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少 要联系一个村、一个 特色产业 大户、一个特困户,切实做好联系对象的生产发展和稳定工作,每月至少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进村入户做工作。 第十 八 条 民情调查制度。 乡镇干部要关注人民群众的所盼所想,关心困难群众的疾苦,深入村社、群众中了解实情,分析原因,寻找出路,帮助他们发展经济、增加收入 ,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乡镇干部每年下村的时间不少于 150 天。 第十 九 条 工作日志 制度。 乡镇 干部 要如实记录每天的工作情况 ,作好工作日志。 乡镇党政 领导班子成员 的工作日志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检查, 其他 干部 的工作日志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检查, 县 委组织部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第 二十 条 首问责任制度。 对到 乡镇 办事的群众,首问责任人要认真接待,热情服务,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及时给予解答和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帮助群众联系有关人员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责任,更不得搪塞、刁 6 难、训斥群众。 第 二 十 一 条 信访 责任 制度。 对来访的群众,做到说话和气, 态度诚恳,能办的事立即办理,不能办理的 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良好形象。 对上 级转办的信访案件,要 及时 派专人调查, 按期 作出结论。 第 五 章 监督管理 第 二十 二 条 建立 谈心制度。 县 级包乡 领导 要定期与 所包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 谈心。 乡镇党政 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之间要经常性地进行 谈心,及时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提出要求。 第二 十 三 条 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 乡镇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县 纪委、 县 委组织部根据实际 情况 ,派人参加乡镇党委的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 四 条 规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健全和规范党委会的议事内容、程序和规则,凡属本 乡镇 的 人事安排、重要财务支出、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工作安排等 问题,必须经过 乡镇党委会 集体讨论决定。 第 二 十 五 条 实行 党务 、 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要对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重大事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等 7 事宜实行全面公开。 党务、 政务要按轻重缓急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公开,财务要每季度向领导班子成员通报一次,每半年向全体职工公开一次。 第 二 十 六 条 推行乡镇干部任期制和轮岗制。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任职满 10 年的,应当进行交流 或轮岗使用。 一般干部在同一乡镇工作满 5 年的,应当进行适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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