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公司综合计划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开展方案设计或可研编制,完成项目方案审核或可研评审,及时按照审核意见做好储备项目的滚动调整,并进行优化排序。 (五) 严肃项目储备库管理。 各专业管理部门要把好项目入库条件关,只有完成可研(方案)批复的项目才能入库,并确保项目储备规模应不小于专项计划 建议规模。 专项计划建议形成后,原则上项目排序不再变化,对于确需纳入下年度综合计划的特殊项目,要与规划进行衔接,在满足储备项 9 目内容深度要求的基础上,经签报公司领导同意后优化调整项目排序。 (六)专业部门提出需求建议。 项目建议必须来源于专项规划或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没有进入规划库的项目不能开展前期工作,前期工作不落实的项目不能进入项目储备库,未进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安排年度计划。 结合项目储备情况,专业部门提出下一年度专项投入初步建议,报发展策划部。 (七)发展策划部组织相关部门提出主要指标初步建议。 根据本单位的实 际情况,结合需求建议和投资能力,统筹平衡,提出主要计划指标初步建议,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后报国家电网公司。 第 二十 条 综合计划建议编制与上报 (一)启动综合计划编制。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要求,发展策划部会同专业部门制定本单位综合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组织下属各单位开展综合计划建议编制工作。 (二)专业提需求建议。 结合项 目储备情况,专业部门编制相关指标计划建议和项目专项计划建议,提交发展策划部。 (三)统筹协调,综合平衡。 发展策划部结合各单位上报的建议计划和公司总控目标、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能力,会同相关专 业部门做好综合平衡,规范项目分类和建设内 10 容。 (四)形成计划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发展策划部会同各专业管理部门对专项计划进行统筹平衡与优化,完成本单位综合计划建议报告,报本单位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五)综合计划建议上报。 省公司将审定的综合计划建议报告,正式行文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同时通过综合计划信息系统上报。 第 二十一 条 综合计划分解执行 省公司将国家电网公司下达的综合计划进一步分解下达,并组织实施。 公司发展策划部 会同有关专业部门,通过召开综合计划编制汇报会议,对各单位上报的综合计划建议进行审议和初步平衡。 有关专业部门按职责分工,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下达的综合计划提出分管计划指标的安排建议。 发展策划部牵头组织对各专项计划进行汇总、优化和综合平衡,于每年初编制完成公司综合计划(草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和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 二十二 条 发展策划部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的综合计划,按照 “ 统一下达 ” 的原则行文下发到各单位。 在综合计划正式批准下达以前,各专业管理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对第一季度专项计划做出预安排。 11 第五章 计划调整 第 二十三 条 综合计划指标下达后原则上不作调整。 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经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 , 可以申请调整。 第 二十四 条 综合计划指标调整由各单位专业管理部门提出,计划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经本单位初审后,向公司本部上报计划指标调整申请,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公司本部按原决策程序审批下达。 第二十 五 条 对于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等方面的突发性项,可以采取先备案、后补列计划的方式实施,并统一纳入综合计划调整。 本部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提出的突发性项目进行审核和备案,重大项目要 报公司分管领导审定。 第六章 执行与控制 第二十 六 条 综合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各单位必须严格管理。 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协调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把综合计划分解落实、跟踪分析、过程控制和考核考评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综合计划顺利完成。 12 第二十 七 条 进一步加强综合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原则上没有纳入综合计划的项目,不能安排资金支出。 第二十 八 条 综合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计划执行的管控。 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跟踪分析制度,提高分析质量,加强信息反馈,形成闭环管理。 第二十 九 条 月度分析的综合计划指标有 :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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