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统计年报报表制度内容摘要:

原则取整。 • 填报时 — 按人员类型分 ( 3个指标) 方法 1: 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方法 2: 月初人数 +月末人数 2 包括公休日或者是节假日 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使用 月平均人数 举例:月平均人数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1 2 3 4 51人 51人 5 6 7 8 9 10 11 51人 51人 51人 51人 55人 12 13 14 15 16 17 18 55人 55人 55人 55人 55人 19 20 21 22 23 24 25 55人 58人 58人 58人 58人 26 27 28 29 30 31 58人 58人 58人 61人 61人 51 51 55 55 55 55 58 58 61 注意: 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1 2 3 4 51人 51人 5 6 7 8 9 10 11 51人 51人 51人 51人 55人 12 13 14 15 16 17 18 55人 55人 55人 55人 55人 19 20 21 22 23 24 25 55人 58人 58人 58人 58人 26 27 28 29 30 31 58人 58人 58人 61人 61人 51 51 55 55 55 55 58 58 61 方法 1: 月平均人数 =(51 8+55 11+58 9+61 3)247。 31 = 55(人) 举例:月平均人数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 六 星期日 1 2 3 4 51人 51人 5 6 7 8 9 10 11 51人 51人 51人 51人 55人 12 13 14 15 16 17 18 55人 55人 55人 55人 55人 19 20 21 22 23 24 25 55人 58人 58人 58人 58人 26 27 28 29 30 31 58人 58人 58人 61人 61人 51 51 55 55 55 55 58 58 61 方法 2: 月 平均人数 =( 51+61)247。 2 = 56(人) 举例:月平均人数 方法 1: 55人 方法 2: 56人 年平均人数 报告年内 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12 注意:对新成立不满整年的单位 • 在计算年平均人数时,应以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 12个月求得。 • 某公司今年 8月成立,每月平均人数如下: 月份 月平均人数 8月 14人 9月 13人 10月 15人 11月 12人 12月 14人 年平均人数: ( 14+13+15+12+14) /12=6人 期末人数和平均人数的区别 • 期末人数是时点数,用于反映从业人员的数量状况 • 平均人数是时期数,用于反映一段时期的从业人员数量,与工资总额一起计算平均工资 • 不能使用期末人数代替平均人数 •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填报时 – 按人员类型分( 3个指标) • 在岗职工工资四项构成 • 注意: – 工资总额是 税前工资 ,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 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 工资总额 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 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 ,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 在统计工资总额时 – 不管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 – 不管是单位自筹的资金,还是上级(或政府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 – 在财务账上不管是工资科目,还是其他科目 – 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 • 强调: 只要符合 劳动报酬性质 ,都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 工资总额具体包括: –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交通补贴、洗理费、书报费、旅游费、过节费、伙食补助、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房水电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 强调:税前概念 • 注意: – 某些单位的个别人员,如部分高管人员发放工资时不存在代扣保险和公积金问题,因为这些项目已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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