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安全治理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间离岗的,一律从严处罚。 严格控制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发生变更的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或其他项目建设。 对低资质企业、 “ 僵尸 ” 企业和事故责任企业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 ( 4)整治作业人员 “ 三违 ” 行为。 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要将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问题作为规范一线作业人员安全行为的重中之重,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治理 “ 三违 ” 行为的教育、排查、纠正、惩处机制。 施工企 业内部要签订整治责任状,以治理 “ 懒、散、蛮、乱 ” 等陋习为重点,强化警示教育,持续跟踪纠正。 (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限额以上建筑工程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对未经批准开工的,责令停工并严肃追究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属于使用财政资金的,通报财政部门停止资金拨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对参建主体,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暂扣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专篇列入重点审查内容,对设计深度不够、节点做法不细、未落实常见问题治理措施的,不予核发审查合格证书。 施工过程中,对包括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在内的重大变更必须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要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推行电子招标投标、远程异地评标。 招标人设立的资格条件不得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标条件,违反规定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各监管单 位(机构)、相关科室要继续完善建设类企业、从业人员、工程项目数据库,与市里统一的建设市场诚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全面覆盖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等市场主体,实现信息化系统监管、分析、统计功能。 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诚信考核办法,全面采集、准确记录、分类发布、实时共享,动态记录责任主体信用信息。 推行建设系统各行业领域 “ 黑名单 ” 制度,实施联动监管,健全信用信息查询、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和获奖受罚等情况。 建立招标投标、资质资格、工 程评优等与评价结果挂钩的机制,实施多环节、跨部门联合激励和惩戒。 形成 “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 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各监管单位(机构)、相关科室要认真贯彻《 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发挥监理对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理相结合,充实各类功能区监管力量,继续实施网格化监督机制。 按照《 xx 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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