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阳光信访经验交流内容摘要:

访举报办理责任明确在基层。 二是强化责任考核。 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层层签字背书,级级压实责任。 建立信访责任清单,严明办理标准,把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考核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三是严格追责问责。 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办理时限,对处访不到位造成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约谈处置信访问题不力的乡镇纪委书记 2 人,约谈乡镇党委书记 1 人。 念好 “ 督 ” 字经,发挥实效。 一是加大交办督办力度。 按照 “ 谁主管、谁负责 ” 原则,把个案督办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加大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集中检查督办力度,并结合 xx 实际,做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以及可能引起越级访、集体访等突发问题的凡受必查,确保处置在基层、信访不出县。 二是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电话回访、现场反馈等方式,前 5 个月,对有关单位办理信访个案情况督办 20 余次,严肃处理久拖不决、压案不办及不认真办理的问题,确保了信访举报 “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 三是创新督查督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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