发者协商一致决定,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15 计算机软件版权的精神权利与财产权利 ( 2) 开发者身份权 :软件开发者依法享有的表明自己的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所开发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 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 — 各国版权法普遍规定软件开发者可在软件有关的一切必要场合向公众表明自己是该软件的创造者,并有权禁止其他不是开发者的人宣称为开发者。 • 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 程序运行时;软件产品外包装。 署名权是版权人的身份权,不能转让,受让人不能更改。 16 计算机软件版权的精神权利与财产权利 软件版权的财产权 ( 1) 使用权 :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 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 2) 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 :即许可他人以使用权利内容中的部分或全部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 3) 转让权 :即向他人转让以上两项权利规定的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17 计算机软件版权的精神权利与财产权利 使用权是财产权的核心,是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和转让权的基础,而使用许可权和转让权是软件版权人获得报酬权的重要手段。 需要注意的是软件的使用权不同于软件的功能性使用,前者是软件版权人的专有的权利,主要指软件的复用性使用,具有财产性质,而后者是指软件复制品的合法持有者有权将软件装入计算机加以运行以实现对软件功能的使用。 18 计算机软件版权的精神权利与财产权利 ( 1)复制权 复制是使用软件作品最主要的方式,是软件版权人的专有权利,行使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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